我上交了辭職信老闆不收我該怎麼辦

時間 2021-10-14 22:16:40

1樓:匿名使用者

1、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辭職)分三種情況:一是,依據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試用期3天)通知用人單位,不用單位批准。但用人單位不承擔經濟補償;二是,依據第三十八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立馬走人。

而且,用人單位還必須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乙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三是,勞動者沒有任何依據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但不給經濟補償金,還可依據第九十條的規定,給單位造成損失的要承擔賠償責任,單位可以用扣工資的方法作為賠償。2、所以,辭職要合法理由非常重要,只要理由合法任何用人單位都不能拒絕,當然,如果沒有合法的理由,不但不能走,你就是走了,單位也會找你的麻煩,得不到補償金不說,還會要你交違約金,不給你辦離職手續,對你今後的就業會有麻煩。3、辭職理由建議你參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規定的情形來提出,比如不簽勞動合同、不按國家規定安排勞動時間、不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加班不給加班工資、收取押金、不按時為勞動者建立國家法定的社會保險等。

4、辭職通知可以這樣寫:茲有某某部門某某,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因用人單位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列舉上述違法事項任意一條或兩條都行),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有關規定,提出解除勞動關係,請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足額支付拖欠的工資,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並按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的規定,結清工作期間的工資及時辦理離職手續。5、當然也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前30天(試用期3天)通知用人單位,不需要任何理由,到時即可要求單位辦理離職手續走人。

6、通知書可以這樣寫:茲有某某部門某某,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由於本人的原因,現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出辭職,將於30天後離開單位,請單位做好接替工作,我會在規定時間內做好工作移交,請單位按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的規定及時辦理離職手續。特此通知7、「通知」必須讓單位簽收,他不籤就以**信或快遞的方式送達,確保留下通知送達的證據。

2樓:匿名使用者

拿起法律的**,保護自身的權益!不過前提:辭職報告,按國家正規程式,都是提前半個月到乙個月的!

3樓:匿名使用者

自己已經決定好了 顧忌他幹什麼 管他是誰

上交了辭職信,但直接領導不批准,不讓走,該怎麼辦呢

4樓:匿名使用者

1、勞動者正常辭職分兩種方式:一是,依據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不用單位批准。但用人單位不承擔經濟補償;二是,依據第三十八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以立馬走人。

而且,用人單位還必須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乙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2、所以,辭職理由建議你參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規定的情形來提出,比如:不簽勞動合同、不按國家規定安排勞動時間、不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惡意剋扣勞動者的工資、濫罰款、加班不給加班工資、收取勞動者的押金、不按時為勞動者建立國家法定的社會保險等。3、如果已經交了辭職書單位不批,你現在要做的是:

第一,盡快想辦法要回你之前遞交的辭職書,我不知道你在辭書中寫了什麼,但辭職的原因很重要,如果寫得不當即使仲裁也會對你不利,何況既得利益還會受到損失。第二,重新寫乙份「解除勞動關係通知」,主要內容:(首先陳述上述辭職理由中的任何一條或兩條),依據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提出解除勞動關係,請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足額支付拖欠的工資,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和拖欠工資,並按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的規定,及時辦理離職手續。

第三,「通知」必須讓單位簽收,他不籤就以**信或快遞的方式送達,確保留下通知送達的證據。你就可以走人了。4、按上述理由辭職,如果單位不按上述要求履行責任,不支付有關費用和工資,你就直接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不用律師),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單位索賠,如果還不賠,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5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規定必須提前乙個月打辭職報告……

6樓:水6元

你雖然向用人單位遞交了辭職信,但是還沒有履行完提前30天的告知義務,單位領導不讓你擅自離開單位是正確的。辭職的程式是,你只要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用人單位遞交辭職的通知〔切記:要求用人單位在你的「勞動者送達、移交(文書、材料)簽收單」上簽名〕,不需要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

你繼續上班滿30天,次日就可以向用人單位提出辦理辭職的手續,用人單位應該予以辦理(《勞動合同法》第37條),同時一次性付清工資,給你出具辭職證明(《勞動合同法》第50條),否則用人單位就是違法。

7樓:匿名使用者

他不讓你走,應該給你個理由或答覆。

我交了辭職報告,老闆不批怎麼辦??

8樓:哈怎麼肥四

交了辭職報告老闆不批准,先協商,協商不成走法律途徑。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37條規定:你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38條規定: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擴充套件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9樓:淺笑有梨渦

交了辭職報告老闆不批准,先協商,協商不成走法律途徑。

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規定:你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依據《勞動合同法》38條規定: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10樓:打娘胎裡喜歡你

您可以這樣試試:

1,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勞動合同解除後,勞動者可以不經用人單位批准立即離職,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工資、經濟補償(每年工作乙個月的工資)和勞動教養費。

2、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提前三十天書面離職的,可以未經用人單位批准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用人單位有支付工資和辦理辭職手續的義務。

3、如果工人不提前30天辭職,就沒有存在《勞動合同法》第38條的規定,你直接遞交辭職信走人。那就是你違法了,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你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你承。

4、你可以通過快遞或**信郵寄向用人單位傳送終止勞動關係的通知(即辭職信和辭職報告),以便儲存證據。用人單位不支付工資或者不辦理辭職手續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11樓:中顧法律網

試用期內辭職提前3天通知用人單位,試用期後辭職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到郵局快遞辭職信給公司人事部或者老闆,快遞單上寫明「辭職信」,上面有快遞日期,能夠證明你提前30天通知,送達有簽收記錄,能夠證明對方已經收到。辭職是不需要單位批准的,只要提前通知並做好工作交接即可。

30天後用人單位就必須為你辦理離職手續。

12樓:韓飛律師

一、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你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3、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你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你違法了,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你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你承擔。

二、你可以通過快遞或**信郵寄給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說的辭職信、辭職報告),這樣便於保留證據。用人單位不支付你工資或不為你辦理離職手續,你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勞動合同法》37、38、46、47、50條!

13樓:匿名使用者

樓主依照的2023年1月1日實施的《勞動合同法》第37條規定,所以樓主的辭職是合法的。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樓主的辭職報告交上去了,但是老闆不批,這裡的交上去,是誰收的你的辭職報告呢?你要找接收你報告的人立乙份書面證明的字據作為(一定要有簽收人、時間、地點,一定要保管好有必多影印幾份。防止將來老闆耍賴扯皮)的證據,你只要有這份證據就不怕了,到下月的今日,滿乙個月,你就可以合法走人了。

14樓:

有個最直接的方法:給公司發ems辭職信。需要注意郵局的ems,法律上只承認ems。簽收即日起30天,公司不讓你走你也可以走了。

留下單號。

15樓:安小豐

你好 darkpupil

只要你提前乙個月告知,就可以離職了,沒有批不批的說法除非你的合同比較特殊,例如某些事業單位,要繳納補償之類的就不好說了。

最後祝你離職順利,早日找到滿意的工作!

16樓:匿名使用者

有這個說法,但是最好是老闆給批下來的。應該會找你談話的吧。你非要走也攔不住你的。我上次辭職也不給批,然後非要走,最後還是給批,只是獎金沒了。

17樓:

這位朋友你放心,不管是什麼合同哪一方如果提前乙個月通知對方都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而且不會受任何損失,即使他不同意你直接走人而且可以拿全你的工資,不要怕,勞動法有規定的,我最近就在打這樣一種官司,放心吧,只要你提前乙個月書面通知公司,乙個月後自然走人沒關係了,一定要書面通知,發郵件也行。只要能證明你確實提前乙個月通知他們的就行了

我該不該遞交辭職信,我該不該遞交辭職信

先不要遞!人在情緒不穩定的時候就會做些讓自己後悔的事。對於世界來說,每個人都是獨一無二的傑作,也許現在妹妹你不是很順心,但是我相信,人努力工作的話,是會得到回報的,潤滑油的廣告裡說過,多一點潤滑,少一點摩擦!這句話很適合你,性格倔強沒有錯,但是如果你站在乙個更高的地方來伏視全域性,你就會發現自己在通...

這種情況我是否要寫辭職信

你好。你完全可以辭職。申請勞動仲裁,不以寫辭職信為條件,也就是說,申請仲裁時你的權利,沒有什麼前置性的規定。但你要注意蒐集證據。希望對你有幫助。申請勞動仲裁,不要寫辭職信。寫辭職信表明你是主動要離開公司的,這在法律上是不需要給你支付經濟補償金的。保留勞動合同 工資單等證據提請勞動仲裁部門進行仲裁,要...

當網管的,想辭職,不知道辭職信該怎麼寫

尊敬的公司領導 進入公司工作一年的多時間裡,得到了公司各位同事的多方幫助,我非常感謝公司各位同事。在公司的過去一年裡,利用公司給予良好學習時間,學習了一些新的東西來充實了自己,並增加自己的一些知識和實踐經驗。當前公司正處於快速發展的階段,同事都是鬥志昂揚,壯志滿懷,而我在這時候卻因個人原因無法為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