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開發商簽了25年的商鋪租賃合同,約定是底交鋪,開發商至今未交鋪,我可以解除合同嗎

時間 2022-10-02 03:55:03

1樓:小豆苗炒鵝蛋

你可以啊,不是有合同嗎!還可以追繳這兩年的房租啊……不行還能上法庭啊,他不走可以強制執行的!再說也許開發商撤了沒人管這事啦!哪個鋪子是你的,你直接拿房本去店鋪讓搬走。

2樓:66殘若惜雨

1、《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規定,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房屋不得出租。但該規定屬於管理性規定,不屬於效力性強制性規定。

2、根據《合同法》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合同才會被認定為無效。因《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屬於部門規章,不是法律、行政法規,不得作為認定合同無效的依據。

3、從商鋪租戶的角度看,在簽訂商鋪租賃合同時,一定要要求出租人出示商鋪的房產證。如果不是業主本人簽合同,應要求出租人出示商鋪業主簽署的授權委託書,證明其出租商鋪獲得了業主的授權。如果商鋪尚未取得房產證,應要求業主出示其與開發商簽訂的《商鋪買賣合同》,並可到房管局查詢商鋪所在專案的權屬證書(即大確權),以確保自己所租賃的商鋪具有合法產權,保障自己作為租戶的合法權益。

與開發商簽訂了商鋪租賃合同後又被要求重新與商管公司簽訂租賃合同,請問二者有何區別?

3樓:勞動法實務乾貨平台

風險在於你們面臨向誰履行合同的問題。在商鋪已經被開發商轉讓的情況下,你們只能向新的出租人,即,商鋪的購買人履行租賃合同。此時需要重新簽訂合同。

不過由於商鋪一般採用託管形式,與你們簽訂合同的可能並非商鋪的產權人而且受託管理人。你們在簽約前應當先核實產權人的身份情況、委託授權情況再確定與哪一方簽訂新的租賃合同。

4樓:

因為我租商鋪時相信的是開發商!後來又有其他人說是房東,但這個房東很難相處,我不想繼續租用,這樣的情況可以請求陪我損失嗎

我和開發商籤商鋪合同 是9.1月日籤的 但是交付的日期是12月份 免租期是2個月 那應該從九月份算起 100

5樓:匿名使用者

免租期,顧名思義是乙個時段。按合同約定的交房日起,租戶在一段時期裡,免交租金。如果一切順利,免租期就應從實際拿到房屋日算起。

但是,承租人未按約定前來辦交接,以致雙方不能順利交接,出租人自然要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要求從約定日算起免租期的起始日。這是講道理的。除非是出租人的原因,沒按時交房。

如同買下了住宅,逾期一年不來辦理入住手續,哪怕房屋空關,物業管理費還是要從通知規定的那天算起交。道理一樣。

6樓:匿名使用者

不動產租賃合同的租期從合同簽訂成立之日起算,即9月1日,如果你們在合同中附的條件是從交付時生效則從約定的日期起算,看你的合同有沒有附條件。

簽訂商鋪租賃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

7樓:小小小魚生活

一、門面房出租務必要簽訂「門面房出租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出租合同是日後確定雙方權利義務、解決糾紛的重要憑證。其次,雙方要事先約定好租金,這也是租房中雙方最關注的問題,包容馬虎。

第二、可以約定合理的押金,主要用於抵充承租人應當承擔但未繳付的費用。因為商鋪適應的電費、水費、物業管理費等費用比較高,建議可以將押金適當定高一些,以免不夠抵充上述費用。如果真的出現了押金不足以沖抵費用的情況,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一定時間內補足,否則承租人將承擔違約責任。

在門面房出租的合同中,經常會出現免租裝修期,主要是由於承租人在交房後需要對房屋進行裝修,實際不能營業。此種情形下,經雙方約定,出租人同意不收取承租人裝修期間的租金。但一般情況下,只免除租金,水電氣等費用還是應當照付。

8樓:華律網

門面房很多時候業主買來並不是自用的,因此也就需要考慮出租的問題。那麼門面房出租和普通住房出租有什麼不同?應當注意哪些注意事項?

首先,門面房出租務必要簽訂「門面房出租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出租合同是日後確定雙方權利義務、解決糾紛的重要憑證。其次,雙方要事先約定好租金,這也是租房中雙方最關注的問題,包容馬虎。

再次,可以約定合理的押金,主要用於抵充承租人應當承擔但未繳付的費用。因為商鋪適應的電費、水費、物業管理費等費用比較高,建議可以將押金適當定高一些,以免不夠抵充上述費用。如果真的出現了押金不足以沖抵費用的情況,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一定時間內補足,否則承租人將承擔違約責任。

另外,在門面房出租的合同中,經常會出現免租裝修期,主要是由於承租人在交房後需要對房屋進行裝修,實際不能營業。此種情形下,經雙方約定,出租人同意不收取承租人裝修期間的租金。但一般情況下,只免除租金,水電氣等費用還是應當照付。

9樓:匿名使用者

參考一下 1.承租之前一定要查證商業用房情況,確認對方為該商鋪產權人,如對方不是權利人,取得商鋪產權人書面同意; 2.確認商鋪內煤氣、水、電的容量是否符合要求; 3.

把每年租金調整幅度事先約定於合同當中,明確何種條件下可調整房租; 4.確認商鋪整修期是否免租,費用由誰來負擔,租約到期之後,店面是否應恢復原狀,最好把店面**存檔,並註明使用材質,作為日後原狀歸還的證明; 5.確認租賃期間租押金與收取日、租約終止轉租限制、租期中途解約應如何處理,要提前多久告知; 6.

確認租約到期後如繼續承租,要提前多久告知; 7.應當在租賃合同簽訂後到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 這個籤商鋪租賃合同注意事項希望可以幫到那些想租房的人

其實實際當中最靠譜的是 去請教與 律師 人士 等法律人士的。 比如說: http:

法律 資深 專家。

一般律師 分析案情是集合實際的 情況去推斷的!

10樓:匿名使用者

店鋪商鋪產權

租賃的商鋪產權一定要清晰,最好不要租賃有產權問題的商鋪,所以租賃前一定要檢視房屋產權證、土地證、抵押或質押狀況的權屬證明等,不要全聽業主的一面之詞。

店鋪商鋪地段。

商家客戶主要通過經營實現利潤,如果地段不好,包括區域大環境、商鋪小環境,都是決定經營好壞的主要因素,不可不仔細調查。

店鋪商鋪使用狀況

目前轉租情況很多,一手新房較少,所以如果是轉租的,要查清轉租的原因、業主是否允許轉租、轉租的條件等。對於商鋪目前的使用情況一定要了解清楚,否則引來的糾紛將會導致無法正常經營。

店鋪商鋪配套

良好的配套能節省商家客戶很多成本與精力。如水、電及電容、燃氣、弱電設施、排汙化油設施等。租賃前一定要核實清楚,要不然改造的難度和成本將直接制約後期經營效果。

店鋪商鋪其他注意事項

店鋪商鋪其它需要了解的就是租賃期限、免租期、租金支付標準、違約及違約金、損失的賠償等條件了。

店鋪商鋪本身結構

不是所有好的地段的商鋪都能租出去,或者租金達到相同的水平,那麼商鋪自身的結構就顯得相當重要,主要考慮面寬跟進深的比例、房屋內部布局結構及利用率、房屋的高度、承重、樓層等硬體過關才能保證商家客戶在使用上的方便合理。

其實,尋求乙個靠譜的第三方平台最好,比如鋪專家。這樣您在尋求租戶的同時,在**談判上也會更有優勢。大多時候轉讓方主動聯絡租戶,求租戶會覺得你著急轉,就會順勢壓低**.

可能造成很長的溝通博弈時間浪費。所以第三方其實參與更利於雙方談判的效率。

商鋪租賃合同丟失應該怎麼辦?

11樓:楊子電影

1、可以要求對方按原合同內容補簽乙份租賃合同。

2、可以要求對方在原租賃合同的影印件上重新簽名或蓋上公章。

租賃合同是雙方對租賃期間的權利義務的約定,如果租賃合同丟失而不及時採取補救措施的,萬一以後雙方產生糾紛,就可能對主張自己的權益產生嚴重的影響,甚至於無法維護自己的權益。

1、明確約定租金的支付方式,以現金支付或是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採用銀行轉賬需寫上戶名、銀行賬號),實行按月支付、按季還是年支付等。

2、在合同中,明確約定租金支付時間,應於每月的具體日期支付租金。如果承租方在一定寬限期內沒有按期支付,應支付遲延租金或違約金或出租方可解除合同。

12樓:v英國皇宮

商鋪租賃合同丟失的,應該立即採取以下的補救措施:可以要求對方按原合同內容補簽乙份租賃合同,也可以要求對方在原租賃合同的影印件上重新簽名或蓋上公章。

租賃合同是雙方對租賃期間的權利義務的約定,如果租賃合同丟失而不及時採取補救措施的,萬一以後雙方產生糾紛,就可能對主張自己的權益產生嚴重的影響,甚至於無法維護自己的權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十三章的相關規定, 租賃合同是指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給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當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權的一方為出租人;對租賃物有使用或收益權的一方為承租人。

租賃合同是諾成合同。租賃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賃物的交付為要件。

擴充套件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二百一十二條至二百三十條

(租賃合同)

第二百一十二條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一十三條租賃合同的內容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第二百一十四條 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第二百一十五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第二百一十六條 出租人應當按照約定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並在租賃期間保持租賃物符合約定的用途。

第二百一十七條 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方法使用租賃物。對租賃物的使用方法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 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應當按照租賃物的性質使用。

第二百一十八條 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二百一十九條 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

13樓:法律快車專家

可以找原來的房東補簽,沒有租賃合同無法證實你的轉租權利。

租了商鋪,開發商的原因造成消防不合格,我應起訴開發商還是房東,房屋租賃合同是和房東籤的

14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就用不著立馬就去「起訴」(俗稱打官司)了吧?

你假如去告狀,你得想好了你的訴訟請求是什麼,能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援。這是基本常識。

追究開發商沒辦出消防驗收就交房了,這不是你的許可權,你只是一介租客而已,管不了這事。無非就是你裝修完開不了業,損失了裝修費用、人工費用、還有租金,想要拿回損失吧?

基於你是與房東訂有租約,你與開發商不發生直接關係。所以,你該去找房東呀!至於房東在此事上是同樣被蒙在鼓裡了,還是故意的,都無所謂了。

若房東同意你退租並償還你的損失,則事情就到此結束了。若你與房東協商不成,你能告的還是賠償損失呀!除此還能告點啥?

房東若若覺得是開發商坑了他,則他自然會去:要麼追究發證給開發商(允許交房)的**部門,要麼告開發商在不具備交房條件下交房擅自交房,導致了他的利益損失。

這是兩個案子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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