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南方飛虹
試用期內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試用期內用人單位可解除勞動合同僅限於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除上述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
2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在試用期內,用人單位不能隨意解除勞動合同。在試用期中,除非勞動者發生以下情形之一,否則,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等。
3樓:老鎮玫瑰
經雙方商定,小張畢業後到該公司擔任業務經理。後小張順利畢業並和該公司簽訂2年勞動合同,約定2個月的試用期。在試用期即將結束前一周,公司通知其第二天不用上班,理由是小張不符合公司的要求。
小張認為,自己工作和能力符合公司要求,並在業績考核中達到公司的規定。
公司試用期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如何賠償
公司如是是基於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則不需要賠償。單位解雇,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6條任意情形,按工作年限支付補償金 其他情況解雇,沒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 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
試用期勞動合同的問題,試用期和勞動合同期限的關係
問題分析 從人性化管理角度,一般都會提前同通知試用期不合格,嚴格來講,公司要出具該員工不符合職位要求的證據的,同時盡可能依據相關事例及不符合事項來說服適用期不合格人員,但一般公司都不做!12月3日已經過了試用期,就是週末不上班,周一再通知你也是過了試用期,關於這一點,勞動法 並沒有規定試用期不合格的...
實習期試用期勞動合同
墨汁諾 首先,要分清實習期和試用期的區別。1 試用期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的,所以處於試用期中的自然人一方只能是勞動者。2 實習期的目的是為了提高實習學生的自身素質,完成學業目的,並提升學生實踐能力的過程。體現了學校和學生的教學目的。而試用期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為了更好的滿足單位的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