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天淵樂園
允許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可以由房屋業主聯名提出,補交土地出讓金,這個**應該低於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類似於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至於再次申請的期限,不應該超過30年。
房產證(premises permit),即《房屋所有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是指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
房產證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共有權證,是由不動產登記機關發放的證明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憑證。
在與房屋有關的交易活動中,房產證還是能夠起到一定的證明作用。但是,房產證所起到的只是初步的證明作用。在房屋買賣的締約過程開始時,欲出賣房屋的一方出示房產證,可以初步證明自己是房屋所有權人,有關的締約談判可以據此。
如果雙方初步達成一致並且準備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一方當事人不應只根據對方房產證的記載就與之訂立合同,而應當到房地產主管機關查閱房屋登記簿,以了解對方是否為真正的房屋所有權人、該房屋上是否設定了抵押等情況,因為只有登記簿上的記載才是具有公信力的權利歸屬證明。
2樓:龍貓撩劇
房子70年產權到期後,房子會被國家收回嗎?
房屋使用年限70年到期後怎麼辦
3樓:華律網
房屋產權是指房屋建築產權的歸屬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築、商用建築、工業用建築。一般民用住宅建築權屬年限為70年;科技、文化、體育用地50年;工業用地、綜合或其他用地50年;商業、旅遊、娛樂設施用地年限40年。
我們一般說的商品房,指的就是產權為70年年限的房子。70年產權到期後有兩種解決方法:一、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當土地使用權屆滿後,小區的業主可以聯名向當地的國土資源局提出申請,申請自動續期,並按要求補交延期後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一般來說,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會按當時的1%-10%來徵收。二、若是老舊房有類似拆遷的補償如果房子過於老舊或者變成了危房,且國家也要求收回土地或者地上的建築物時,那麼國家一般都會按相關的房屋徵收法律法規,對業主進行相應的經濟補償。也就是說,會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
綜上所述,如果房屋產權到期了,交錢就可以續用。如果國家不讓繼續使用,房主們同樣可以獲得拆遷補償。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一) 居住用地七十年;(二) 工業用地五十年;(三) 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四) 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五) 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四十一條土地使用權期滿,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請續期。
需要續期的,應當依照本條例第二章的規定重新簽訂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辦理登記。
4樓:風的視角
房屋產權70年、40年、50年土地使用期滿後,土地收歸國有,但是房屋仍屬業主所有。
房屋產權到期後,房屋業主可向房屋所在地的土地管理部門提出續期申請,申請獲得批准之後,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並根據當時的簽合同時的地價水平,補繳土地出讓金,從而重新獲得土地使用權。
拓展資料:「房產證」是由《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兩張證件組成的。
目前,上海和部分外地省市是《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兩證合一的,只有一張《房地產權證》;但是有部分外地省市是兩證分開的,那麼在辦理購房提取時,就必須同時提供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後者一般被稱為「土地證」,前者是我們一般說的房產證。
房屋使用年限分兩個概念,房屋本身使用年限和土地使用年限。我國現行的法律規定了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期限,居住用地是70年,工業用地50年,商業用地40年,綜合用地50年。
土地使用年限從開發商拿地就開始算了,所以商品住宅從開發到銷售的週期一般在1-3年,房屋產權的「實際壽命」也就隨著開發商開發住宅時間的長短而縮短。
5樓:網友
房屋產權有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永久,而土地使用權根據有關法規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後可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獲得土地使用權。 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區別 土地使用權是國家向組織、機構及個人出讓的土地使用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土地的所有權有權歸國家和集體所有。土地使用權在出讓時根據開發型別分為不同的使用年限,包括:
民用住宅建築用地,商用建築用地,工業用建築用地。按建築用型別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築權屬年限為70年,商用房屋建築權屬年限為40年。 房屋所有權屬於個人產權,是私有財產權的一種,是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保護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四條,私人對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產工具、原材料等不動產和動產享有所有權。
其年限是永久的。 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區別在於:房屋所有權(即房產權)是永久的,沒有期限限制,只要房產沒有完全毀損滅失就能一直享有;土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
國家通過土地有期出讓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權。 房子產權70年到期後怎麼辦 允許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可以由房屋業主聯名提出,補交土地出讓金,這個**應該低於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類似於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
至於再次申請的期限,不應該超過30年。 國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築物,對業主進行補償。 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
通過調查了解第一種方法得到大家的普遍認可,也有一部分人認為房子根本就住不到70年就會拆遷。 按照新頒布的《物權法》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經批准予以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合同,並交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前款規定未獲批准的,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
6樓:濟南盈科律師事務所
房子產權到期後,房子還是我的嗎。
7樓:四季觀天下
房屋使用年限只有70年,那到期後該怎麼辦?看完恍然大悟。
8樓:匿名使用者
房屋只要沒壞是一直歸你的,所謂的70年是土地的期限,住宅到期自動續期。
9樓:夕陽的刻痕
房屋使用年限70年,到期後自然是你自己的房子,只要沒人攆誰還敢搶的房子呀?
10樓:網友
房屋在70年產權到期後,有兩種情況:
①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這種情況的話可以由房屋業主聯名來向當地的國土資源局提出申請,補交土地出讓金,當然這個**應該低於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類似於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
②如果是根據規劃需要,國家需要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築物的。那麼業主也可以得到相應的經濟補償,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
住宅產權70年到期怎麼辦?
11樓:搜狐焦點
您好!要想知道房屋產權到期後怎麼辦,首先要了解我國的房屋制度,土地和土地上面的房屋是具有不同的所有權的。一般來說,房屋產權由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所有權屬於個人產權,是私有財產權的一種,受到我國《物權法》的保護,其年限是永久的,只要房產沒有完全毀損滅失就能一直享有,「房產證裡是沒有期限登記欄的」,因為根據我國《憲法》,土地的所有權屬於國家和集體所有,所以土地使用權是國家向組織、機構及個人出讓的一項使用權,也就是說房子的所有權是永遠的,只要房子不塌,這房子就一直是產權人的,但土地是國家的。
而根據土地規劃用途的不同,土地的最高使用年限又分為40年、50年和70年不等,像住宅用地產權為70年,工業、科教文衛體綜合類用地產權為50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產權為40年。到期後可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獲得土地繼續使用權。
12樓:龍貓撩劇
房子70年產權到期後,房子會被國家收回嗎?
13樓:大鬍子說房小助理
70年產權的房子到期後會自動續期,不需要提出續期申請。至於是否需要補繳土地出讓金,目前還沒有明確規定。如到期後國家需要收回會對業主進行相應補償,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
14樓:超人邦頻道
土地是國家的,國家有權收回土地移作他用,但必須對你的房屋進行補償,因為房子的所有權是永久的。70年產權是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是開發商向**拿地開始算的,已明確規定,住宅產權期滿後可自動續期。
15樓:小洋說財商
70年產權是指的土地使用權,而房屋使用權是永久的,到期可以自動續期。
房子70年產權到期後怎麼辦
16樓:熱詞團小知
房子70年產權到期後會自動續期,但應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二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經批准准予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擴充套件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規定:
第十四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由***規定。
第十五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應當簽訂書面出讓合同。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由市、縣人民**土地管理部門與土地使用者簽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規定:
第七十七條 業主不得違反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業主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外,應當經有利害關係的業主同意。
第一百三十八條 採取招標、拍賣、協議等出讓方式設立建設用地使用權的,當事人應當採取書面形式訂立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名稱和住所;
(二)土地界址、面積等;
(三)建築物、構築物及其附屬設施占用的空間;
(四)土地用途;
(五)使用期限;
(六)出讓金等費用及其支付方式;
(七)解決爭議的方法。
房屋70年產權到期後怎麼辦,房屋產權70年或40年到期後怎麼辦?
小洋說財商 70年產權是指的土地使用權,而房屋使用權是永久的,到期可以自動續期 忻燁華 即自動續期 不收費 正常交易。截止2020年,國家正在研究住宅建設用地等土地使用權到期後續期的法律安排。在國家法律未出臺之前,國家提出了 兩不一正常 的過渡辦法 一是到期以後不需要申請,自動續期 二是不收取任何費...
住房產權到期後怎麼辦房屋產權到期房子會被收回嗎
華律網 一般來說,房屋產權由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的,但是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永久,而土地使用權根據有關法規為4年50年或70年不等,房屋到期後可通過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獲得土地使用權。物權法 規定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土地使用70年到期後,如果再次申請土地使用權,應根據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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