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安爾夕條部先
房東要解除合同,你可以向法院要求繼續履行。一般如果你沒有違法行為的話,法院從和諧社會的角度來講,不會輕易的判解除合同的,所以,如果他強行想解除,你就到法院起訴要求繼續履行合同。
如果法院判決解除合同的話,他首先得支付違約金四萬元,其次,退還餘下四年的租金,如果你的損失高於違約金,那麼你可以選擇讓他賠償你的損失。
2樓:被迫隨風
法官判案肯定是按合同判的,所謂的酌情判是不可能的。
你一次交了十年後還有沒有再交房租啊?如果沒有那就是違約金四萬加後四年的租金,還有後四年租金的的同期銀行利息。
如果還有交額外的房租,那違約金就是八萬加額外房租的50%。
那沒到期的租金按合同的8千算。
當然,如果房東不提起訴訟的話,而你又願意這樣耗著。因為他違約在先,你並不負違約責任,你拖到合同期滿都是可以的。
3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不同意解除合同,要求繼續履行啊。
按合同違約金就是4萬,要賠的應該除了違約金之外還得付給我們四年沒到期的房租的租金吧,那租金是按6年前的8千還是按現在的兩萬?
這個沒有。
什麼叫做合同法
4樓:
摘要。親,很高興為您解答;合同法是調整民事主體之間合同關係的基本法律,它規定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終止和違約責任等一般性規則,也規定了一些典型的合同。合同法在為經濟交易關係提供準則,保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的交易秩序方面具有重大意義,一部好的合同法能夠促進一國經濟的發展。
親,很高興為您解答;合同法是調整民事主體之間合同關係的基本法律,它規定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終止和違約責任等一般性規則,也規定了一些典型的合同。合同法在為經濟交易關係提供準則,保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的交易秩序方面具有重大意義,一部好的合同法能夠促進一國經濟的發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什麼叫做合同法
5樓:
摘要。合同法是調整平等主體之間商品交換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它調整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和解除、終止、違約責任等合同關係。 合同法具有以下特徵:
1)合同法強調主體平等、自願協商、等價有償的原則。這些原則是商品交換的基本原則。 (2)合同法貫徹契約自由的原則。
在合同法中,主要是通過任意性法律規範調整合同關係。**對當事人通過合同關係進行的經濟活動的干預,被嚴格限制在合理的範圍之內。 (3)合同法從動態的角度為當事人提供財產關係的法律保護。
合同法調整商品交換關係,即調整動態的財產流轉關係。
合同法是調整平等主體之間商品交換關係公升輪的法律規範的總稱,它調整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和解除、終止、違約責任等合同關係。 合同法具有以下特徵: (1)合同法強調主體平等、自願協商、等價有償的原則。
這些原則是商品交換的基本原則。 (2)合同法貫徹契約自由的原則。在合同法中,主要是通過任意性法律規範調整合同關係。
**對當事人通過合同關係進行的經濟活動的干預,被嚴格限制在合理的迅笑困範圍之內。 (3)合同法從動態的角度為當事人提供財產關係的法律保護畝念。合同法調整商品交換關係,即調整動態的財產流轉關係。
我國的合同立法是在改革開放初期由計劃經濟體制向有計劃的商品經轎悉濟體制轉軌過程中開始的。繼《民法通則》為調整合同關係作了原則性規定外,還先後頒佈了《經濟合同法》(1981年頒佈,1993年作了修改)、《深圳經濟合同法》(1985年)和《技術合同法》(1987年),以及大量單檔帆襲行兄行法規和條例。這些都極大地促進了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進行,促進了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培育和發展。
1999年3月15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並於1999年10月1日施行。
合同法是什麼?
6樓:李浩林
合同法是調整民事主體之間合同關係的基手答空本法律,它規定合同的訂立、效力舉梁、履行、變更、終止和違約責任等一般性規則,也規定了一些典型的合同。
法律依據:第四百六十四條 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畢瞎法律關係的協議。
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係的協議,適用有關該身份關係的法律規定;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參照適用本編規定。
如何理解合同法?
7樓:網友
合同法》總則第1章對合同法的基本原則作了明確的規定。1.平等、自願原則《合同法》第條規定:
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
買方在簽訂和履行買賣合同時應注意的問題:1、確定賣方提供的標的物有無權利瑕疵買賣合同標的物的權利瑕疵,是指第三人得對標的物主張權利,買方不能取得所有權或不能取得完全的所有權。為保證買方能夠取得不受爭議的財產,買方必須要求賣方在訂立合同時提前說明,該出賣物是其擁有所有權和合法處分權的財產,如果賣方未將標的物上存有第三人的權利的情形預先告知買方,則買方有權請求降低**、或解除合同和要求賠償損失。
2、確定標的物有無質量缺陷賣方出賣的標的物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和當事人的約不定期,如果標的物有表面缺陷(以通常方法檢查即可發現的缺陷),買方應於接受標的物的當時提出;如果標的物有隱蔽缺陷(即需要經過技術鑑定或在物的使用過程中才能發現的缺陷),買方應於規定的期限內提出。賣方交付的標的物有缺陷,買方有權拒收。買方已接受的,賣方應根據情況承擔降價、修理、更換、退貨、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等責任。
但是,如果賣方在訂立買賣合同時已對標的物的缺陷作了宣告,或買方知道標的物的缺陷而願意購買,則賣方對標的物的缺陷不負責任。 3、敦促賣方按約定和法律規定的時間、地點和方式,完整地交付標的物和辦理有關手續。例如對於房產、機動車輛、船舶必須辦理登記手續。
賣方在簽訂和履行買賣合時應注意以下幾點:1、主動明確**條款。**是買賣合同的一項重要條款。
如果**條款沒有或不明確,買方付款就沒有標準,沒有依據,很容易發生糾紛。2、敦促買方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方式支付價款。在即時清結的買賣合同中,買方應按規定支付價款,否則,可要求買方承擔違約責任。
3、敦促買方接受標的物。一般來說,買方訂立合同的目的就是取得標的物,買方會按約定接合同的約定及時接受標的物這會給賣方造成不利。賣方若遇買方無故拒不接受標的物或由於買方的原因無法交付的情況,為終結買賣關係也可將標的物交公證機關或有關單位提存。
合同法是什麼
8樓:網友
為了保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促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制定。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於1999年3月15日通過,於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共計第二十三章四百二十八條。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同時廢止。
合同法的問題,合同法問題。。
一 只要不違反法律法規,又沒在合同中約定生效條件,則該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時即時生效。二 雙方約定第一筆預付款到時合同生效完全可以。這是典型的附生效條件的合同。三 違約金的約定數額合同法沒有具體的規定,不過,如果違約金過份高於非違約方的損失時,違約方可以要求法院予以適當減少。注意,是過份高於,而不是高...
債權法和合同法的重點是什麼,合同法與債權法的關係?
您這也太寬泛了。不過,把兩個法條都熟記下是很必要的。考試的話,做做題,合同法的題很難做呀 債權法和合同法的重點是什麼? 債權法祕合同法的重點沒有什麼區別,也就是合同法的重點,目前。我國還沒有一部專門的債權法。其主要內都在合同法裡,原來的民法通則裡規定的,不如合同法裡規定的明確具體。合同法的重點就是 ...
合同法 75條,合同法73條全文規定
撤銷權的行使。,撤銷權行使的主體。是指因債務人不當處分財產而使債權受到損害的債權人。,撤銷權行使的方式。須由債權人以自己的名義,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不當處分行為。,撤銷權行使的範圍。撤銷權的行使範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撤銷權的行使期間。合同法 第條規定 撤銷權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