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乘網約車跳車受傷,她的跳車行為是否合理?

時間 2025-04-06 06:55:24

1樓:生活常識百事通

從法律上來說,如果當時確實存在網約車司機騷擾女乘客的行為,女乘客為了躲避而跳車,屬於緊急避險,是合理的。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條第一款規定:「因緊急避險造成損害的,由引起險情發生的人承擔民事責任。」

不過,單純的語言騷擾,事件發生在白天大路上,完全可以打**報警來解決,直接跳車顯然不是乙個恰當的避險方式

行程中司乘並無爭吵現象

6月19日,首約科技(北京)****官方微博@首汽約車就跳車事件釋出了情況說明。首汽約車稱,行程中,導航曾提示司機左轉,但司機選擇了一條剛剛開通的新路直行,並同時僅告知高女士選擇了新路。因為這條路新開通,所以並未規劃進導航路線。

當司機直行通過路口後,導航提醒偏航並重新規劃路線,此時高女士突然開門跳車。跳車前錄音未顯示司乘雙方發生爭執,或乘客有責令司機停車等跡象。

高女士跳車後,司機停車檢視其傷情。高女士呼喚截停其它路過車輛,並請車主呼叫急救車。司機報警,並前往富陽區銀湖派出所配合**調查。

經派出所調查取證,初步認為是由於司乘雙方溝通不暢引起乘客誤解,進而發生乘客選擇跳車事件。根據行程錄音,行程中司乘並無爭吵或其它明顯聲響,全程語言交流很少,並未出現「司機搭訕」等內容。

女子乘網約車跳車受傷,誰該為此擔責?

2樓:生活常識百事通

杭州女子乘網約車跳車受傷,該事件不屬於緊急避險,應由該名女子自己擔責。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條第三款規定:「緊急避險採取措施不當或者超過必要的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緊急避險人應當承擔適當的民事責任。」

採取的避險措施不當,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應當由女乘客自己承擔適當的民事責任。但是,在這個事件中,目前沒有證據證明男司機曾經搭訕過高女士,那麼緊急避險的前提就是不存在的。

高女士是基於自己想象中的危險採取了避險措施,這在法律上稱為假想避險。在這種情況下,造成他人或者自身損害的,不屬於緊急避險,應由其自負相應責任

司機或者網約車平臺需接受處罰

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三條第一款規定:「承運人應當對運輸過程中旅客的**承擔賠償責任;但是,**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運人證明**是旅客故意、重大過失造成的除外。」

這一規定賦予承運人對乘客的安全保障義務。但是,這一規定也給予承運人一定的免責事由。在這個事件裡,女子受傷是自己跳車所致,如果沒有證據證明司機對女子跳車存在過錯,那麼作為承運人是可以適當的免除賠償責任的。

當然,就高女士跳車這件事而言,司機也是有一定過錯的。一般網約車平臺都會要求司機按照乘客選擇的導航路線行駛,本案中司機的行為顯然違反了這項規定,且未做出合理的解釋取得乘客的諒解,應該會受到相應的處罰,相信交通部門也會依法依規對網約車司機和首汽約車平臺進行處理。

如何看待杭州女子乘網約車突然跳車?

3樓:生活常識愛分享

個人覺得這就是「偏航後遺症」引起的。乙個單身女性和乙個異性同處網約車這樣的密閉空間,多數女性都會有警惕、緊張的心理,如果途經陌生、偏僻的地方,又遇到網約車司機偏航和更改路線,在一種自保心理下,無法避免有女性會做出跳車這樣的極端舉動。

所以,不應簡單怪罪一些女乘客神經敏感,而是應該好好反思網約車的「偏航後遺症」,並且採取應對措施。具體的措施包括,在非必要情況下,要求司機儘量不要更改行車路線,如果因為客觀原因需要更改路線,一定要及時向乘客做好解釋工作。如發現乘客出現情緒緊張、激動等等情況,司機必須果斷停車,應最大努力保障乘客的人身安全。

女子因網約車偏航跳車

6月12日,杭州的高女士叫了一輛首汽約車,從杭州到富陽,全程8公里。據高女士介紹,上車後司機企圖跟她搭訕,她沒有搭理,不久發現司機不按導航走,且兩次更改路線,她越想越怕就跳了車,導致左臂骨折。此事被**後,首汽網約車回應稱,車內錄音顯示司機沒有搭訕,但確實存在更改路線的情況。

乘客從正在行駛中的車上跳下來,只是造成骨折,實在是不幸中的萬幸。首汽約車回應稱,車上錄音顯示司機沒有搭訕女乘客,這一說法隨後也得到了當地**的證實。但不管是乘客高女士,還是首汽公司以及派出所方面都證實,網約車司機在行車過程中,確實存在偏離導航、更改路線的問題,而這恰恰是導致高女士受驚跳車的直接原因。

河北一女子網約車,司機偏離路線女乘客跳車,你怎麼看這件事?

4樓:今天退休了嗎

我覺得這件事情有很多疑點,司機偏離行駛路線本來就會給乘碼笑客帶來很多的不漏慎安,所遲搜含以這個女生會的反應我覺得很正常,我很支援,遇到這種情況一定要馬上報警。

5樓:巨集盛星辰

我覺得這個司機的行為非世鄭常不正確,這種行為很可能會引發爭議,會導致這個女乘客非常害怕,希望敗旅相關察返凳部門能夠嚴查,同時這個公司也需要對司機進行調查。

6樓:網友

這件廳兆備事情中司機有很大責任,是因為司機在行駛過程中沒有按照扮毀原來的路線行駛,乘客在處理問題的時候比較緊張,有可能會影響身體猜鬥健康。

7樓:不爽的爽朗菌

我覺得這件事情是應該引起大家深思的。因為這個司機舉耐偏離路線已晌悉經正謹春非常嚴重了,可以說完全是反方向,我覺得這個司機是心懷不軌的。

侵犯女子,砍傷、扔醫院,跳江···,這位網約車主經歷了怎樣的心理變化?

8樓:嘎哈呀菜菜

衝動過後,意識到自己做了什麼,良心發現從而送女子就醫,同時他也知道等待自己是法律的嚴懲,從而選擇輕生。

一、事件回顧。2020年12月10日晚上,黃梅縣某醫院門口,有人看到一名女子從車上被推下來,司機快速的離開,路人馬上報警,女子及時送醫得到救治。**第一時間到達現場調查,車主是半路對女子起歹意,砍傷女子,隨後對她做了不可以描述的事情,完事後,車主把女子拉上車送到醫院門口,自己選擇跳江。

二、車主大概是在惡魔和人之間來回轉換。先說,看完整個事件,認為車主就是乙個惡魔,他一開始對女子是沒有惡意,女子也感受不到。不知道雙方發生哈,車主頓時起歹意,還砍傷女子,這種情況下,他還下得了手,實在重口味。

劃重點是,他傷害女子,沒有棄之不顧,而是選擇把人送到醫院門口。

很明顯他不想要女子的命,估計這個時候,他已經清醒過來,知道自己做了什麼禽獸不如的事情,沒有辦法面對親人,好友,從而選擇輕生?

三、出門在外面,需要保護好自己。從這件事就告訴我們,叫網約車,尤其是女子,獨自乙個人的時候,一定要設定緊急聯絡人。也不要一直盯著手機玩,多看看路況,車主有啥異常,你可以第一時間尋求幫助,降低自身的危險係數。

還有上車不要什麼都告訴車主,做人留3分,是為了保護自己而已。永遠要記住:任何時候都不要相信陌生人,還是對方開車,你也不知道他啥時候就起歹意。

9樓:乾燥溫度

這位網約車主的心理變化真的是非常的想不通,為什麼在其傷害女子之後還要送到醫院,然後自己選擇自殺的一種方式瞭解自己的生命,太想不開了吧。

10樓:歧山蘭

我認為他一開始經歷的心理變化就是想要去嘗試犯罪,在犯罪的過程中惱怒,但是卻又害怕承擔責任,最後因為是愧疚所以跳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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