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細水長流蔭遠堂
經常被領導或老闆罵怎麼辦
很多朋友抱怨總是經常被領導和老闆責罵,因而憤憤不平,造成心理失衡。做了不少事情,老是被罵,因此而辭職的不在少數。面對嚴厲的老闆我們該怎麼辦
1,首先你得擺正心態,分析一下老闆為什麼對你進行責罵,是他的原因,是別人的原因還是你自己的原因。
2,如果是別人的原因,老闆在你身上發洩一下,你就忍著吧,能當老闆的出氣筒,說明你們的關係還比較鐵,或者他沒把你當外人,正如我們經常在外面受了氣到家人面前發火一樣。
3,如果是老闆的原因,那麼他一定是個嚴厲或者暴躁的老闆,這樣的老闆,如果你在他手下工作自己感覺還不錯,那就不要計較吧,不是你的錯。寬容是一縷花香,人生贏在放下。
4,如果是你自己的原因,那一定是你工作上的事情了,粗心了?沒考慮全面?效率太低了?想想自己的問題,誠懇的道歉,彆氣餒,有錯就改,加強學習,爭取不被老闆在相同的事情上責罵。
5,擺正心態,幹事情多的人才會經常被罵,因為你幹事情越多出錯的機率越大,人無完人,孰能無錯,你得感謝這樣的老闆,你在他的鼓勵和責備中成長,這種長輩型的領導你要懂得珍惜。
2樓:匿名使用者
領導是什麼領導,單位是什麼性質的單位,罵了什麼?起因如何,身體強烈不適是怎麼個不適。你的身份是什麼?站在誰的一邊,想獲得什麼?有社保嗎?不交待這些,如何幫你。
醫院院長罵護工笨得象豬,護**吐鮮血,當然是馬上讓醫生救治呀。
如果想獲得賠償,而且不想幹了,先做醫療監定吧。
如果領導是外國人,看看能否用愛國主義,打歧視牌吧。如果領導是巴鐵,你就等著***來人吧。
領導辱罵員工並對員工做出停職待崗處理,員工應該怎麼辦?
3樓:112333束脩
1若想依***第一件事,就是收集證據。
2如果你能證明用人單位對你進行停止待崗處理,那麼停當期間也應當按照過去12個月的平均工資支付勞動報酬。
3仲裁**12333
4樓:洪小麻兒
如果違背單位規定可以處理,但是辱罵不可以
5樓:李豔超律師
1、如涉嫌侮辱,可以協商離職。
2、如自己確實沒做好事,可以積極改正,並向領導說明情況,爭取和解。
6樓:憨豆桂花
可以尋求法律援助中心的幫助,但是要有足夠的證據
7樓:毓山槐
這個可以去勞動局告他。
員工辱罵領導應該怎麼處理,按勞動法可以開
8樓:匿名使用者
1、領導侮辱員工,如果是個人行為,可以撥打110報警,由警察處理;也可以通過錄音、錄影的方式,或者尋找人證的方式固定證據,向人民法院起訴,這個不屬於勞動法的調整範圍,所以勞動法不管;
2、如果領導通過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勞動者可以拒絕,並向用人單位的最高層反應情況,如果最高層的態度也一樣,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並且還能主張經濟補償金,這個情形就歸勞動合同法調整;
3、法律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民法通則》
第一百零一條 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9樓:張明君律師
您好, 無論什麼原因,在公開場合辱罵他人屬於違反治安管理的違法行為,受害人可報警,由公安機關予以警告、罰款。
在單位造成惡劣影響的,可規章制度給予行政處罰。
如能給出詳細資訊,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10樓:
老師您好,車間主任剛來第一年,因為工作能力不夠,導致公司損失了不少,因為今年疫情特殊,公司年終總結大會上宣佈:所有員工過錯不究,不評優劣,獎金統一以摸獎形式發放,全憑手氣。但這個主任在公司正式放假後突然發難,討要年終獎,並且辱罵老闆,私自去公司砸壞玻璃!
請問公司應該如何開除她?
11樓:曲菊月
我不知道在工地不能吸菸!所以我在下班時間我抽只煙,那個安全員把我拍照了!然後我問他他歷害的對我說不能吸菸!因為我不知道他是誰!然後他厲害我也厲害的說,口頭不對我就罵他。
12樓:雅盛法律
可以交流溝通
是領導處理問題欠妥、不公
還是員工素質太差
分清楚再決定如何處理,如果解除勞動合同,不符合規定,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領導辱罵員工是否違法
13樓:公羊譽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傳送**、侮辱、恐嚇或者其他資訊,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竊聽、散佈他人隱私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規定:
第一百一十條 自然人享有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等權利。 法人、非法人組織享有名稱權、名譽權、榮譽權等權利。
擴充套件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規定:
第一百七十九條 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礙;
(三)消除危險;
(四)返還財產;
(五)恢復原狀;
(六)修理、重作、更換;
(七)繼續履行;
(八)賠償損失;
(九)支付違約金;
(十)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十一)賠禮道歉。 法律規定懲罰性賠償的,依照其規定。 本條規定的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併適用。
14樓:匿名使用者
這要看你是怎麼理解“犯法”這個詞了。
違法是肯定了,最起碼我國《憲法》第三十八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
但一般情形下,領導辱罵員工,是不會導致其受到法律懲處的,除非情節特別嚴重或造成了嚴重的後果,而出現後述情形可能構成侮辱罪。
15樓:匿名使用者
1、領導侮辱員工,如果是個人行為,可以撥打110報警,由警察處理;也可以通過錄音、錄影的方式,或者尋找人證的方式固定證據,向人民法院起訴,這個不屬於勞動法的調整範圍,所以勞動法不管;
2、如果領導通過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勞動者可以拒絕,並向用人單位的最高層反應情況,如果最高層的態度也一樣,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並且還能主張經濟補償金,這個情形就歸勞動合同法調整;
3、法律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民法通則》
第一百零一條 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領導辱罵員工,如何維權
16樓:匿名使用者
1、領導侮辱員工,如果是個人行為,可以撥打110報警,由警察處理;也可以通過錄音、錄影的方式,或者尋找人證的方式固定證據,向人民法院起訴,這個不屬於勞動法的調整範圍,所以勞動法不管;
2、如果領導通過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勞動者可以拒絕,並向用人單位的最高層反應情況,如果最高層的態度也一樣,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並且還能主張經濟補償金,這個情形就歸勞動合同法調整;
3、法律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民法通則》
第一百零一條 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17樓:尚研國
我裝置壞了,叫車間主任維修他就罵我
因為領導和員工吵架,錯在領導不尊重員工上面,但是卻給員工扣了工資這個問題怎麼解決
東部建設 首先肯定個人企業與機關是不一樣的,企業有一定的自主權,無論在何種情況下,說到都會做到,容易給人穿小鞋或者解除用工,沒有調動的機會,所以,員工要學會忍 機關單位是可以調動崗位,只要不犯原則上的錯誤,這個領導對你有看法,別的領導也許會贊同你 喜歡你,所以,在自己有理的情況下,頂幾句也是無所謂,...
領導無故讓員工休息,該怎麼辦
勞動局可以去投訴,但解決的可能性不大。既然如此,你先不要主動提出辭職,混著。開始找新工作,等找到了就走人。呵呵。 韓欣欣 你應該明白老闆的意思了吧,就是讓你辭職走人。老闆做事情都有他的理由,我想從他那兒你應該也問不出結果,所以我想你還是辭職,到時候跟老闆說說話,謝謝他對你的照顧這些話。然後拿錢走人,...
辭職如果不批怎麼辦呢,員工辭職,領導不批怎麼辦
員工可以使用快遞的方式將辭職書郵寄到單位,並且保留底單作為遞交辭職申請的證據,在乙個月之後可要求辦理離職手續,並且到期可要求單位結清工資。員工辭職需要提前三十天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單位,儲存通知單位的證據。如果是試用期員工提前三天通知單位。到期員工即可要求單位辦理離職手續並結清工資,如果單位拒絕支付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