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渴侯含巧
如果約定了服務期(服務期比合同期限長時),而且用人單位提供了專業培訓,直接走人會承擔一定的違約金的,否則既不需要辭職報告也不存在扣違約金和培訓費的情形,反而你可以按照新的勞動合同法向原用人單位索要經濟補償金。
2樓:微微香甜
合同期後辭職還是要打辭職報告,沒打辭職報告直接走當月工資就沒有了,你們公司從哪扣錢?
不過你合同期到了,打不打辭職報告都是不會扣錢的!
3樓:匿名使用者
合同期滿前乙個月企業要不續約的要提前通知,員工合同期滿不做的沒規定,但建議還是提前些日子通知,做好交接工作。合同期滿原則上企業不能扣違約金和培訓費。但要注意培訓方面,是否與企業另有約定,其約定服務年限是否超過合同,若是將會被扣培訓費,因此這方面在離職前要查好談好。
4樓:
勞動合同期滿勞動者不再續簽合同的,只要通知單位即可,不需要打辭職報告,辭職報告是勞動合同期未滿時才需要寫的。如果合同約定了合同期滿勞動者應當提前告知是否續簽,那麼就必須提前告知。如果沒有約定,就不需要提前告知,不需要支付違約金和培訓費。
提前乙個月打辭職報告就可以離開嗎?乙個月是以我提出辭職時間還是以老闆批准簽字的時間為準?需要交違約金
5樓:
1.要看是何種違約金,新勞動法規定只有簽訂培訓協議和保密協議的才能約定違約金,其它約定的違約金一律違法,沒有法律效力,不用支付。如果是培訓協議或保密協議的違約金,則你違約的話要向公司支付違約金。
2.辭職報告是不需要得到公司批准的,這只是公司內部的手續,並不是法定流程,所以,即使沒有批准,你也可以在乙個月後解除合同。
3.公司如果不辦離職手續的,可以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免費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解除合同,辦理離職手續。
6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法規定合同期內如離職需提前乙個月通知用人單位.是以你提出辭職時間為準,另老闆不批你也可以離職,因為提前乙個月的義務你已經盡了.只要提前乙個月不管企業同不同意都可以正常離職.此種離職是不需支付違約金的,就算合同規定違約金那也是不符法的,一般合同是不對勞動者設立違約金的,除非有企業出資培訓的,可以約定違約金
7樓:匿名使用者
關於1個月問題的例子:你打算在11月1日離職,你就需要在10月1日前提出辭職。
8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把辭職信採用郵政特快專遞的形式寄給你老闆,外面要寫明辭職的大概內容,勞動監察會以簽收的時間視為辭職的上報時間。這樣乙個月以後你不管他同不同意都可以走了,寄特快專遞的東西可以做為證據。違約金打官司的話法院肯定會判定不能收的。
仲裁機構不一定會判不能收。
9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是你提出的時候算起,詳細請上網找找勞動合同:
"第四章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沒有提前30日打辭職報告用工單位要收違約金應不應該給? 20
10樓:七台河李陽平
應當支付違約金(合同中約定的)或損失賠償金,提前30日提出是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程式,沒有走這個程式是違約(合同中有約定)行為或違法行為。可以協商求得用人單位的諒解少付或不付違約金(損失賠償金)。
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你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你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3、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你直接提交辭職信走人,這個時候就是你違法了,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你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你承擔。
11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法沒有規定,勞動者支付違約金的規定。如果單位培訓的除外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合同期內,提前30天遞交了辭職報告,離職算違約嗎?
12樓:王悅
合同期內提前通知可否解除勞動合同
日前,接觸一單案件,其中合同中的乙個條款,備受爭議。
某外籍員工,在國貿附近一家著名的物業公司工作,月薪二萬五千元。其與單位所簽訂的勞動合同中,明確約定了,在合同期內,任何一方皆可提前乙個月通知對方解除合同關係。在此約定的基礎上,單位提前乙個月通知了該員工,對其進行了辭退。
在此情況下,員工申訴到了北京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要求確認解除無效,恢復勞動關係。那麼,這樣乙個條款是否有效就成為了本案爭議的焦點。
在辦案的過程中,我提出觀點,認為提前乙個月解除勞動合同,勞動法限制了三種情形:醫療期滿、不勝任工作、客觀情況變化。原則上來說,除此三種情形之外的其他情形,是不能預告解除的。
勞動法屬於強制性的法律規定,合同的這一約定擴大的預告解除的前提條件,將乙個受到限制的預告解除變成了乙個不受任何限制的解除,違反了勞動法的強制性規定,是乙個無效的條款,所以解除無效。
對方律師提出觀點,認為合同的解除權利可以是法定的權利,也可以是約定的權利。勞動合同的解除是可以約定解除的。合同中的這一條款,是雙方簽字認可的,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現,所以是有效的,進而解除也是有效的。
我進一步補充觀點,認為勞動合同的約定並非都是有效的,違反強制性法律規定的條款就是無效的。試以一例說明之,若雙方約定試用期內可以隨時辭退,難道也是有效的?同時,如果這一條款被認定為無效,那麼任何一家公司皆可以通過這種約定達到可以任何解除的目的。
在此情況之下,勞動法關於預告辭退的規定還有何意義?
13樓:小魚
不算違約的,不行你可以去勞動部門投訴的~~
14樓:言昶畢燕樺
不算違約的,不行你可以去勞動部門投訴的~~
再看看別人怎麼說的。
前幾天提交了辭職報告,現在老闆不讓走。勞動法規定,提交辭職報告多久後離職不扣違約金?
15樓:
乙個月就可以離職,而且現在對於勞動者沒有違約金這一說,提交的辭職報告最好是留下個影印件當證明(日期)。如果工資不給你結算,你可以去勞動仲裁申請仲裁解決
16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協商一致,老闆同意你隨時離開公司你就可以隨時離開,如果協商不妥,勞動法規定,提交書面辭職報告乙個月就可以自動離職,無需向公司繳納違約金。
17樓:契夫
現在根本就沒有違約金這一說法了,只有雙方約定的服務期和競業限制
我交了辭職報告,但沒滿30天就走了,今天收到公司以曠工為由的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請問我是不是要交違約金
18樓:匿名使用者
屬於自動辭職,沒有經濟補償金。沒有違約金的說法,如果給單位造成損失,且單位舉出證據,是要承擔相應損失的。
19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只是以曠工解除合同,逃避給員工發工資,或者不發夠員工應發工資。
20樓:匿名使用者
不需繳納違約金,但是如果公司能夠舉證 你在沒有滿30天的情況下自行離開給公司造成了經濟損失,那麼你是需要承擔相應的損失的。
21樓:張勇律師
你不需要上交違約金的。
22樓:匿名使用者
你交辭職報告時合同到期了沒有?
合同期滿後想辭職的問題,合同期滿後無續簽,員工主動要求離職,賠償問題。
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終止,不需要提前乙個月通知公司。到時候直接終止勞動合同,辦理工作交接,結算工資,領取經濟補償等手續即可走人。勞動者在合同期內解除勞動合同的,才需要提前30日通知單位。勞動合同期滿,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並在勞動合同期滿前辦理續訂手續。因用人單位的原因未辦理終止或者續...
合同期未滿辭職需要支付違約金嗎,合同期未滿辭職 要不要交違約金
一 合同期未滿離職者單位給予經濟處罰 5000元 10000元 並追究其接收單位對我單位的經濟補償。這合法嗎?1 關於合同期未滿離職處罰是否合法的問題 1 如果公司沒有為你提供專業培訓 並因為提供專業培訓而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了你必須為公司工作的服務期的話 此條約定違法,因為違法而無效,你不必理。2 如...
合同期滿後,公司不再續簽合同,合法嗎
您每工作一年,可以主張乙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若公司不願支付,您可以提起勞動仲裁。合同期滿公司如果不續簽需要提前通知員工嗎 公司與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即將要到期,公司不想續簽了,是否需要提前30日書面通知員工?不通知是否會有法律風險?勞動合同到期後,用人單位需要不需要與員工續簽,要視勞動關係的情況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