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實習期,公司與你籤的是【實習協議】,不是勞動合同。
也就不是企業的正式員工。
不存在辭職一說,正確來講是:結束實習協議。
辭職是你直接與公司簽訂勞動合,成為企業正式員工後,主動向公司提出結束勞動合同。分試用期內辭職和試用期外辭職。根據勞動法。
規定,試用期內辭職需要提前3天申請,試用期外需要提前30天申請。
結束實習協議,勞動法沒有明確的提前申請的時間規定,主要是看雙方協議中如何約定。
沒轉正前辭職,只需要你提前3天通知用人單位,可以口頭通知,完了就可以走人。
轉正後辭職,按照法律規定,要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完了才能走人。但不是每家公司都這樣,有些可能只需要你和領導說一聲,和領導確定離職時間就可以了,不一定要三十天。不過也有些硬是拖著不肯放人的,這個時候就要遵守「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的規則了,只要你遵守了,用人單位不放人也不行,所以,有些時候還是要保護好自己,該形式一點就形式一點,該發郵件的就不要通過微信通知。
2樓:馬宇澤
說實話,對於個人而言並沒有什麼區別,因為結果都是離開公司,就我個人經歷而言,在當實習生期間,公司老闆是不會在乎你想不想做這份工作,在乎的只是個人利益而已, 所以,把自己該做的事都做好,不去在乎這些東西,那麼你自己也就成長了。
3樓:網友
離職和辭職字面意思沒有什麼區別,重點看離職的原因,辭職是本人意願,離職可能是公司解聘。
4樓:海之藍
這兩者還是有區別的,離職主要是指離開現有的崗位職位,而辭職則是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者勞動關係的行為。
5樓:最愛哆啦a夢
如果你是實習生的話,最好辭職遞交辭職報告。你的第乙份工作最好辭職的時候,讓領導給你些分離職證明,這樣有助於你。在下乙個工作中有幫助。
6樓:匿名使用者
前段時間看到乙個新聞,說乙個新員工入職不到三個月,突然被公司的hr約談了,原因是他三個月來每天都是準點兒上下班,所以hr想了解是不是他有什麼其他的想法或者是不是工作量不夠。
無獨有偶,筆者昨天遇到乙個相同的案例,因為自己準點上班,被老闆約談了!
老闆:你沒發現你每天下班都是最早走的嗎?雖然你回家也在工作,但是這樣真的不好。
我:是我哪項工作沒做完嗎?大專案剛結束我連續加班半個月,現在沒專案暫時沒那麼忙,又為什麼要熬到半夜才回家?
老闆:你這種工作態度不對啊。我們實習生一天一百二,每天勤勤懇懇幹到後半夜兩三點,我都感動了。感覺你都不做事情。
我:比起每天加班,我還是更傾向於充分利用八小時高效率做完。做不完我也加班了啊?
老闆:可是你這樣做完工作就下班會給實習生造成不良影響!比起這樣,我更希望找到乙個沒能力的員工!
我:好的!我馬上離職!
從這段對話中可以看出,員工與老闆的矛盾主要出現在員工認為自己已經幹完自己的本職工作,而老闆認為員工完成工作就下班給實習生做了錯誤榜樣。
再來看看網友們都是怎麼說。
有網友就說到:
老闆擔心的是隊伍沒法帶了 卻並沒有意識到乙個有能力的員工存在的意義和價值,一將無能,累死三軍,老闆找問題找錯了方向。
也有網友認為:
風格不同,不必強融。這都是看各自的管理理念吧,我以前會給團隊人員說,不提倡加班,不忙的時候就早些回去,但有需要的時候也必須頂住,不能撂挑子。
也有網友表示:
這種有後路就趕緊走吧,價值觀念太可怕了,以前我是工作時間高效做完工作,有時候義務加班,後來任務越來越多,就上班摸魚了,這種思路的公司就適合磨洋工的員工共同墨跡著走向死亡。
筆者有話說:
員工與管理者本來就是處在對立面上,員工踩點是希望自己的時間不多被老闆壓榨,或者早早下班去做自己的事。但老闆呢?那就是希望你能給企業帶來最大利益。
你說兩人誰錯了?都沒有錯,只不過立場不同罷了。但筆者在這還是要提醒各位打工人的,作為員工,想要在一家公司待下去,有所發展,那你的前提就是要滿足你領導的期望。
當然,太違反原則或者侮辱尊嚴的時候,該走就趕緊走。成年人的世界,真的沒有對錯,只有利弊與利益。
實習期內離職
7樓:廖大林
如果是實習合同,那和試用期一樣處理,正式提交辭職申請三天即可離職。《勞動法》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關於試用期的規定是一項特殊規定,目的在於促進勞動力資源合理配置。在試用期內,用人單位可以對勞動者的內在能力及素質是否與應聘崗位相匹配作全面考察,綜合判斷勞動者是否完全符合錄用條件。對於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即時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而勞動者在試用期也可以對用人單位工作環境、工作條件及發展前景等進行考察,從而決定是否繼續工作。在試用期內,勞動者不願留任的,可以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實習生可以直接離職嗎
8樓:知道律臨
【法律分析】學生實習在實習期間可以辭職。但如果離職的建議通知實習單位,雖然法律對通知的時間沒有規定,但可以參考試用期離職的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遊尺晌三十七困吵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神鋒除勞動合同。
實習期怎麼離職?
9樓:崔茂秀
法律分析:實習期辭職,按照合同法,只需要提前三天提出辭職申請,領導同意就可以走人。 但上級不同意,那也是有效的。
首先,需要手寫乙份辭職申請,或是電子郵件推送給領導,上面明確離職的時間,實習期寫三天後的任何一天都是合理的。 其次,在三天之內把自己手裡的工作整理好,寫好交接文件,要把所有工作儘量細化,細化到接收人看了畝吵文件就能幹活,不影響公司的正常銀耐世運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鋒肢同。
離職和辭職一樣嗎?有什麼區別,離職和辭職有什麼區別
法妞問答律師 諮詢 離職和辭職有區別。離職,是一個詞語,有兩種意思 一指暫時離開崗位,二指離開工作崗位,不再回來。員工離職分為兩種 1 員工主動離職,即員工單方面向企業提出離職申請 2 企業因為員工不勝任崗位 試用不合格或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由企業方提出終止雙方勞動關係。辭職,是一個漢語詞語,意思...
請問 辭職與自動離職有何區別,辭職和自動離職有什麼不同的意思
離職和辭職有區別。離職,是乙個詞語,有兩種意思 一指暫時離開崗位,二指離開工作崗位,不再回來。員工離職分為兩種 1 員工主動離職,即員工單方面向企業提出離職申請 2 企業因為員工不勝任崗位 試用不合格或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由企業方提出終止雙方勞動關係。辭職,是乙個漢語詞語,意思有兩種。其一指辭去官...
和有什麼區別, 單詞有什麼區別
月影兒格格 是選擇論,而 是方 好多時候可以互用。譬如 1.最終 乗 遅 歩 帰 2.最終 乗 遅 歩 帰 這兩句哪個都可以如果說區別的話,是選擇論。而 是方 但是意思一樣的。詳細釋義 接續 動詞辭書形 意味 除此之外沒有別的辦法。頼 自分 誰也指望不上,只有靠自己。不注意 壊 弁償 因為事我沒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