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暮然說
主動離職,沒有補償,但不限於以下幾點:
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勞動條件的;
2、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因用人單位原因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
7、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機勞動者人身安全的;
8、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且解除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提出的;
9、用人單位降低勞動合同約定的條件,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
2樓:力量
這要看你以什麼理由向公司提出辭職,理由恰當的話是可以要離職賠償的。
3樓:中顧法律網權威
您自己辭職,沒有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在公司簽了1年合同,合同上寫著幹不夠1年,不給退月工資
1 不給退1個月工資是什麼意思?這1個月工資是押金嗎?如果是則違法。是提前解約扣乙個月的工資嗎?如果是,也是違法的。現在勞動合同法中已經明確規定不得設立押金,也不得設立除保密與競業禁止之外的違約金,所以公司的作法是違法行為,這一點可以確定。2 即使你只在公司工作一天,也應該向你支付工資。維權途徑有兩...
我在公司工作六年了,一直未簽合同,但今年9月突然要降我工資,我覺得不合理,六年從來沒給我交過任何保險
以拖欠工資 未繳納社保提出離職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並要求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11個月!勞動案件完全可以自己處理,一樣能勝訴,且勞動仲裁委不收費,希望我的回答對你解決問題有所幫助,詳談可以hi我!1 用人單位違法在先,你書面提出離職後可以立即走人,並要求單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資 押金 經濟補償金 未簽...
公司在09年9月和大樓房東簽了一年的房屋出租合同,到期後也沒有續租,大樓也沒有收回,現在要終止合同
您好 根據 合同法 第236條的規定 租賃期間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因此,您公司在2010年9月份到期後,自動轉為不定期租賃。另根據 合同法 第232條的規定 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