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企業不發工資、不籤勞動合同,屬於勞動仲裁的受理範疇。勞動仲裁提交書面仲裁申請、及相關證據就可以。可以要求企業,沒簽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可以要求支付雙倍工資。
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根據我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條 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並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
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證人姓名和住所。
書寫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2樓:秋少
去勞動局幫你把錢要回來,不會有賠償的,最多把你三個月工資給你就不錯了,也有可能要不回來工資,畢竟你沒勞動合同
公司三個月不發工資,我是否可以辭職,是否可以要賠償
因為公司不發工資去勞動局投訴,如果在那家公司沒簽訂合同,去勞動局告有沒有用?
3樓:王元頁
去申請勞動仲裁,需要提供能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工資卡流水、出勤卡、有你名字單位公章或者領導簽字檔案之類
可以一起申請勞動仲裁,不過勞動仲裁委員會可能會每個單獨**也可能合併**,畢竟每個人實際情況不一樣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4樓:匿名使用者
我和你一樣,我像知道有給你發答案的嗎,我們可以找電視臺記者和法院,我們沒有合同我們也是給公司工作過的,即使我們輸了也要讓其他人看到不守信用的人,國家不是有測謊儀嗎?我們是不是可以用測謊儀測公司老闆,如果他不讓測他就敗了我們是在這家公司幹過的,如果測出來的結果那就可以形成法律依據,是輸是贏一幕瞭然
公司月沒發工資的辭職信,公司三個月沒發工資的辭職信
用人單位三個月沒有發放工資的,勞動者可以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38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以用人單位無故拖欠工資為由被迫辭職的,並且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經濟補償金。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 未及時足額支付...
老闆月沒發工資了怎麼辦,老闆三個月沒發工資了怎麼辦?
書生之見是我 找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申訴,要求解決。按照 勞動法 規定,工資按月發放。當月可以發放上月的工資,但跨月違法 如果公司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限期發放工資,逾期不支付的,還要加付賠償金。勞動法 第五十條規定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
公司不簽勞動合同。不按時發工資。口頭辭退款。還不付工資
行,先找他協商一下。如果協商不可以的話直接到勞動局投訴他,這屬於一種欺詐行為。辛辛苦苦工作,不給工資。太沒有良心了。後找工作千萬要簽合同,免得再有因此。引起的。糾紛,自己的權益受到傷害。人要學會自我保護。閒的時候可以多看看勞動法或者法律方面的知識。事情再從發生。和他好好談談。先君子後小人。公司早日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