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天貓售後那些事兒
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如下:
1、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2、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擴充套件資料
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的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係成立: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同時該通知也規定,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2樓:丿流水丨
用人單位必須向你出具《勞動合同法》第50條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該證明的內容應符合《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4條的規定。如果不給出具,按《勞動合同法》第89條規定辦。 解除勞動合同時的工資支付時間詳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經濟補償金支付時間詳見《勞動合同法》第50條。
如果不按時支付,可以要求按《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3、10條規定加付補償金。你有沒有經濟補償,看一下《勞動合同法》第38、46條就行。 如果你認真看一下我以上回答中書名號《》中所涉及的內容,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網上搜尋這些內容都能找到全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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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據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依法給勞動者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2、勞動者持該證明與新的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3、用人單位不依法出具相關手續及不按時支付勞動者工資的,可向勞動部門投訴或者申請仲裁。
3樓:盤笛泉白梅
可以申請仲裁,要求單位出具解除勞動關係證明書。
原單位不給開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怎麼辦?
4樓:華律網
一般情況下都是單位出具,然後去當地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的勞動關係科蓋章辦理解除。如果超期了的話,可能還要根據辦事部門要求提供蓋公章的證明材料。
5樓:匿名使用者
1、根據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依法給勞動者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2、勞動者持該證明與新的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3、用人單位不依法出具相關手續及不按時支付勞動者工資的,可向勞動部門投訴或者申請仲裁。
縱橫法律網 馬勇律師
6樓:
用人單位必須向你出具《勞動合同法》第50條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該證明的內容應符合《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4條的規定。如果不給出具,按《勞動合同法》第89條規定辦。
解除勞動合同時的工資支付時間詳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經濟補償金支付時間詳見《勞動合同法》第50條。如果不按時支付,可以要求按《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3、10條規定加付補償金。你有沒有經濟補償,看一下《勞動合同法》第38、46條就行。
如果你認真看一下我以上回答中書名號《》中所涉及的內容,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網上搜尋這些內容都能找到全文的。
7樓:法律快車
如果公司拒不出具解除勞動合同可以到勞動部門投訴。主要依據如下:
依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違犯規定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申訴控告。
用人單位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社會保險法對此也進行了相應的規定,用人單位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拒不向職工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證明,導致職工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條文:
《勞動合同法》第50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89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丟失,原單位不給補辦,怎麼辦啊?(高分)
8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丟失,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為其補辦一份解除勞動關係證明,一般用人單位都有存檔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9樓:鴨梨教主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丟失,原單位不給補辦,可按以下步驟操作:
1、給原用人單位寫出書面申請,請求補發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2、單位拒絕辦理,以該理由向當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訴。
3、勞動仲裁的裁決書,即是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還有一種方案,就是去當地勞動局勞動關係可調取,但一般也會推到原單位補辦。
10樓:筱果
我在網上也看到類似的事情,具體我該怎麼做,這份證明能補辦嗎?是不是要告他們呢,大家幫幫忙啊,急死我了,你看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我還還貸款呢,沒有這個合同籤不了我的工作就丟了,各位好心人,幫幫我啊!!!!!!!!!!!!!!!!!!
唯一的方法就是找原單位解決。請原經辦人把單位留底的找出來影印一下,再加蓋公章就行了,並不是要重新開一份。去勞動局看看。
或者找街道辦看看。打**詢問你解除合同的材料!記住全程一定要錄音!
不管對方語氣多麼惡劣!你都一定要耐心說著好話!就為讓對方把你的合同問題談到,一直堅持到他承認你有過解除合同!
然後他們的證言全部套出來以後再繼續說明申請再次開據或影印他們手中的勞動合同!如果他們堅持不開據,或者也不借用你原合同的話!用複製的錄音找人事領導!
商談借合同問題!如果不成就拿出錄音!如果聽到錄音他們依然還不借你的話!
找當地新聞**一起到他們單位,如果無果就去勞動局!這是民間取證和對自己最有利的辦法!私人偵探都用的辦法!
給個滿意吧!你不知道說沒證明啊。我做過怎麼多單位都沒見給過解除勞動合同證明的.
找你有開公司的熟人給你弄一個就行了吧,日期寫合適點。
11樓:揭傲之堵禧
打**詢問你解除合同的材料!記住全程一定要錄音!不管對方語氣多麼惡劣!
你都一定要耐心說著好話!就為讓對方把你的合同問題談到,一直堅持到他承認你有過解除合同!然後他們的證言全部套出來以後再繼續說明申請再次開據或影印他們手中的勞動合同!
如果他們堅持不開據,或者也不借用你原合同的話!用複製的錄音找人事領導!商談借合同問題!
如果不成就拿出錄音!如果聽到錄音他們依然還不借你的話!找當地新聞**一起到他們單位,如果無果就去勞動局!
這是民間取證和對自己最有利的辦法!私人偵探都用的辦法!給個滿意吧!
12樓:皇超運旋
可以要求原單位提供證明的影印件,按規定用人單位至少要保留相關文字2年備查。如果原用人單位拒絕提供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第七十七條
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13樓:念夜南郜忍
兩個辦法:一是到勞動部門查原始你辦理失業時留存的一份,影印,二是到原單位開證明即可,都不行,你可到勞動監察投訴解決。但最後辦法是去新單位協商,並拿出失業證的記錄(或其他證明)。
如果原單位以上證據都沒有,說明違法,你可耐心與原單位解釋,都不行你可告原單位違法。
勞動合同解除證明書,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的格式是怎樣
勞動者是有權利解除勞動合同的。如果與用人單位無法協商一致,那麼應提前30天以書面方式通知用人單位 提醒你應該保留好ems快遞單什麼的證明自己已履行提前通知義務 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50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合同的證明,並在15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要進檔案嗎,解除勞動合同證明需要存入檔案嗎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是勞動者在單位離職時,單位開具的證明。一般情況下都是單位出具,然後去當地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的勞動關係科蓋章辦理解除。如果超期了的話,可能還要根據辦事部門要求提供蓋公章的證明材料。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放檔案,因為這個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對今後還有很多用的,比如轉移社保關係 轉移戶籍 甚至辦失...
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和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的區別
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通常是在勞動雙方在解除勞動合同前通知對方的一種表單,通常包含辦理離職手續的時間,解除勞動合同的相關經濟補償的約定等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是指勞動者按照用人單位離職手續依法辦理離職手續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出具的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表示勞動雙方終止權利和義務。根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