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籤勞動合同,公司也遲遲不交金,我該怎麼辦

時間 2021-08-11 16:47:04

1樓:經法學院

1、未簽訂勞動合同與未繳納社保的主張,舉證責任在用人單位,因為該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於用人單位掌握管理,如果用人單位不提供,應當承擔不利後果;

2、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可以主張雙倍工資;未繳納社保,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解除勞動合同,並主張經濟補償金,要求補繳社保;

3、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六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於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餘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2樓:翦安

可以找當地的勞動局尋求幫助的,幹活了就要給錢,不給錢也可以選擇報警處理,記住,千萬不要動粗,動了手就是你的錯了。

公司不簽訂勞動合同,也不繳納五險一金該怎麼賠償?

3樓:

一、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辭職,會得到哪些補償呢?

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和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向勞動者支付一個月工資(滿六個月不到一年的按一個月計算,未滿六個月的按照半個月計算)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從勞動者入職的第二個月開始,按照月工資標準的兩倍計算(計算時間最長不超過12個月),支付時需減去期間公司已支付的工資。

另外,還可以通過法律程式主張公司為自己補繳勞動關係存續期間的社會保險費。

二、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辭職需要提前幾天告知所在單位呢?

公司應在員工入職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若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員工雙倍工資。在試用期內,員工提前3天書面形式提出離職就可以,若過了試用期,員工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就行了。員工可以要求公司在三個工作日內結清你的全部工資,提前離職或自動離職,公司也無權扣錢。

4樓:可愛皮夾

如果沒有籤勞動合同,你可以要求公司付你雙倍工資,這期間的五險一金也可以要求公司補繳,如果公司拒絕,你可以去申請勞動仲裁。

5樓:親親小保達人

如果是企業不給員工繳納社保或公積金,員工可以向社保徵收機構或人社局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並向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舉報要求單位補足。

換工作期間也可以使用親親小保,實時繳納和跟進處理狀態,確實是很方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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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單位合同還可以簽不交保險勞動合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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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在小公司上班,沒有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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