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可以扣臨時工工時嗎?開始10元每小時,後來給7元每小時可以嗎

時間 2022-04-25 13:25:08

1樓:fly劃過的星空

臨時工沒做滿合同期,老闆扣錢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也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三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2樓:

不能,但是因為臨時工沒有合同這類東西所以扣了沒證據上報,建議告訴周圍朋友這件事讓他們別去那做臨時工,也告訴那裡一起工作的長期工

我在勞務派遣公司做的臨時工,結工資的時候並沒有按當初約定發放我們每個小時10元計算,而是按7、2元 5

3樓:稻光養嗨

以後自己找工作,勞務派遣就是黑心老闆,靠吃你們工資生存的,如果你們覺得工資不對可以去勞動局去鬧,沒有籤勞動合同的更好,如果他們挨罰款了可能需要給你發雙倍工資,不用擔心拿不到工資的。

4樓:天天粑考慮考慮

兄弟 吃點人生經驗吧! 派遣公司和垃圾工廠合作的 壓縮員工工資! 自己去找工作吧!

5樓:林海格

感覺現在所謂的勞務派遣也就是中介公司真是坑死人不償命,我覺得你的第乙個問題是說不清的問題,沒有籤勞動合同,如果勞務派之前跟你們說的是乙個小時10塊錢,幹乙個月,那就是勞務派遣從裡面撈錢了,這個問題你可以通過公司來了解情況,問公司付給短期工的工資是怎樣付的。還有你那個駐廠帶班,之前給你說如果辭職了,要扣錢嗎?而且說你礦工,礦一天工之前給你們說扣多少錢了嗎?

我覺得你可以問問公司,不要問帶班。說被公司辭退,那就不用扣錢了,辭退是公司的問題,不是你的問題。我覺得說句實在話,工人與勞務派遣,工廠想比,是處於弱勢地位的,第一,我們工人不懂法律,第二,即使打官司也不會贏,工人也沒有錢去打官司,第三,關鍵是之前沒有證據,如果在領你們進廠之前有他們承諾的錄音或者簽了勞動合同,現在也有錄音,可以對比,他違反了之前的承諾。

現在你的證據不足。所以綜合考慮,還是放棄吧,吃一塹,長一智吧。

廠裡面不給辭工怎麼辦??當初我們進來做臨時工說10元現在發7元,還不准辭工,我都做了兩個月,求大家

6樓:匿名使用者

不想做了直接打報告辭職走人就是,現在的合同有沒有違約金這個說法

7樓:匿名使用者

先找民政部門。當然你這樣的情況,需要提供有利資料。

若民政部門處理不了,尋求法律援助。

8樓:池尋綠

去勞動局,他們幫你打乙個電就可以給你搞定

9樓:qin萬家燈火

勞務帶進去還是廠直招的

1)有3個人去投宿,  一晚30元.  三個人每人掏了10元湊夠30元交給了老闆.  後來老闆說今

10樓:假面

問題就出在服務生藏起的2元,這2元本來就是三人花的錢,算在3*9裡面,而不能單獨再算一次。三人花的錢3*9=27(25元在老闆哪,服務員藏2元),還有3元沒算(每人退回了1元)。

所以真正的30元這樣算,三人花的錢3*9,加上退的錢3*1,總數30。題目的演算法是錯誤的。

如果只有加和減或者只有乘和除,從左往右計算,例如:2+1-1=2,先算2+1的得數,2+1的得數再減1。

11樓:匿名使用者

老闆那有25元,加上服務生藏的2元,是27元,再加上退回的3元(一共退回的錢),等於30元。

12樓:匿名使用者

三個人投宿了,服務生藏了兩元,分給了他們三元,那麼二十五元三個人投宿

13樓:

正確的理解是:三個人一共花了27,其中服務生藏了2元,老闆收了25。27=25+2.

14樓:

問題不在於老闆和服務員,在於出題者偷換概念。先把服務員的兩元錢放在一旁,問題出在10不應該減1,因為25元無法整除,得到的結果是8.3333333……,應該在8.

333333……上加1再乘3,也就是說每個人應該付9.3333333……才對。再加上服務員的兩元就是30啦……都是老套路啦!

15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是個偽命題,如果最終應該要等於30的話(房費是30),那麼服務員偷拿2元這件事就不會發生也不可能發生。所以這道題應該是等於25(實際的房費)。那麼應該是27(三人交的)-2(服務生拿的)=25(老闆所得)

16樓:在塔山講丹麥語的藍寶石

服務員和老闆共收了27元退回3元

剛好。雖然我知道了答案卻還有疑為什麼?

17樓:愛是武熙誠

在老闆那裡 因為假如老闆把25元退給他們則25除以3還餘下1元 所以那一元被老闆拿走了

18樓:咎晗日

親,這問題,很老了,還個新的吧

這題怎麼解? 有3個人去投宿,一晚30元. 三個人每人掏了10元湊夠30元交給了老闆. 後來老 10

19樓:不知世界從何來

換個思維想就可以了。如果是每人9元的話,他們三個一共付了27元,包括老闆的25元和服務生的2元。所以,用27元再加上服務生藏起來的2元,顯然不正確,真正應該加上的3元應該是找回的那3元錢。

所以,這個問題演算法不正確,那一元也就無從說起。思維不能被題目給誤導了。

因為他們3人出的3*9=27元中已經包含了那個服務員所收下的2元了.所以是.3*7-2+5=30元,這樣才是正確的.

或者是3*9=27加上3人已經收下的3元27+3=30元也是正確的。

20樓:一劍猜狂

動動腦子唉

3×9=27=服務生的2塊+老闆留下的25塊。

一共就30

顧客有3,服務生有2,老闆有25。

3+2+25=30,

花了的27,和服務生的2塊,能加到一起嗎????????

21樓:匿名使用者

那三個人一共出了30元,花了25元,服務生藏起來了2元,所以每人花了九元,加上分得的1元,剛好是30元。因此這一元錢就找到了。這道題迷惑人主要是它把那2元錢從27元錢當中分離了出來,原題的演算法錯誤的認為服務員私自留下的2元不包含在27元當中,所以也就有了少1元錢的錯誤結果;而實際上私自留下的2元錢就包含在這27元當中,再加上退回的3元錢,結果正好是30元。

或者每人所花費的9元錢已經包括了服務生藏起來的2元(即***25元+服務生私藏2元=27元=3*9元)因此,在計算這30元的組成時不能算上服務生私藏的那2元錢,而應該加上退還給每人的1元錢。即:3*9+3*1=30元正好!

22樓:天涯過客是我

如果是每人9元的話,他們三個一共付了27元,包括老闆的25元和服務生的2元。所以,用27元再加上服務生藏起來的2元,顯然不正確,真正應該加上的3元應該是找回的那3元錢。所以,這個問題演算法不正確,那一元也就無從說起。

思維不能被題目給誤導了。

因為他們3人出的3*9=27元中已經包含了那個服務員所收下的2元了.所以是.3*7-2+5=30元,這樣才是正確的.

或者是3*9=27加上3人已經收下的3元27+3=30元也是正確的。

23樓:微生廷謙龍碧

一:支付三十元:老闆二十五加服務生的兩元再加上退回去的三元。

二:支付三十元而後退回三元,就。只剩下二十七元:老闆的二十五元加服務生的兩元

24樓:羊合英紅嫣

他們三個人合計交25加上退回的三元,三個人一共交了25+3

=28元,再加上服務生拿的2元不是正好30嗎。

老兄別誤導人啦

25樓:榮俊逸瀧穎

那一元在老闆那裡,如果按人收的話,每人出9元,3個人就得出27元,其中有2元是服務生拿走了,老闆那裡就才25元

26樓:

這種題都是考驗人是否熟練運算順序 首先找回5塊錢3個人就可以不可能平分的 後來還剩2塊錢在服務生那裡 2塊錢也不可能被三個人平分

27樓:

25是給老闆的,2元是服務生藏的,還有三元他們個一元所以那27已經包裹服務生的錢了。

28樓:斛倫婁昭

老闆收25元。剩下5元錢4個人分,服務生2元,他們3人一人一元不是很對嗎。

29樓:

偷換了概念,3人共花了27元(包括了服務員的2元了),3元已經退到客人的手中,應該是27+3=30

30樓:無悔無淚無心

這個本來算的就是錯的,三個人花了9*3=27元。而老闆得了25元,還有2元被服務員拿走了,所以25+2=27

31樓:佐毅炫

你算的蠻好 我竟無言以對!

32樓:折吉星

很簡單,換個思維想就可以了。如果是每人9元的話,他們三個一共付了27元,包括老闆的25元和服務生的2元。所以,用27元再加上服務生藏起來的2元,顯然不正確,真正應該加上的3元應該是找回的那3元錢。

所以,這個問題演算法不正確,那一元也就無從說起。思維不能被題目給誤導了。

因為他們3人出的3*9=27元中已經包含了那個服務員所收下的2元了.所以是.3*7-2+5=30元,這樣才是正確的.

或者是3*9=27加上3人已經收下的3元27+3=30元也是正確的。

有3個人去吃麵條,三碗30元。三個人每人掏了10元湊夠30元交給了老闆。後來老闆

33樓:植山雁經晉

有3個人去吃麵條,三碗30元。三個人每人掏了10元湊夠30元交給了老闆。後來老闆說今天優惠只要25元就夠了,拿出5元命令服務生退還給他們,服務生偷偷藏起了2元,然後,把剩下的3元錢分給了那三個人,每人分到1元。

這樣,一開始每人掏了10元,現在又退回1元,也就是10-1=9,每人只花了9元錢,3個人每人9元,3x9

=27元

+服務生藏起的2元=29元,還有一元錢去了**???

34樓:指尖雲舞

開始每人掏了10元,現在又退回1元,也就是10-1=9,每人只花了9元錢——正確的邏輯!

3個人每人9元,3 x 9 = 27元 ——正確!

27元+ 服務生藏起的2元=29元——錯誤的邏輯!!!

因為服務生藏起的2元本身就包含在三個人一起付的27元之中,這個等式不存在!或者說根本就沒有任何實際意義。

——正確的理解應該是:3×9(實際付款)=25元(老闆拿的)+2元(服務生藏起的)

麵錢 25元

服務員昧2元

找回每人1元 1*3

25+2+3=最開始收的錢30元。

35樓:匿名使用者

三人開始每人出10元,又被退回2元,於是每人畫了8元,共計24元。

老闆開始收了30元,還了10元。老闆收入20元。

服務生白拿了4元。

也就是說三人拿的錢分別給了老闆和服務員,24=20+4,這沒問題。

而你的那個式子,24+4=28。24是三人的支出,4是服務員的收入。這根本沒什麼關係,硬要說是包含關係。所以是無法加減的,式子本身就是錯的。

36樓:匿名使用者

為什麼會想不通,其實很簡單!10—2=8這個8元是他們每人花費的8元,3x8=24!這個已經把服務員吞得4元包含進去了,後面為啥還要加4呢?如果被出題者誤導往裡面想,怎麼都解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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