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林竹芸
(一)區(縣)勞動局失業保險機構接到失業人員檔案後,依據其檔案記載和當地**有關規定核定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及標準。
(二)失業人員與用人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關係之日起60天以內,必須到本人戶口所在縣市區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進行失業登記。
(三)辦理失業登記時應攜帶下列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及身份證影印件一張;
2、近期免冠一寸**三張;
3、本人失業前所在單位出具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4、省級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5、失業職工從辦理申領失業保險金手續後的次月起,就可按月持本人《失業證》、《居民身份證》,到本人戶口所在城鎮勞動部門領取失業保險金。
2樓:匿名使用者
不一定非要原公司證明的,就跟他們講你根本就沒到過正式單位工作不就行了麼,社群居委會開的證明也可以。如果社群不給開證明,就找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幫你協調公司負責人出具解除勞動關係證明。
3樓:匿名使用者
申請失業證怎能到公司去打啊?就到村、(居)委會出具就行。就說明還在待工就是。
4樓:匿名使用者
自己主動辭職是不能享受失業金的,,有關法律是這麼規定的
請懂法律的朋友幫下忙
5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事很複雜,你作為菜鳥不懂其中的利害關係和法律細節,建議你還是規避為上。市面上可以簡單買賣的房子多的是,幹嘛非要鑽這牛角尖?
6樓:潘增飛
非得買這個房子嗎?有不小的風險
請問買沒有房本的房子靠譜嗎?請懂法律的朋友幫下忙
7樓:東風帶雨
要麼不買,要麼找人去開發商那改協議,房主的提議不可行,沒房產證最適合一房多賣了
請懂法律的朋友幫下忙
8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當時你叫交警沒有?交警是會出具責任認定書的,會認定雙方責任大小。當然如你所說的那你應該沒有什麼責任。
接下來就是和對方協商賠償問題。根據你說的,可以要求的費用有: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以保留單據為準,比如交通費,就有可能不存在),
複製乙份給你看吧:
交通事故如何確定賠償金額:損害賠償的數額包括以下專案: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殘疾用具費、喪葬費、死亡補償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交通費、住宿費和財產直接損失。
賠償專案應當按照實際情況確定,並一次性結算費用。 一、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的標準按照下列規定計算: (一)醫療費:
按照醫院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創傷**所必須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結案後確需繼續**的,按照**必需的費用給付。 (二)誤工費:
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於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營同行業的平均收入計算。 (三)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四)護理費:傷者住院期間,護理人員有收入的,按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無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 (五)殘疾者生活補助費:
根據傷殘等級,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賠償二十年。但五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不少於十年;七十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1殘疾者生活補助費的賠償是給予事故殘疾者傷殘評定結束後一段時期內的生活補助費。傷殘評定為一級傷殘者給予100%的生活補助費,十級傷殘者給予10%的生活補助費,相鄰兩級賠償比例差為10%.多處傷殘的,以評定的最高傷殘等級賠償比例為基數,其他傷殘1-5級的每增加一處增加賠償比例4%,6-10級的每增加一處增加賠償比例2%,增加的賠償比例合計不得超過10%,最高傷殘賠償比例不得超過100%.
2殘疾者生活補助費和誤工費不得重複計算。以殘疾者定殘之日為界,之前賠償誤工費,之後賠償生活補助費。 (六)殘疾用具費:
因殘疾需要配製補償功能的器具的,憑醫院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七)喪葬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的喪葬費標準支付。
(八)死亡補償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補償十年。對不滿十六周歲的,年齡每小一歲減少一年;對七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均不少於五年。
(九)被扶養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或者殘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扶養的、沒有其他生活**的人為限,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居民生活困難補助標準計算。對不滿十六周歲的人撫養到十六周歲。
對無勞動能力的人扶養二十年,但五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不少於十年;七十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對其他的被扶養人扶養五年。 (十)交通費:
按照當事人實際必需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十一)住宿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標準計算,憑據支付。
參加處理交通事故的當事人親屬所需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參照上面的規定計算,按照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分擔,但計算費用的人數不得超過三人。交通事故的傷者和殘者需要住院、轉院、護理的,應當有醫院證明,並經公安機關同意。擅自住院、轉院、使用護理人員、自購藥品或者超過醫院通知的出院日期拒不出院的,其費用由傷者和殘者承擔。
二、交通事故財產損害賠償的標準按照下列規定計算 因交通事故損壞的車輛、物品、設施等,應當修復,不能修復的,折價賠償。牲畜因傷失去使用價值或者死亡的,折價賠償。
9樓:匿名使用者
不懂,一般情況下都是找保險公司理賠。
如果他是全責,他沒保險,那你就慘了。還不如你全責,然後保險公司理賠呢。
關於家庭用電、懂法律的朋友來幫下忙。謝謝
10樓:
這種屬於硬性條款說明,除非你能絆倒國家電網,所以你還是交錢維護。另外,你可以要求安裝最大用電量電表
11樓:匿名使用者
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地方人大、地方人民**製作具體的規定,應該是有規定的,是合理的。
12樓:鄭州鯉魚苗
沒辦法,交錢換吧,但可以換乙個大一號的電表
請懂得法律的朋友幫一下忙 出出注意 謝謝
13樓:匿名使用者
不好處理,建議找律師詳細研究一下。
14樓:給后羿帶綠帽
你母親拿出錢來有沒有證據,如果有證據證明你母親出過錢的話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返還用掉的錢。
在法律上你父母已經離異,你奶奶的房子在你奶奶沒有明確的說給誰的你父親是第一繼承人,原來協議中寫的房子留給你和你媽,那麼這所房子所產生的拆遷費,以及安置房都是屬於你和你母親所有。
請懂法律的朋友幫下忙!謝謝
15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嚴重虧損時,可以開除員工」,違反勞動法!不用理會,該條無效。
做手術之前如果請假的話,再加上外地培訓這6個月實際是沒正常工作,不應當進入打分的範圍。
簽合同其實公司可以買斷的,按照違約處理。
最好別上訴,有話好好說,再不就申請勞動仲裁如果上訴的話,建議之前把「領導說,讓他自己提出辭職的話給發1個半月工資,如果不辭職,公司就要開除他了」類似的談話秘密錄音,會對你們有幫助的。
16樓:安之曲
沒有犯錯。合同又沒到期是不可以隨便開除的,公司明顯是想欺騙你故意要你自動辭職。是可以告的。要求公司補償不少錢的~
17樓:
有時走法律途徑只是下策,畢竟還是想在這裡工作的,選擇訴訟肯定就是離開,先找公司領導說明情況,看有沒有緩和的餘地,實在不行,在起訴,會給一部分補償的。
請懂法律的朋友幫一下忙!! 謝謝了
18樓:匿名使用者
要求工傷就可以了,你告產品的生產廠家,估計贏的可能性較小了,你自己民說經查,在爐內正常使用下,煙道孔的確是超高溫的,在現有的科技水平下無法達時,可以不安裝的.不能作為產品缺陷的理由了.
很急啊!懂法律的朋友幫下忙!
19樓:草積麥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20樓:匿名使用者
我不太明白你的表達。
如果是工作期間除的問題,可以看具體情況是否屬於工傷。如果工傷的話,是由用工單位負責的。
急急急!請懂法律的朋友幫個忙,急啊!懂法律的朋友幫個忙啊!
轉悠 首先可以確定的是住院期間的誤工費是要賠的,像你說的這樣的骨裂,我記得好像算誤工期70天吧,70天的工資你是要給的。還有你說的住院期間的所有費用都是你們出的,那是應該的,依照人身損害賠償計算方法,包括醫療費 醫藥費 住院費 費 檢查費 費 其他費用 誤工費 護理費 交通費 住院伙食補助 營養費,...
關於賣山的合同問題,麻煩懂法律的朋友幫下忙,謝謝!(高分懸賞)
中顧法律網顧問 你外婆和你外公的繼承人可以主張合同無效。法律依據 您看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周龍先生 主要看外公的繼承人外婆,所以沒有外婆同意別人是無權賣掉的。可以通過法律途徑取消合同。 整個這個協議就是違法的,也就是說這種協議本身就是沒有法律效力的。只要你外婆要求歸還就可以 了。上訴至法院的話,這...
麻煩懂法律的朋友幫個忙(是關於房屋合同的)
我國房屋交易以登記為必要條件。你幾年前買房時未去辦理過戶登記手續,在某種意義上這房子並不屬於你,最好想法辦好手續後再 以免後患。這個合同靠不住。權屬不清。希望那個購買人自己想辦法過戶。房屋買賣以房管部門的過戶登記為準。沒有過戶證明,當年你和原房主的買賣關係尚未成立,現在房屋產權人染屬於原房主。由於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