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位大哥幫幫忙?關於勞動合同的問題,麻煩高手幫幫忙!哪位大哥清楚?

時間 2025-02-10 22:05:13

1樓:為統一而戰

走人沒問題,並可以索要工資,提前三天和領導說清要走。三天後領工資走人。

關於勞動合同的問題,糾結中,請高手幫助我。。。。

2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貸款需要的收入證明一般銀行有專門的格式。一般需要單位具體開具加公章,有的還需要最近兩年繳納個人收入所得稅的稅單回執。可能並不需要勞動合同,因為勞動合同只能對於實際收入的證明力度有限。

其次,如果簽訂的內容只是你的職務、銷售計劃和一些提成獎勵,這是聘用合同,與勞動合同相比,在形式上不完備。一方面你的勞動權利僅憑此得不到全面保障的,另一方面對銀行而言可能缺乏說服力。但作為你個人的工作的保障而言,勞動合同非常必要,這才是勞動合同的主要目的。

最好根據與單位之間事實上形成的勞動關係,要求另行簽訂正式書面勞動合同或補足必備條款,具體包括:(《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3樓:木管子

算,白紙黑字,雙方合意,又不違法,當然算了。

頂多不完備,但對勞動關係的成立不構成影響。

4樓:俊賢哲

你說的不清楚啊,你拿著合同貸款是啥意思呢?如果是拿著勞動合同貸款,我估計銀行不會放貸給你。

5樓:藕與荷

是否界定為勞動合同對外人或銀行意義不大,他們只看自己關注的內容是否具備。而是否將其解釋為勞動合同,關鍵問題是七個必備條款不明確,還要看是否存在勞動關係。勞動關係要看兩點,一是你與單位之間存在你付出勞動他給你報酬的對價關係,這個已滿足。

二是你在人事上(比如檔案關係、參加考評或其他類似可證明的依據)接受單位的管理。如果滿足這兩點,是否將其解釋為勞動合同主動權在你。單位都要承擔勞動合同法上相應的法律後果。

最好爭取將合同早日完善。如果不滿足第二點,那麼就不存在勞動關係。主動權在單位,它不需要承擔勞動合同法上相應的法律後果,但這份合同是有獨立的法律效力的,不過此時只能按照勞動爭議之外的一般程式進行處理。

關於勞動合同的問題,請知道的大俠一定賜教,急急急!

6樓:中顧法律網顧問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招用與其他用人單位尚未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給其他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了服務期,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不屬於違反服務期的約定,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勞動者支付違約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約定服務期的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一)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二)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三)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四)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五)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樓:

既然沒有提前乙個月通知用人單位,最多就是賠償乙個月工資了。

8樓:小鷹

沒有服務期或競業限制的話,不會直接「違約金」。

但是,因為你違反勞動合同法要求,給單位造成損失的,單位能舉證損失的,可以要求你進行賠償。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 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當然啦,以上說的是「單位有損失、能舉證」的情況下,如果沒損失的話,即使未提前30天,也不需要賠償。雖然法律規定上對你有利,但是我還是建議你與原來單位協商,賠點錢,否則因為這個事情鬧上法庭或者原單位以你曠工自離的理由處理你的資料,會對你接下來的就業產生不好的影響,會壞了名聲。

9樓:泠映爍山新

你屬於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行為,第二份合同無效。

10樓:網友

起訴是不會的,只是工資沒戲了。

請路過的幫我一下,有關工資和勞務合同方面的問題!拜託,很急!

11樓:淵契知天地同

你朋友屬於勞務派遣,勞務派遣單位也稱之為用人單位,就是中介公司,然後你朋友被中介派遣到工作地方就是用工單位,按照《勞動合同法》工資的發放是有用人單位中介發放,並且最初告知你朋友勞務派遣協議中約定的薪酬,法律依據:

第六十條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將勞務派遣協議的內容告知被派遣勞動者。

勞務派遣單位不得剋扣用工單位按照勞務派遣協議支付給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酬。 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不得向被派遣勞動者收取費用。 】因此不存在中介不知道的事實,協議都在他手中。

如果實在不行你可以相當地**的勞動行政部門進行反映,法律依據:【 第七十四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勞動行政部門依法對下列實施勞動合同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一)用人單位制定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及其執行的情況;

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和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

三)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遵守勞務派遣有關規定的情況;

四)用人單位遵守國家關於勞動者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情況;

五)用人單位支付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報酬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

六)用人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監察事項。

你可以要求按照協議的約定內容要求支付勞動報酬,如果協議約定的確實很少,你可以要求中介給予與用工單位其他人在同等的工作條件和工作量上給予相同的報酬,且該報酬不可以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第六十三條 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12樓:網友

合同上的工資是怎麼約定的?口頭說的不算。你要拿到合同後,可以找相關部門反映。

急,請求法律幫助,關於勞動合同的問題,謝謝謝謝了!請大家多給出出主意。

13樓:網友

1.保留公司工資發放的憑據和勞動合同,以及加班單之類的。

2.從今年9月1日起,根據《社會保險法》,企業是要給員工交五險的3.如果公司要提前解除勞動合同,請你們公司給你們開解除勞動合同書(一式兩份),寫明解除原因和時間,而且一定要拿到手。

如果公司不給你們賠償金,這些都是仲裁的證據。

14樓:網友

在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書上簽字,必須是兩份,同時在上面註明:

同意解除勞動合同,但不接受以該方式解除合同,要求提供經濟賠償***元,請在***日前予以答覆,超過期限,則提請勞動仲裁,以勞動仲裁為準。」

原件兩份,自己保留乙份。到期後,如果公司沒有答覆,或沒有給予經濟賠償,憑此件向勞動部門申請仲裁。

該仲裁是保護勞動者的,一般是一告乙個準,不但可以獲得工資,還可以申請獲得未獲得的社保費用,還可以申請獲得補償,還有,公司肯定會被罰款,該罰款勞動者也可以申請。

總之,既然已經撕破臉,就狠狠敲他一筆,讓他長長記性。

15樓:王元頁

如果和單位協商達不成協議,只能去仲裁。

保險要看戶口性質,如果是農業戶口或者非本地戶口,是可以繳納 三險的加班費需要提供相關的證據。

單位解僱 應該每工作滿一年補償乙個月工資。

16樓:網友

既然公司已經給你們解除合同通知書了,現在你們手上的證據已經滿足了。

只要帶勞動合同和該通知書就能提起仲裁,要求雙倍的賠償金,並且可以請求對方繼續履行合同至合同期間屆滿。

除了仲裁和協商外,沒有其他途徑。我國勞動爭議不能直接起訴法院。

17樓:

沒有正當理由單位提前解除勞動合同要賠償經濟損失,具體的賠償辦法你可以參照勞動合同法。如果涉及人數眾多,建議你們向勞動監察大隊舉報。**是12333.

18樓:網友

網友你好,擅自解除勞動合同肯定是違法行為,並且涉及人員較多,賠償等相關善後事宜未做任何交待。我覺得最好的辦法是做兩手準備,第一,協商解決,提出你們的解決方案,這樣有2點好處,首先,和諧解決,方便用人單位進行賠償(因為到勞動監察部門的話 他們的行為肯定要罰款的)。第二,我們的目的明確,賠償,仲裁的話時間相對久一些/

如果他們不願意進行賠償的,只能想當地市、區勞動監察部門進行舉報。

19樓:網友

你們不同意解除勞動合同,如果沒到期公司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他們就要向你們支付經濟補償,到時候可聯合向勞動爭議仲裁位會員申請仲裁。

關於勞動合同問題,我很糾結,希望各位能幫幫我,謝謝

20樓:網友

1,任何單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押金之類的名目,違法;

2,勞動合同應該以書面形式簽訂;

3,這個合同內容明顯顯失公平,屬於可撤銷的合同;

4,如果沒有考勤記錄,自己可以自行記錄,再找乙個一起工作的同事作為證人;

5,勞動糾紛只能先進行勞動仲裁,不得直接去法院起訴。

21樓:重慶劉小燦

您好提供以下意見供您參考:

這份勞動合同顯失公平,您可以撤銷。

任何單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押金,所以,此條無效。

如果單位未能按時足額支付工[勞動報酬,您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無論你沒做滿一年,你都可以拿到你應有的工資。單位的做法於法無據如果到時候他要是拿這個來壓你,你申請勞動仲裁就可以了,他的合同在法律上得不到支援。

22樓:網友

你過慮了,保留合同和每月的工資單或工資打卡記錄做證據即可。

關於勞動合同的問題,關於勞動合同的問題?

您好 根據 勞動合同法 的規定 只有在約定服務期和競業限制兩種情況下,用人單位才能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責任。如對公司有異議,可向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最好是提前乙個月通知申請辭職哦朋友,排除勞動者合法權益和與勞動合同法相牴觸的的條款等同無效!因為您說你們公司效益差,有個問題問問您,單位有沒有...

關於簽訂勞動合同的問題,關於不簽訂勞動合同

現在這個問題存在分歧,有的認為現在籤的跟明年籤的是一樣的,有的認為現在籤勞動合同的單位是為了規避勞動合同法的適用。產生分歧的關鍵在於勞動合同法規定該法實施之前簽訂的勞動合同繼續有效,應當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法對用人單位解雇勞動者 違約金的約定等方面做出了嚴格的限制,這對用人單位用工成本有一定的上公升。...

沒有勞動合同工傷賠償怎麼辦各位網友,幫幫忙,工作時間受,如果老闆不賠,我該怎麼辦,如果到勞動局,我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只要存在勞動關係即屬於事實成立的勞動關係,員工發生工傷用人單位應當本著尊重事實與法律原則,為受傷員工申請工傷認定並給予相應的工傷待遇。如果用人單位以未簽訂勞動合同不屬於工傷為由拒絕申請的,工傷員工可以根據 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 第 一 二條之相關規定,到當地勞動仲裁部門申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