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鄧志華我愛你
hr菜鳥啊,哈哈!過了試用期再以你不符合為由辭退你就違法,但你們公司的hr老鳥忽悠你了,他讓你自己填寫了辭職申請,就等於是你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啦。試用期是有工資的,但你有權要求超過試用期的時間段按合同約定的正式工資核算,借款肯定是要還的,公司同意你先不上班也不辦理離職手續,你的風險很大,用人單位可能到時給你來個“辭職未經批准而自動離職”,你們公司的hr老鳥也太不地道了,一點職業水準都沒有,職業道德也不能以企業利益為中心啊,做為一名hr,不以和諧勞動關係為宗旨,本人鄙視。
本人現在是hrm,有空多交流。
2樓:匿名使用者
在試用期內公司是可以以試用期內表現不合格辭退的。是不能取得賠償的。
3樓:匿名使用者
過了試用期,應當按照勞動合同履行義務,不能再以試用期不合格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主動提交辭職報告,屬於辭職,你已無法要求賠償
過了試用期,單位應支付全額工資
4樓:幸秀英
現在已經沒有辦法解救你了。
公司說你不符合錄用條件,你讓他拿出證明來,否則,你就不要寫辭職報告。
現在你寫的辭職報告已經在人家手裡了,能要求索賠什麼呢?
你可以要求公司補上2月份的轉正後的工資差額。
5樓:匿名使用者
試用期已經過了16天了。公司是不可以以試用期表現不合格辭退的,試用期表現不合格只能在試用期辦理辭退手續,一旦過了試用期限,不管有沒有轉正報告都應當視作是公司正式職員了。你現在主動提交了辭職報告公司是有權利認作你自願辭職的。
不管你有沒有辦理離職手續,你都不能申請索賠的,更何況你現在還沒有辦理離職手續。這種情況下,你就自認了吧。下次注意就是。
因為我是做人事工作的,比較瞭解
如果你沒有主動提交離職報告比較好辦。
如果試用期過後半個月仍未見上頭有加薪的意向(一直推搪時間),我該怎麼辦
如果我是你,首先我也會去爭取,實在沒有也別去怎麼樣,等到過完年馬上走人,如果不是快過年了,馬上就辭掉它!你的公司很過份!也別以為誰在考驗你,若是考驗我想用6個月的時間也該夠了!更別談忠心,沒任何忠心可言!打工仔一個誰在乎你! 一個月之後再說,如果還不加薪,可向你的上司詢問。不行的話,就跳槽。 這樣的...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幾個月,勞動法規定試用期不能超過幾個月啊?
呼阿優 根據 勞動法 第二十一條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擴充套件資料福利待遇...
試用期不簽合同麼,試用期不簽合同的公司正常嗎
沒簽勞動合同的話,也就沒有什麼法律上的試用期只說了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