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1.試用期不簽合同是違法的。勞動合同應當在勞動者入職乙個月內簽訂,超過乙個月未簽訂單位就是違法的,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從勞動者入職滿乙個月後的第二天起到補訂勞動合同前一天止期間的雙倍工資。
簽訂勞動合同與是否試用期沒有任何關係。
2.試用期根據工作表現來定是違法的。試用期上限是根據勞動合同期限來定的。
勞動合同法: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3.轉正後繳納社保也是違法的。社保應當在勞動者入職乙個月內辦理繳納手續。與是否試用期沒有任何關係。
所以,這家單位可以說是不正規的,建議你不要去,否則今後的權益無法得到保障,極易引起勞動糾紛。
2樓:華律網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應當以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簽署勞動合同的年限不同,試用期可以有1-6個月不等的期限。所以試用期也應當以勞動者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不簽訂勞動合同的行為是屬於違法行為。
根據我國勞動法的規定,自勞動者入職之日起一年內,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有權自入職之日起第二個月起,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雙倍工資。如果超過一年,用人單位為以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3樓:簡簡單單
試用期不簽合同,你只要能證明是這個公司的員工,對你來說,也沒有什麼影響的。如果用人單位超過乙個月,仍未簽訂合同的話,你可以主張二倍工資的。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4樓:匿名使用者
最好不要去 到時候出糾紛你一點證據都沒有 肯定要吃虧
5樓:匿名使用者
能不能去和要不要去是兩回事。決定權在你。
6樓:法律快車
試用期應當籤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試用期不給籤勞動合同的企業要去上班嗎???
7樓:華律網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是要籤試用期合同,還是籤勞動合同?我國現行法律規定,企業可以對新進員工設定試用期,但是許多企業為了使自己佔據主動,往往不同試用期內的員工簽訂不同形式的勞動合同或只簽訂試用期合同,實際上這種做法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由此可以得出,勞動者即使是在試用期內,也需要簽訂勞動合同。
此外,許多企業認為試用期內雙方的勞動關係尚未最終確定,所以企業不需為試用期的員工繳納社保費,其實不然。試用期內雙方的勞動關係雖未最終確定,但確已形成,因此法律明確規定企業應為試用期內的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第四款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8樓:匿名使用者
其實只要你與用工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就存在了事實勞動關係,事實勞動關係受法律保護。
9樓:wcg選擇
這是企業違反勞動法了。試用期必須簽訂勞動合同。當然要去上班,並向人事部門申明籤勞動合同。如果他們不簽,可以去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10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去,如果過了試用期還不簽合同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賠償未簽訂合同的雙倍工資賠償。
11樓:
如果試用期不給簽訂勞動合同的企業不去也罷,說明內部也會有很多地方不規範。勞動合同法已明確規定入職乙個月內必須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其中試用期也在合同期內。
12樓:
試用期不給簽合同,這種企業需要謹慎對待。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入職乙個月內必須給簽訂勞動合同,不然企業違法。建議問清楚企業這樣做的原因,如果是你心儀的企業,而且企業有實力,可以考慮。
13樓:開飛機的l舒克
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勞動者入職30天內就應該簽訂勞動合同,當月繳納社會保險。如果單位待遇確實不錯的,那就忍忍吧。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 【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14樓:
應該籤勞動合同,說明這個企業不正規。但要不要去上班也不能僅憑這一點,還需要你全面考慮。
15樓:愛喝粥
你可以按勞動法規定與領導溝通要求簽定勞動合同。
必須明確:試用期內應當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試用期內不簽訂勞動合同,或僅簽訂試用期勞動合同,不僅不能防範用工風險,反而會給用人單位帶來更大的用工隱患。
《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雙倍的工資。
16樓:
可以去,試用期滿必須簽合同
17樓:法律快車
試用期應當籤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18樓:皆有可能
適用期內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是違反《勞動法》規定的,勞動者可以維護自己的權利。
勞動者是可以要求支付雙倍工資的。根據法律規定,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職工建立了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擴充套件資料
勞動合同除了具有合同的共同特徵外,還有自己獨有的下列特徵: [2]
(1)勞動合同主體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勞動者,即具有勞動權利能力和勞動行為能力的中國人、外國人和無國籍人;另一方是用人單位,即具有使用勞動能力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事業組織、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雙方在實現勞動過程中具有支配與被支配、領導與服從的從屬關係。
(2)勞動合同內容具有勞動權利和義務的統一性和對應性。沒有只享受勞動權利而不履行勞動義務的,也沒有只履行勞動義務而不享受勞動權利的。一方的勞動權利是另一方的勞動義務,反之亦然。
(3)勞動合同客體具有單一性,即勞動行為。
(4)勞動合同具有諾成、有償、雙務合同的特徵。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勞動合同條款內容達成一致意見,勞動合同即成立。用人單位根據勞動者勞動的數量和質量給付勞動報酬,不能無償使用勞動力。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均享有一定的權利並履行相應的義務。
(5)勞動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質利益關係。 勞動合同必須具備社會保險條款,同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也可以在勞動合同中明確規定有關福利待遇條款,而這些條款往往涉及第三人物質利益待遇。
試用期不簽合同的公司正常嗎
19樓:特特拉姆咯哦
《勞動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己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自你上班之日起,與用人單位建立了。
只要你在正常工作時間提供了勞動,用人單位就必須支付勞動報酬。
根據《勞動法》第十一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20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好多公司都這樣的,正常的,雖然說不簽合同可以要2倍工資,但你需要去法院的,盡量找簽合同的公司,以後發生糾紛了,也好有證據,望採納。
21樓:李建成律師
試用期不簽合同的公司不合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22樓:郯歌在松月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應當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簽署勞動合同的年限不同,試用期可以有1-6個月不等的期限。所以試用期也應當以勞動者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不簽訂勞動合同的行為是屬於違法行為。
根據我國勞動法的規定,自勞動者入職之日起一年內,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有權自入職之日起第二個月起,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雙倍工資。如果超過一年,用人單位為以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23樓:極致奢華
正常,要麼你就去國企。 什麼工作?
試用期不簽合同的公司算違法嗎
24樓:
應該這麼說,試用期合同不是乙個單獨的合同,它是包括在勞動合同之內的的乙個條款。如果先簽了勞動合同,規定了勞動期限那麼才有試用期存在的可能和必要。建立勞動關係就應該簽定勞動合同,因此有關你試用期內的待遇問題應該是勞動合同的一部分。
像你這種先試用期後才出現勞動合同的情況雖然說很普遍,但實際上是違反勞動法的。如果你不願意和公司反抗因此丟了工作,那麼就要注意收集證據比如工資卡或者信封或者考勤卡這些能夠證明你在這公司工作過的證據,如果公司履行了承諾那麼皆大歡喜,如果公司試用期滿後辭退你,你可以以上述證據證明你們的勞動關係。這也是沒辦法中的辦法。
至於試用期期限,三個月是違法的。
《勞動部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
3、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勞動合同中可以約定不超過六個月的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勞動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 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
還有一點,現在的勞動合同法(草案)規定試用期工資不低於同崗位工資80%,對於試用期期限有有相應的調整。不過只是草案還沒有法律效力,提供出來讓你參考一下。
試用期不簽合同麼,試用期不簽合同的公司正常嗎
沒簽勞動合同的話,也就沒有什麼法律上的試用期只說了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
試用期用簽合同嗎,試用期 一定要簽合同嗎?
視情況而定,一般公司在試用期是不會和勞動者簽定合同的,在試用期內,雙方如果任何一方覺得對方不合適,即可以解決勞動關係,但試用期一過,為了維護勞動者雙方的權益,必須簽定書面合同,合同應該註明法定事項以及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協商好的合理的條款,此時,若有一方想解除勞動關係,必須提前一月告知,並支付對方可能...
試用期不上保險不簽合同的問題,還有別的情況
1.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2.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3.如果你沒有出現被列舉的法定情形,單位是不能解雇你的。4.糾正樓上所說,試用期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以上所答,希望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