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佟小小文化人
在試用期,沒有勞動者《勞動合同法》三十九條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賠償金。
經濟補償金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經濟賠償金是補償金的二倍。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2樓:
試用期被辭退有補償?
3樓:小熊一號傳奇
試用期被辭退,單位要賠償嗎?
試用期未滿被辭退賠償
4樓:
試用期不滿六個月的,公司決定辭退員工時,要補償員工半個月的工資。也就是說如果你在這家公司實習了乙個月、兩個月或者六個月,只要公司辭退你,都應當賠償你半個月的工資。但其實現實裡,很少有公司會支付辭退員工這半個月的工資。
很多企業對於員工的試用期時的法律並不是很了解,覺得這個人不行就可以直接辭退,反正在試用期也不用賠錢,但如果員工真正追究起來,公司一定要賠錢的。
如果乙個員工經過幾輪面試,終於得到了試用的機會,這時候企業一般都會給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如果合同籤的是一年的,那麼試用期就只能是乙個月,過了乙個月就必須是正式員工,而一年到三年的試用期為兩個月 三年以上的可以自己設定試用期為幾個月,但最多不能超過六個月。
只要簽了勞動合同,在試用期以內,告訴如果當方面解除僱傭關係,那麼法律上的要求就是得支付員工半個或者兩個月的工資。
可是現實裡很多的企業根本就不會賠付這筆錢,而試用期的員工也大多不知道公司是需要賠他們錢的,於是就出現了很多公司在員工試用期隨意辭退員工的情況,而被辭退的人也只能接受這種沒有補償又必須出門找工作的事情。
5樓:夜爆張小扎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單位應當再支付你第2個月和第三個月實際工作天數的工資作為賠償。
2、單位沒有和你簽訂勞動合同,不應和你約定試用期,約定的試用期無效。
3、該法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雖然你們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但依法視同簽訂勞動合同,單位違法和你解除勞動關係,應支付你兩倍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這個是經濟補償金的演算法,你工作未滿半年,單位應支付你半個月乘以2的賠償金。
6樓:
試用期與非試用期一樣,用人單位除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外,其它情況根據解除的原因不同,賠償的方式是不一樣的。
1、如果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這裡所稱的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按應發工資計算。
2、如果單位沒有正當合法理由單方辭退,需要按上面標準支付雙倍的賠償金。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單位必須證明該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這部分的舉證責任在單位。比如:
單位發現員工提供的學歷證書存在偽造、提供的身份證明虛假等。如果僅僅是認為該員工工作能力不行,而無其他證據,則解雇員工是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五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樓:
試用期被辭退有補償?
8樓:志略正德
試用期被辭退怎麼辦?學會這幾招,你還能拿到經濟補償
9樓:78年的小馬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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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未滿被辭退,有什麼補償?
10樓:華律網
試用期與非試用期一樣,用人單位除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外,其它情況根據解除的原因不同,賠償的方式是不一樣的。1、如果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這裡所稱的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按應發工資計算。2、如果單位沒有正當合法理由單方辭退,需要按上面標準支付雙倍的賠償金。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但單位必須證明該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這部分的舉證責任在單位。比如:單位發現員工提供的學歷證書存在偽造、提供的身份證明虛假等。
如果僅僅是認為該員工工作能力不行,而無其他證據,則解雇員工是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五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三)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四)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11樓:海上風電踐行者
如果是因為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能勝任工作,或者勞動者自身存在重大錯誤被辭退的不能獲得補償。反之因為單位的原因辭退勞動者的,則可以獲得補償。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39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李澤律師解析: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如果用人單位由於不可抗拒原因導致原有試用期不能對勞動者進行全面考察、評估且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的試用期短於法定最高限額,用人單位是可以延長試用期的,但前後兩個試用期的總長度不得超過法定最高期額,並且必須以正當理由在原有試用期到期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才行,試用期到期或用人單位單方不得擅自延長試用期。
1.超過法定部分無效
約定的試用期超過《勞動合同法》規定時間的,超過的部分無效。超過法定的試用期限後仍然維繫勞動關係的,將被視為已經過了試用期、進入正式勞動合同期,勞動者有權要求按照正式勞動合同期的標準獲得勞動報酬,且用人單位不得按試用期的規定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等。
2.行政處罰和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原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時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也就是說,對於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用人單位除應按照約定的試用期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之外,還要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轉正」後的工資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12樓:李建成律師
您好,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您可以要求其支付經濟補償金的!
13樓:匿名使用者
看老闆是何原因辭退你,若不合適,涉及違法解除。
福利問題,勞動合同中是否約定。
14樓:匿名使用者
違法辭退,按工齡計算補償。
1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無故辭退,可申 請勞動仲裁索賠
試用期乙個月後,被辭退有補償嗎
16樓:華律網
試用期與非試用期一樣,用人單位除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外,其它情況根據解除的原因不同,賠償的方式是不一樣的。1、如果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這裡所稱的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按應發工資計算。2、如果單位沒有正當合法理由單方辭退,需要按上面標準支付雙倍的賠償金。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但單位必須證明該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這部分的舉證責任在單位。比如:單位發現員工提供的學歷證書存在偽造、提供的身份證明虛假等。
如果僅僅是認為該員工工作能力不行,而無其他證據,則解雇員工是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五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三)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四)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試用期無故辭退,試用期無故被辭退有沒有賠償
1 如果勞動者簽了個人辭職書 就是勞動者有試用期內主動解除合同了 這樣的情況,公司只需給勞動者實際工作時間的工資 卻不必給勞動者經濟補償。2 如果勞動者不簽 公司在試用期內解除合同,就必須拿出證據證明勞動者 不符合錄用條件 1 如果公司有這樣的證據 公司是依法解除與你的勞動合同,要給勞動者實際工作時...
試用期月但是未滿試用期被辭退有沒有補償
沒有補償。尚在試用期被辭退,法律上是沒有經濟補償的。辭退員工無需支付補償金的法定情形 1 試用期內經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 嚴重失職 徇私舞弊,給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4 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工作任務有嚴重影響的,或者經用人...
試用期未滿月被公司解僱能拿到雙倍工資嗎
你的牽強誰懂 勞動者在試用期期間,被用人單位辭退,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如果用人單位沒有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是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