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用人單位在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但不滿一年不與勞動者籤勞動合同,需要每月支付雙倍的工資並補簽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需要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並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金。如果用人單位拒付雙倍工資和經濟補償的,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勞動仲裁。
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六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並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前款規定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乙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2樓:匿名使用者
有,主要看你被辭退的原因,如無過錯辭退,十天以上能得乙個月工資。十天以下按實際工作日發放。
3樓:燦爛且靜謐的便當
你好!從用工之日起,就要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被辭退,要考慮是哪方的過錯,如是無辜辭退,要支付補償。
4樓:匿名使用者
問題太籠統了。
個月內單位應該與你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從第二個月起仍未簽訂,你可以要求雙倍工資。
2試用期解雇你的事由是什麼?如果是不符合錄用條件,或者過錯性辭退是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的。如果沒有法定事由和程式解除勞動合同,單位也是要支付賠償金的。
5樓:教育達人冰雨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6樓:匿名使用者
試用期 、 試用期 沒有賠償。
試用期無故辭退,試用期無故被辭退有沒有賠償
1 如果勞動者簽了個人辭職書 就是勞動者有試用期內主動解除合同了 這樣的情況,公司只需給勞動者實際工作時間的工資 卻不必給勞動者經濟補償。2 如果勞動者不簽 公司在試用期內解除合同,就必須拿出證據證明勞動者 不符合錄用條件 1 如果公司有這樣的證據 公司是依法解除與你的勞動合同,要給勞動者實際工作時...
試用期月但是未滿試用期被辭退有沒有補償
沒有補償。尚在試用期被辭退,法律上是沒有經濟補償的。辭退員工無需支付補償金的法定情形 1 試用期內經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 嚴重失職 徇私舞弊,給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4 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工作任務有嚴重影響的,或者經用人...
試用期沒標明試用期限被辭退,試用期間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或被辭退
試用期內,如果勞動者不符合崗位的要求,用人單位提出解除雙方勞動合同,不需要支付勞動者補償或賠償 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辭退員工,需要證明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這就需要用人單位在招錄用員工時首先應向員工明確錄用條件是什麼,然後還要明示考核依據和考核辦法,實施具體的考核行為,而不是任由用人單位解釋員工試用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