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1、如果合同未到期,勞動者單方解除合同是要給企業經濟補償的。
2、向勞動仲裁部門申請。
勞動法的基本原則及具體內容?
2樓:匿名使用者
1、勞動自由原則。
理論基礎:是勞動法誕生基礎;是勞動法律制度的邏輯起點;由勞動關係人身性質的決定;是人自身發展的需要。
具體體現:勞動就業與勞動合同訂立;整個勞動合同制度的基礎;各種具體法律規範(加班、單方辭職、拒絕違章指揮權、失業保險待遇的享受等)
就業自由、擇業自由。
美國強大南北部戰爭勝利原因:南部殖民者種棉花使用非自然勞動力奴隸(工具、世代)--僕役(特定時間);勞動存在,勞動關係不存在,戰爭結束後不存在。
以前大學生就業分配工作,不能輕易換工作。
解除保護、單向自由。
2、勞動協調原則。
含義:既是目標狀態,也是調整方法。
理論基礎:勞動關係特殊性——依存與衝突;存在的基礎——合作;維繫的基礎——信賴。
具體體現:集體談判;民主參與、三方協商;爭議處置等。
labor law、employment law中國都一樣意思,但歐美沒特別指明employment law為集體談判。
短期利益分配此消彼長→對抗關係,長期和諧→共生關係,把短期轉化為長期。
3、勞動者權益保護原則。
含義:對勞動者合法權益的特殊保護或者傾斜性保護。
勞動者權利本位,用人單位義務本位。
傾斜性保護相對於用人單位而言,特殊保護是在勞動者之中的。
3樓:阿迪
①勞動既是公民權利又是公民義務原則:我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勞動的權利和義務。」這一規定被確立為勞動法的一項基本原則;它表明,有勞動能力的公民從事勞動,既是行使法律賦予的權利,又是履行對國家和社會所承擔的義務。
②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原則:這我國《勞動法》第1條就明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的宗旨;說明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原則是《勞動法》的基本原則。在我國,要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應當通過一系列具體措施落實憲法中的規定,使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等到全面、平等的保護。
③勞動力資源合理配置原則:勞動關係作為勞動力與生產資料相結合的社會關係亦即勞動力資源配置的社會形式,說明勞動法也是勞動力資源配置法,因此,其應以實現勞動力資源的合理配置為己任。
4樓:靜的窒息
勞動法基本原則是指勞動法所包括的,並在調整勞動關係以及密切相關的社會關係時所必須遵循的指導思想,是整個勞動法部門的原則。
勞動法的基本原則主要概括為:
一、實行各盡所能按勞分配的原則。實行各盡所能按勞分配的原則是我國憲法總綱第六條規定。這一原則體現生產和分配的統一,具有豐富的內涵。
二、保護勞動者原則。「保護勞動者原則」是我國憲法第二章「公民的權利和義務」中一系列規定體現的原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開宗明義,在第一條中就明確「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勞動法新規定的具體內容
勞動合同法中關於社會保障的基本內容
5樓:熊熊鮃雅
1、根據《勞動法》第七十二條的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2、《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規定,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4、如果用人單位違反有關規定,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如果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產生勞動爭議,可向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6樓:蒼洱白子
《勞動合同法》
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乙份。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新勞動法的內容
7樓:zsx夏
新勞動法的新內容:
加大對勞動者入職審查。
輕視入職審查將對用人單位用工帶來很大風險。新法規定,用人單位有權了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用人單位招用與其他用人單位尚未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給其他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企業不小心就要給兩倍工資。
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的;(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0年的;(三)連續訂立2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39條和第40條第1項、第2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第82條第2款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
試用期不由用人單位說了算。
勞動合同期限3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3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2個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不得隨意將員工掃地出門。
以下情形,用人單位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1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企業用暴力,員工可走人。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關於勞動法的問題,關於勞動法的一些問題
周大寶 95年以前沒有 勞動法 只有 民法通則 所有東西都囊括在裡面。就像2007年才頒佈的兩部法律 物權法 和 勞動合同法 一樣,之前都沒有專門的法典的。沒有成文的勞動法,只有各種單行法規。在全面進行社會主義建設階段,中國的勞動立法有了進展。1958年,公佈了 關於工人 職員退休處理的暫行規定 等...
勞動法內容,勞動法的內容大概包括哪些方面?
純黑的眸子 主要包括 勞動者的copy主要權利和義務 勞動就業方針政策及錄用職工的規定 勞動合同的訂立 變更與解除程式的規定 集體合同的簽訂與執行辦法 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制度 勞動報酬制度 勞動衛生和安全技術規程等。 法律快車 用人單復位解除與勞動者的制勞動關係 或者說辭退 開除 分以下三種情況,可...
關於勞動法的求助,法律求助,關於勞動法的。
可以書面要求對方立刻辦理人事檔案關係 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法律 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第八十四條 勞動者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檔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