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象象
應該給你發工資的,但是沒有必要在這個公司消耗精力,直接找下一家公司
2樓:青天
你可要拿這些聊天記錄去勞動仲裁,用工不簽合同本來就是不對的,你要是有公司工資打款記錄那就更有說服力了,現在又這樣耍賴建議去仲裁一次搞定!
3樓:踏血尋梅
我在公司做了一年多了,沒簽勞動合同,也沒任何福利,請問我現在辭工有沒有補償金
4樓:123456789去
很難!基本上沒有簽合同就等於沒有保障,沒有任何證明你在這個公司工作過,就算你用聊天記錄也不能證明什麼。
5樓:跪下
沒有簽合同的話,你沒辦法拿到你的工資
合同書上沒有寫明工資待遇算是完整合同嘛?具有法律效力嘛?
6樓:匿名使用者
合同完整不完整沒有法律上的意義,你這個合同必然是成立的,是有法律效力的,這點沒有疑問。但是你不寫待遇以後自然會有麻煩。
7樓:大眾法寶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17條規定,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款:
1.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2.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3.勞動合同期限;
4.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5.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6.勞動報酬;
7.社會保險;
8.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9.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報酬條款是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應當在勞動合同中明確約定。如果未約定或者未明確約定勞動報酬條款的勞動合同無效,同時事實上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也未有其他約定工資的形式,那麼這當然產生無效勞動合同的一切法律後果。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81條之規定,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字未載明本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字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約定了勞動報酬條款,但是約定不明確,該如何處理?根據《勞動合同法》第11條之規定,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應當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作規定的,用人單位應當對勞動者實行同工同酬。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18條之規定: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約定不明確,引發爭議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重新協商;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規定;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報酬的,實行同工同酬;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條件等標準的,適用國家有關規定。
8樓:長治劉義峰律師
你好,不是完整合同,但具有法律效力;證明你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關係確立了;
對於工資待遇這一部分你們可以另行協議,如果協議不成,執行企業內相同工作工種崗位人員的工資水平來認定,同工同酬是一項勞動法基本原則。
9樓:金果
勞動報酬條款是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應當在勞動合同中明確約定。如果未約定或者未明確約定勞動報酬條款的勞動合同無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的內容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未約定工資條款需要承擔何種法律責任?
10樓:百度使用者
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一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字未載明本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字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而按照該法《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的規定: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三)勞動合同期限;(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六)勞動報酬;(七)社會保險;(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而勞動報酬屬於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如案例中的勞動合同缺少工資條款,則勞動行政部門可以責令用人單位改正,如果給勞動者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需要注意的是,缺少勞動合同必備條款的,由勞動行政部門作出處理,而勞動仲裁一般不認為是勞動行政部門,但用人單位在設計勞動合同時一定要注意寫全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
求救!!勞動關係,公司沒簽合同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
入職未滿兩個月公司沒簽合同可以申請雙倍工資補償嗎
提莫喜歡誰 1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規定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沒有籤合同主動離職怎麼賠償,沒簽勞動合同主動辭職可以要求賠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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