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買房(一次性付清,期房),婚後才交房辦理房產證。是否算婚前財產

時間 2021-05-08 23:09:25

1樓:

樓上說的都不對,現在的婚姻法規定,婚前財產永遠不會成為夫妻共有財產,除非有婚前證明同意雙方共有。

新婚姻法規定:第十八條【夫妻個人財產】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按你的情況,婚後拿的房產證,也沒有關係,因為有發票可以證明你的付房款日期,所以仍屬於婚前財產,無需公證,如果不確定可以諮詢當地律師**。

2樓:匿名使用者

買房的時間點不能決定夫妻財產的歸屬,根據現行法律規定,無論是男方還是女方的東西,只要是結婚前沒有辦理財產公證的資產,結婚後均屬於夫妻共有財產,離婚時雙方均有分割權。如果你希望婚前買的房子結婚後還只屬於自己,需要在辦理婚姻登記手續前去辦理房子的婚前財產公證。

3樓:

當然算婚前財產,毋庸置疑。

4樓:北京譚律師

應視為婚前一方的財產

5樓:匿名使用者

支援三樓觀點!您只要能出示當時一次性付清的票據證明!那麼這套房子的權屬人就是你乙個人!

6樓:匿名使用者

不算 如果想算婚前財產的話 婚前需要公正

婚前買房一次性付清,一直辦不下來房產證,領完結婚證後妻子加名屬於共有財產啊

先回答第二個問題 1 判斷是否屬於婚前財產的關鍵在於財產權的取得時間系在結婚之前。如果財產權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後才實際佔有該項財產,其性質屬於婚前個人財產。比如婚前夫妻一方接受繼承,遺產在婚後才分割,該遺產雖然是婚後所實際得到,但其所有權在婚前就已經取得,所以應認定為一方婚前財產。2 夫妻一方的婚...

用公積金貸款買房合算還是一次性把錢付清合資算

肯定是一次性付清好了.汗.公積金貸款你的公積金不可以取出來使用了.而你全額付清房款後,過戶後,領完產權證.你拿房產證可以去把公積金全額領出來使用的 不管你有沒有在工作都可以領取 那還用說?肯定是直接花錢結清買房合算,這樣不需要支出任何利息,這利息也是錢啊。可錢不夠時,你不還得借錢購房麼?這是大多數人...

辭職到期廠方未一次性付清工資

用人單位如果使用現金支付工資,需要在勞動者離職日結清工資 如果用人單位使用銀行卡發工資,且約定了每月的發薪日,在下乙個發薪日支付是合法的 如果用人單位剋扣 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就違法行為去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去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勞動局行政部門會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支付的。根據 工資支付暫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