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沒有辦房產證的小區進戶單和房產備案哪個具有法律效率

時間 2021-08-11 17:09:33

1樓:皆有可能

辦理房產證不進行登記的將會面臨以下風險:

1、無法確定所購買房屋是否合法。目前,有的開發商在「五證」不全的情況下操作,本身就辦不下產權證,業主對產權證的忽視正合了不法開發商的心意。更有甚者,開發商只是專案公司,規定時限購房人不及時辦理房產證,等到需要開發商提供資料**時,開發商已不知去向,房屋就一直無法確立產權。

2、使不法開發商有機可乘。在沒進行產權登記以前,開發商作為產權人,可將房屋再次抵押。一旦出現問題,購房者的權益將嚴重受損。

3、不能上市再交易。隨著我國二手房市場的進一步開放、活躍,房屋買賣、投資逐步增多。但根據有關規定,沒有產權證將使房屋再交易活動無法進行。

對於想進一步改善住房的購房人,無法實現賣房再購新房。

4、引起承租人的疑慮。由於冒充房屋所有人騙取租金的事件屢見不鮮,承租人大多提高警惕,在租房前要求業主出示產權證明,以防上當,而不辦產權證在出租房屋時遇到麻煩,將使出租人「以租養房」的計畫成為泡影。

5、因不可抗力事件所遭受的意外損失將無法挽回。一般來說,業主在償還貸款期間房屋由保險公司承保,一旦發生意外,所得賠償優先支付欠款,剩餘歸業主。如房款一次支付或償清按揭貸款,房子就要由業主自己投保,這時產權證就成了必備條件。

沒有房產證的房子書面協議具有法律效應嗎?

2樓:念憶

我國《物權法》第15條規定:「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的效力。」

依據物權法相關規定依法登記權屬證書只是物權變動的權利要件,而不是買賣生效要件,在尚未取得產權的情況下,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行為屬於債權行為,不是物權行為,只要符合合同的成立要件,就應當認定為合同有效。

也就是說雙方簽訂合同後,由於房屋不能辦理過戶手續,房屋的物權並未發生變動不能對抗雙方之外的第三人;但在雙方之間,債權已經成立,雙方都受到相關條款的約束,其後的取得產權證書、協助過戶等行為是當事人應當履行的義務。

3樓:

協議有效。辦個公證,房產證下來盡快過戶才有效

4樓:匿名使用者

讓你舅媽寫個說明,說明買房的實際情況,她不是所有人,並寫真正的所有人就行了

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按照你所說的內容雙方立協議的話,當然具有法律效力。

不過要注意一點,房屋必須登記過戶之後才轉移所有權。如果你舅媽把房子賣給了善意第三人(人家有理由相信你舅媽是房屋的所有權人而與其交易)並且過戶給人家的話,那你這房子就拿不回來了 只能要求你舅媽賠償損失。

6樓:匿名使用者

協議有效。不過你用別人的身份證買的回遷房,有一定的問題。

7樓:

協議有效

但我建議你可以和他籤等房價的欠條

等房本下來過戶後欠條歸還

這樣最穩妥

8樓:天然綠水晶

當然有效,單獨與你舅媽簽訂即可

9樓:匿名使用者

用了你舅媽的身份證買的房子,當然辦房本的時候就用的是你舅媽的名字,那麼房屋所有權就是她的,她的兒子兒媳婦又對這個房屋沒有所有權,你擔心他們的異議做什麼呢?

到時候辦過戶也是你家和你舅媽辦,他倆啥權利沒有,有異議有什麼用!

就像 king8615這位說的,確實在房屋買賣時不能辦理過戶手續,可能存在一房二賣的現象,因為根據物權法,不動產的所有權變更需要辦理登記才能發生對抗第三人的效力,否則,買賣雙方只有乙份合同是不能對抗第三人的。

所以,即使你們簽訂的這個房本下來後辦過戶的協議是有效的,但是它僅僅約束的是你們協議雙方,不會因為你舅媽把房屋賣給別人而能依據這份協議取回你們的房子。

沒有辦理房產證的房子,有法律上支援買賣嗎?

10樓:華律網

如果沒有房產證是無法過戶的。原因在於:到房地產交易管版理部門申請過權戶,必須提供房產證,否則不會通過申請,其過戶的要求也會因房產證的缺失而遭拒絕。

二手房交易中,應遵循一般的流程,買賣雙方要先形成合意,即達成一致意見,再辦理過戶。沒有房產證的二手房是過不了戶的,到房管局辦不了手續。如果要買的話,會有風險。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只辦理公證而不過戶,對購房者來說也有巨大風險。因為在我國房地產法律法規中,買賣雙方一旦發生糾紛,房產證是房屋所有權的第一證據,購房合同屬於次要證據。一旦賣房人將房屋抵押或轉售,買房人的利益將無法保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九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11樓:衝浪**優化

沒有e68a8462616964757a686964616f31333337623439房產證,法律上是不能買賣的,不可以買賣的,通常沒有房產證,無法證明房屋產權屬於誰,沒有房產證也不能房產過戶,因此不能房屋買賣的。

二手房交易中,應遵循一般的流程,買賣雙方要先形成合意,即達成一致意見,再根據手續辦理過戶。具體來說,有以下幾個步驟:

1、買賣雙方建立資訊溝通渠道,買方了解房屋整體現狀及產權狀況,要求賣方提供合法的證件,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書、身份證件及其它證件。

2、如賣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買方可以交納購房定金(交納購房定金不是商品房買賣的必經程式),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或稱房屋買賣契約)。買賣雙方通過協商,對房屋坐落位置、產權狀況及成交**、房屋交付時間、房屋交付、產權辦理等達成一致意見後,雙方簽訂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買賣合同。

3、買賣雙方共同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接受審查。買賣雙方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手續後,管理部門要查驗有關證件,審查產權,對符合上市條件的房屋准予辦理過戶手續,對無產權或部分產權又未得到其他產權共有人書面同意的情況拒絕申請,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根據交易房屋的產權狀況和購買物件,按交易部門事先設定的審批許可權逐級申報審核批准後,交易雙方才能辦理立契手續。

5、繳納稅費。稅費的構成比較複雜,要根據交易房屋的性質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遷房、經濟適用房與其它商品房的稅費構成是不一樣的。

6、辦理產權轉移過戶手續。交易雙方在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完產權變更登記後,交易材料移送到發證部門,買方憑領取房屋所有權證通知單到發證部門申領新的產權證。

7、對貸款的買受人來說在與賣方簽訂完房屋買賣合同後由買賣雙方共同到貸款銀行辦理貸款手續,銀行審核買方的資信,對雙方欲交易的房屋進行評估,以確定買方的貸款額度,然後批准買方的貸款,待雙方完成產權登記變更,買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後,銀行將貸款一次性發放。

8、買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付清所有房款,賣方交付房屋並結清所有物業費後雙方的二手房屋買賣合同全部履行完畢。

12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未經登記的房屋不能買賣。即使私下成交,也不能辦理過戶手續。

房產證補辦的和原房產證哪個具有法律效力?

13樓:我到是頂不頂你

1、最重要的一點,房產證如果是你的名字,在你沒到場、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偷著補辦或交易過戶給第三方,是不具備法律效應的;

2、如果是你持有你父母名字的房產證,父母進行補辦或者交易是有效的,新房產證生效日、就是舊房產證失效之時。(除非你能證明父母已經全部失去自我管理能力)

14樓:愛喝粥

如果你遺失了 補辦了新的房產證,那原的房產證 就失效了 因為房產證都有編號 ,而且是唯一的,房管局都是備案的!新的房產證 有法律效力

15樓:

按理說房管部門在補發新的產權證時,是會讓產權人去做遺失宣告,宣告原有的產權證作廢,並公告的。過了公告期後再會重新核發新的產權證,所以原有的產權證是無效的,沒有法律效力的。如果你想買這套房子,建議你還是把產權證影印件拿到房管部門再去諮詢一下比較好。

他們那邊查得到的。

16樓:匿名使用者

原證在你申請補辦時,就已經失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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