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完全可以要求公司立即結算,因為《工資支付暫行條例》第九條中規定: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也就是說按照法律規定必須在辦理離職手續的同時,立即結算工資。
公司規定不能與法律向牴觸。不然無效,員工按照法律規定要求公司支付工資,公司如果由於各種自身原因無法立即支付,必須要支付一定的滯納金,這個公司如果不同意完全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其支付。
勞動者與公司的地位是平等的,公司要求25號結工資完全是按照他們自己的利益要求在辦事,徹底無視了勞動者的正當合理要求,按道理說,勞動者在公司工作已經事先付出了勞動,而不是公司預先支付工資,所以事實上勞動者已經處於吃虧了的地位,如果再按照公司的規定日期拿工資,那從離職到這段時間的資金週轉必定會出現問題,生活費無法得到有效保障,而相對於公司,只需要從財務裡面劃出一部分現金作為立即結算工資的保證金就可以解決這個問題了,所以對公司而言這是非常容易解決的問題。如果公司不作為就是公司故意不解決這個問題來拖欠工資達到自己獲利(爭取資金週轉時間)的目的。資本家剝削員工都是從這種小事情開始的。
而勞動監察部門卻一直還在為企業單方面講話,殊不知它們應該保障的是勞動者的利益。
2樓:老吳職場說
辭職後多久應該結清工資?勞動者要保持警惕,防止公司惡意欠薪
想諮詢一個離職後工資沒有發放的問題?
3樓:
你這種情況單位已經同意你辭職了,並且也辦理了辭職手續,已經和是否提前三十天離職沒有關係了。
按照法律規定,單位應該在你辦完離職手續當天將你的工資支付完畢。
你也可以通過其他同事瞭解一下,如果其他人三月工資已經發放,那麼你就問問財務什麼原因,你的工資沒有發放,然後再決定是否訴諸法律。
如果其他同事三月工資也沒有發放,那就再等等。
望採納。
4樓:
勞動合同法規定員工離職單位應該一次性結清所有費用,出具解除勞動關係證明,並協助辦理社保及檔案轉移。
5樓:雍豐赫韻
首先需要檢視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對於自動離職的解釋。或者員工手冊中,新員工入職,公司一般會給員工發放員工手冊,其中如有相關條款,那你必須按照相關條款執行。曠工那幾天肯定沒有工資的,怎麼可能給足額發放呢,你不上班還給發工有資,如果有這樣的公司推薦下,我也來
離職後當月工資怎麼算,離職後當月工資怎麼算?
正常情況下應該按照21.75天 月 來計算你每天的工資,或者上班天數比較少的,可以按照實際上班天數 應上班天數來計算,直接按照30天來計算肯定不對,是違法的。勞動者辭職最後1個月工資按實際出勤天數來計算。計算公式為 月工資 21.75 出勤天數。用你的底薪除以21.75,乘以你正常出勤的天數。如果這...
離職沒拿退工單,公司會把離職後的工資發給我嗎
你是正常離職的麼?如果你是正常離職,那公司會按時發工資,那如果你是曠工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和公司協商最終離職日期,公司有理由暫停發放工資吧可能 只要正常離職,公司就應該支付你出勤的工資,不得扣押,剋扣。如果有此行為可以去當地勞動部門投訴 望採納謝謝 小哥靈犀 你是屬於自離沒有寫離職申請還是寫了離職申請,...
如何應對離職後不發工資的黑心公司
準備好所需材料去用人單位所在地申請勞動仲裁,勞動者申請勞動仲裁是免費的,只要材料齊全基本都會受理,想辦法拿到勞動合同原件,實在不行就影印件,工作牌,工作證之類的保留好。具體需要的材料到時候題主決定走仲裁程式的話可以進一步諮詢相關人士。收集證據,申請勞動仲裁,還有就是買本小小的勞動法,3塊一本吧,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