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合同可以不交保險嗎,簽了勞動合同後不交社會保險行嗎?

時間 2021-08-30 11:24:11

1樓:昆重帥師

社保是法定必須交的,單位不交社保,就是違法,如果被當地社保查到,或者你去勞動局投訴,單位無條件補交的,甚至還會被罰款

所以,交不交,不由你決定的,得看單位是否願意承擔風險,單位願意的話,可以不交的

在同乙個城市內轉移社保關係是不複雜的,原單位停交和減員了,你提供身份證給新單位就可以接續上了

如果是異地轉移,那麼目前限制很多,只有養老保險可以向戶口地轉,其他的社保不能異地轉移,農戶不能異地轉移的,並且手續也很麻煩,需要兩地跑的

總之就是,交不交,看單位了,不是你能決定的事

2樓:匿名使用者

肯定是違規了.

看得出用人單位極不負責任.

你不用擔心,可以使用法律來保護自己,根據《勞動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必須跟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並購買保險,因此購買社保是必須的,屬於強制保險,因此你可以跟用工單位協商解決,無果的情況下,申請勞動仲裁或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反映並投訴,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等,是可以得到有效解決的。

其證據就是證明跟單位有勞動關係,比如工資條,工牌等。

一般需要補交所欠的月份.

單位方式參保,以實際工資作為交納基數。

以單位買全社保為準,計算如下所示:

醫療保險:個人承擔2%,單位承擔8%;

養老保險:個人為8%,單位承擔20%;

失業保險:個人為1%,單位承擔2%;

工傷保險:個人無,單位1%;

生育保險:個人無,單位1%;

公積金:個人3.5%,單位3.5%。

而工傷和生育保險的費用均由單位承擔。

舉個例子,以工資為6000元/每月,那麼其需要交納的保費為:

醫療保險:6000*2%=120元,單位6000*8%=480元;

養老保險:6000*8%=480元,單位6000*20%=1200元;

失業保險:6000*1%=60元,單位6000*2%=120元;

工傷保險:個人無,單位6000*1%=60元生育保險:個人無,單位6000*1%=60元公積金:6000*3.5%=210元,6000*3.5%=210元。

因此個人總計為:870元,單位總計為:2130元。

計算的資料可能會與實際的有出入,但計算的方式是這樣的.

3樓:心為寧碎

合同上面有明確的規定,公司有義務為你繳納社會保險,這個是必須的,不給你交是違法的,公司要承擔責任的

保險是對你個人生活和工作的一種保障,對你是有利的,是一件百利而無一害的事情,為什麼要放棄呢~

4樓:0o依然

正式的公司簽了合同都要交保險的,不交的話有關部門會追究公司的責任。交了保險對你來說沒有壞處,萬一生病住院什麼的,還能報銷不少錢呢。換工作的話,手續一點也不麻煩,也不用你做什麼吧,公司有個部門就是負責管理這些的,告訴他們你戶口在**好像就可以了。

5樓:路心無睿

幫你交保險是公司的義務,義務是不能主動放棄的,只有權力才可以。所以你可以不要,但是公司不能不交

簽了勞動合同後不交社會保險行嗎?

6樓:匿名使用者

社會保險法規定所有的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都要參加社會保險,如果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或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的,都應該按照社會保險法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個人是無權決定是否參加社會保險的。

7樓:九扒

人家公司不幫員工辦理社會保險,員工向勞動部門投訴,公司非但必須幫員工辦理繳交社保,還得承擔被罰款的處罰。你倒好,主動和公司協議不交,真是傻瓜。

社會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為所有員工制定的福利,是為了老百姓老有所養,病有所醫,強調任何單位、企業或個人必須辦理社醫保,不得有誤。只有在家務農的農民沒有強制執行。個人私自和公司達成的協議是無效的,公司還得承擔被處罰的風險

8樓:

這種協議無效的,明顯違背相關的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企業繳納社保,不僅是為員工解決後顧之憂,更是為社會承擔乙份責任,所以這只是你們之間的君子協定,無任何實質意義,而且企業也承擔著很大的風險,特別是一旦員工出現工傷時,企業責無旁貸地要付出更多。如果遇到社保監察,這種協議也不能規避被處罰的風險。

9樓:匿名使用者

社會保險金等是國家強制險種,任何單位或個人必須參加,對此《勞動法》有明確規定。社會保險金的創意是為充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有單位合同還可以簽不交保險勞動合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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