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韓飛律師
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1份;相關證據影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資訊)!
2、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後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後**審理,之後對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勞動者可以起訴到法院;
3、可以不請當地律師**,請專業人士提供遠端指導服務並寫勞動仲裁申請書、證據清單等法律文書。並且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4、勞動仲裁會對雙方進行調解,也可以是**後進行調解。
2樓:匿名使用者
可否同時要求經濟賠償金(不是補償金喔)和代通知金如果是非法解除勞動關係,那麼應該繼續建立勞動關係,法律沒有什麼代通知金的概念
2)月中旬入職和月下旬離職,這兩個沒有滿月的工作月,公司不繳納社保是允許的嗎?
這個不是法律範疇的事情,這個要看各地規定
3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仲裁流程 是必須要先經過調解這一程式的。雙方都可以讓步,協商。調解不成進入仲裁階段。
1)非法解除勞動關係,可否同時要求經濟賠償金(不是補償金喔)和代通知金?一般有前者就沒有後者。
2)月中旬入職和月下旬離職,這兩個沒有滿月的工作月,公司不繳納社保是允許的嗎?理論是是從員工入職開始。但是社保費是從每月1日開始。雙方可以協商。進、出的兩頭顧一頭。
勞動仲裁前必須先行調解嗎
4樓:華律網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必須先申請勞動仲裁,對於勞動仲裁結果不滿意的,可以在收到裁決書15天起訴到法院。《勞動法》第七十九條規定,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條規定,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
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時,其中一部分事實已經清楚,可以就該部分先行裁決。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九條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樓:黑色也很美
協商和調解不是勞動仲裁的前置程式,所以沒必要先調解再申請勞動仲裁。申請勞動仲裁後,仲裁庭在作出裁決前,應當先行調解。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十二條仲裁庭在作出裁決前,應當先行調解。
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製作調解書。
調解書應當寫明仲裁請求和當事人協議的結果。調解書由仲裁員簽名,加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後,發生法律效力。
調解不成或者調解書送達前,一方當事人反悔的,仲裁庭應當及時作出裁決。
6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仲裁調解是指在仲裁庭的主持下,仲裁當事人在自願協商、互諒互讓基礎上達成協議,從而解決糾紛的一種制度。我國仲裁法第51條第1款規定:仲裁庭在作出裁決前,可以先行調解。
當事人自願調解的,仲裁庭應當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作出裁決。
勞動爭議案件必須要經過勞動仲裁才能向法院起訴嗎
馬邊綠茶 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的前置程式。勞動法第七十九條 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所規定的勞動爭議仲...
勞動仲裁的流程
法律分析 勞動仲裁一般分為四個步驟 當事人申請 審查受理 仲裁前的準備 仲裁審理。其中當事人申請是勞動仲裁程中及為重要部分,申請人是否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否者難以通過第二步的審查。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
結婚必須要先買房嗎
小洋說財商 其實房地產也只是一種商品,商品都有週期,過去20年是閉眼買房也能賺錢的時代,但未來未必 不一定的呀,為愛結婚的還是很多的哦,但是也要面對現實,自己到底需要乙個什麼樣的生活! 那是當然的了。沒有房子,你們總不能老租房子吧。俗話說,磕磕碰碰都是情,恩恩怨怨總是愛,想想你愛過的人,你就知道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