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假期8小時外的加班,算三薪還是更多

時間 2022-01-05 00:55:08

1樓:亡魂索命

首先,先界定「日工資」和「小時工資」的計算方式。同時按勞動與社會保障部所發(2000)8號文《關於職工全年全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中規定:「職工全年月平均工 作天數為20.

92天,月平均工作小時為167.4小時」,可列出下列計算公式:

日工資=月實得工資/20.92×70%;小時工資=月實得工資/167.4×70%。

其次,針對下列不同情況,分別**加班加點工資的計算方式。

一、正常工作日內延長工作時間。對於正常工作日內延長工作時間的加班加點工資,或者按小時工資的150%支付工資,或者按「做一小時還一小時」的方式安排補休。

二、休息日加班工作。對勞動者在休息日加班的計酬方式,或者按「做一休一」調休,或者按200%支付日或小時工資。但按勞部發(95)309號文第62條規定,經批准實行綜合計算工作時間的企業(如商業零售業等)可不受此限,僅需將每月累計超過167.

4小時(法定節假日除外)的工作視為加班,並按150%計發加班加點工資。

三、法定節假日加班工作。根據2023年12月23日***發布、2023年9月18日***修訂發布的《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令第270號)規定,全年共有10天法定節假日,具體為新年(1月1日)放假1天;春節(農曆初

一、二、三)放假3天;勞動節(5月1、2、3日)放假3天;國慶節(10月1、2、3日)放假3天。《勞動法》第44條明確規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對於法定節假日加班的計酬金,勞動部及上海市勞動局有關檔案規定中,均未表示允許用「補休」方式來替代。

四、部分公民放假日的加班。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勞社函(2000)18號文《關於部分公民放假有關工資問題的函》中明確規定:按照***《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令第270號)中關於婦女節、青年節等部分公民放假的規定,在部分公民放假的節日期間,對參加社會或單位組織應祝活動和照常工作的職工,單位應支付工資報酬金,但不支付加班工資。

如果該節日恰逢星期

六、星期日,單位安排職工加班工作,則應當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資」。

雖然我們把十月一日至七日的這七天,通稱為「**周」,但這七天卻是有兩個部分組成的,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所謂休息日簡單地說就是雙休日,它是常規的休息時間。

而休假日,也就是一般所說的節假日。在我國就是,「五一」勞動節、「十一」國慶節和春節。兩者性質不同,支付的工資標準也就不同了。

二、200%與300%如何確定?

「**周」前3天,300%。在1日、2日、3日加班的企業員工,企業應按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前3天是法定休假日。

「**周」後4天,200%。在4日、5日、6日、7日加班的,企業安排員工補休的,可不支付加班工資;如果企業不另外安排補休,員工可要求企業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後4天是休息日。

如果企業不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按規定,企業除了應當補足勞動者的加班工資外,還要按不足部分的25%支付補償金。

三、補錢還是補休?

用人單位在法定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不能以安排補休代替加班工資。法定節假日休假是勞動者享有的權利,勞動者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法律的規定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安排了補休可以不再支付加班工資。依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加班工作的,應首先安排補休,不能補休時,則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補休時間應等同於加班時間。

所以,「**周」前三天加班一定要「補錢」,後四天可以「補休」。

四、計算基數知多少?

勞動合同有約定的,按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確定的標準高於勞動合同約定標準的,按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標準確定。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可由用人單位與職工代表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確定,協商結果應簽訂工資集體協議。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統一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的70%確定。但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全日工:月基本工資/20.92×加班天數×200%或300%

小時工:日工資除以8小時。

舉個例子:小張每月工資1600元。如果小張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裡說明了,小張工作崗位的工資標準是1500元的,按照1500元折算為日工資計算。

如果,小張與所在單位沒有約定崗位月工資的,可以按照每月收入1600元的70%計算。即,1600元×70%/20.92×加班天數×200%或300%。

五、單位可以自定計算標準嗎?

用人單位可以自定加班工資的計算標準,但必須比法律的規定更高。

工資,包括加班工資的法律規定,屬於勞動規範的基準法規定。簡單的說,基準法就是「底線」,高不限、低不許。150%、200%、300%,這三個延長工時的工資支付標準,是國家制訂的最低支付標準,任何用人單位都可以制訂符合自身特點的工資支付標準,但只能比法定標準更高不能低。

另外,有些單位「一刀切」,不論什麼崗位的員工,也不論月工資多少,凡是在「**周」期間上班的一律按統一的標準支付,這是不完全正確的。對於工資低的員工,如果單位的支付標準,高於他的基本工資計算所得加班工資,那麼是許可的。但對於基本工資比較高的員工來說,實得的加班工資就可能低於法定標準了。

所以,加班工資的支付還是要因人而異的。

六、過節費可以抵沖加班工資嗎?

過節費與加班工資完全是兩回事,不能相互抵沖。過節費帶有福利性質,它雖然也屬於工資的組成部分,但用人單位支付過節費並無須勞動者提供額外工作。

而加班工資是對勞動者休假損失的補償。勞動者有獲得休息的權利,這是法定。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在法定的休假日和休息日工作,使得勞動者得不到休息。

因此,我國勞動法才規定了數倍於正常工資的加班工資標準。

七、拒絕加班扣工資允許嗎?

用人單位不能強迫員工加班,更無權剋扣工資。用人單位安排員工加班,必須事先與員工及工會進行協商。如用人單位事先未與員工及工會協商或者用人單位安排的加班違反了勞動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員工有權拒絕加班。

同時有以下情況的不得安排員工加班:◇妊娠期的女員工,不應延長其勞動時間。◇女員工懷孕7個月以上,用人單位不能安排她們加班。

◇女員工在哺乳期內,用人單位不能安排她們加班;哺乳期指的是女員工在哺乳未滿一周歲的嬰兒期間。

但在特殊條件,單位要求加班員工不能拒絕:◇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員工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發生以上情形,員工不能拒絕加班。

八、工作帶回家屬於加班嗎?

現代辦公室裡的許多任務作都可以帶到家裡繼續做,那麼「**周」在家工作的人拿的到工資嗎?這要分兩種情況看:

1、自願工作的不屬於加班。如果員工的工作既不是用人單位的要求、決定,也沒有在用人單位認可的加班記錄,而只是自願在家工作的話,不屬於加班,用人單位無須支付加班費。但是,用人單位對員工的工作予以追認的話,就是單位安排的加班,應該支付相應的加班工資。

2、有證據證明工作為單位安排就屬於加班。比如,小王的主管總是在放長假前,要他在長假結束後交乙份企劃書。這實際上,間接要求小王不得不在長假期間,留出時間完成工作。

變相的延長了勞動者的工作時間,屬於加班。當然,勞動者必須有證據證明,確屬因用人單位安排了過多的工作任務,而使員工不得不在正常的工作時間以外加班。用人單位仍須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

九、特殊工時如何計算?

實行計件工資的員工,由企業安排加班的,應通過調整計件單價支付加班工資,即1日、2日、3日加班的,計件單價應不低於平時的300%。4日、5日、6日、7日加班的,計件單價應不低於平時的200%。

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其綜合計算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部分,應當視為延長工作時間。由企業安排在1日、2日、3日加班的,企業也應按不低於平時日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但其他時間,一律按150%執行。

不過,企業安排勞動者值班的,不能視為加班。

十、外來工享受加班工資嗎?

節假日總有眾多外來務工者堅守在工作第一線,對於他們應該與本地職工同樣享受節假日加薪待遇。在「**周」的前3天按照300%計算,後4天按照200%計算。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家政服務和保姆並不在此列。由於按照目前的法律規定,他們尚不屬於勞動法的適用範圍,所以還不能享有節假日加班加薪待遇。

「十一」加班別忘要「三薪」

於小姐是國內某知名企業瀋陽分公司的一名員工,今年的「五一」長假期間,她一直堅守工作崗位,但卻未能獲得「三薪」。儘管事後在新聞**上看到拿不到「三薪」可到勞動部門舉報的報道,她卻很無奈地選擇了沉默。因為老闆早就說了,想幹就幹,不想幹就走人,找工作的人在外面排著長隊呢。

在「飯碗」和「三薪」之間,於小姐只能選擇沉默。

今年的國慶長假即將來臨,放假期間的加班工資又成了大家最為關心的問題。那麼,究竟有多少人願意堅守崗位?有多少人選擇補休而不要加班費?

又有多少人能夠站出來維護自己的權益?針對這一系列問題,記者進行了一番調查採訪。

長假加班工資翻番

雖然我們把10月1日至7日的假期通稱為「**周」,但這7天卻是由兩個部分組成的,10月1-3日是法定休假日,4-7日是休息日。按照《勞動法》的有關規定,法定休假日裡安排勞動者加班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300%的工資報酬。休息日裡安排勞動者加班工作的,應首先安排補休,不能補休的,則應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

實行輪班工作制的,法定休假日工作按加班處理。所以,「**周」前3天加班一定要「補錢」,後4天可以「補休」。

值得一提的是,外來務工人員與本地職工一樣,享受節假日的加薪待遇。但家政服務和保姆並不在此列。因為按照目前的法律規定,他們還不屬於勞動法的適用範圍,所以還不能享有節假日加班加薪待遇

一天8小時工作時間,除法定節假日外,全年無休。無雙休日。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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