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產假期間工資和生育津貼,產假期間公司發放的工資和社保局發放的生育津貼可以同時享受嗎?

時間 2022-02-26 16:20:10

1樓:

一、生育保險享受物件:

1、女職工生育保險連續繳費滿一年的;

2、男職工,在其配偶生育前生育保險連續繳費滿一年的,且配偶必須為農業戶口或領取失業金人員。

注:配偶為非業戶口者還必須以自由職業者繳納社會保險方可享受生育報銷。

二、報銷生育費需提交材料:

1、填寫《南京市城鎮企業職工生育保險待遇審核表》

2、結婚證

3、獨生子女證

4、出院記錄

5、用藥清單

6、所有發票

7、醫保中心准予離開南京市生育的申請報告(離開南京市生育者需提供)另:男職工其配偶生育的,配偶為農村戶口的需提供《戶口薄》,失業人員的需提供《就業登記證》。

注:(1)離開南京市生育者必須在生育前本人申請,學院蓋章後由本人到醫保中心(水西門大街97-1號,生育科)報批,批准後方可離開南京市生育,否則不予辦理報銷。

三、報銷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流產術、引產術、結育及復通術等計畫生育

手術醫療費用需提交材料:

1、結婚證

2、病歷

3、雙處方

4、發票

在了解了生育保險如何報銷,那麼生育保險按什麼比例報銷呢?

生育津貼是根據本人城市平均工資的比例來劃分的。

1.生育保險報銷適用物件是具有本市城鎮戶籍並參加本市城鎮社會保險的從業或者失業生育婦女。

2.繳費基數:以用人單位繳納城鎮養老保險費繳費基數,為本單位繳納城鎮生育保險費基數。

3.繳費規定:用人單位每月按繳費基數0.8%的比例繳納城鎮生育保險費。個人不繳納城鎮生育保險費。

4.生育生活津貼期限:妊娠7個月(含7個月)以上生產的,享受3個月。

妊娠布滿7個月早產的,享受3個月。妊娠3個月(含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的,享受1個半月。妊娠3個月以下流產或者患子宮外孕的,享受1個月。

5.月生育生活津貼標準(生育婦女繳納社會保險費累計滿一年的)

(1)從業婦女:按本人生產或流產當月的城鎮養老保險費繳費基數乘以本人按規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貼期限計發。

(2)個體工商戶及其幫工,自由職業者:最高不超過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3)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內的失業婦女:按經失業保險機構核准的本人生產或流產當月的失業保險金標準乘以本人按規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貼期限計發。

例如:25歲職業女性,月收入2500元,按正常情況生育,可享受3個月每月2500元左右的月生育生活津貼,外加生育醫療費補貼2500元,共計約10000元。

6.生育醫療費補貼標準:妊娠7個月(含7個月)以上生產的或不滿7個月早產的,享受2500元。

妊娠3個月(含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自然流產的,享受400元。

妊娠3個月以下自然流產的或者患子宮外孕的,享受200元。

如果沒有繳納生育保險那麼就不能享受以上待遇,如果有生育保險,則在當地的社保中心領取。

2樓:匿名使用者

關於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待遇可按照《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執行:

第八條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產假期間公司發放的工資和社保局發放的生育津貼可以同時享受嗎?

3樓:深藍保保險測評

所以,不僅可以領取生育津貼,還可以報銷生育費用。

如果你領取了生育津貼,那麼公司可能就不會給你發產假工資了。不過每個公司的規定可能略有不同,是否可以同時享受,也可以具體諮詢公司的相關負責人。

雖然國家規定可以領取生育津貼,但是每個地區的規定又會略有不同,我們以職工生育津貼為例。

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上年度單位人均繳費工資 ÷ 30(天)× 產假天數

產假天數:根據順產、難產、流產等情況,對應的產假天數都不一樣,而且不同地區也會略有差異。

上年度單位人均繳費工資:跟公司的工資水平、經營情況有關,不同公司也不一樣。

下面具體來看看,北上廣的生育津貼:

小 a 所在單位的上年度人均繳費工資為 9000 元,如果是順產,產假有 128 天。

如果小 a 的個人工資 ≤ 9000 元,那她能領到的生育津貼為:

9000 ÷ 30 x 128 = 38400 元

但如果 小 a 的工資 > 9000 元,則按她的實際工資來發放。

另外,廣州如果符合計畫生育,能額外再享受 80 天產假,但這 80 天是不能領取生育津貼的。

4樓:

不能同時享受。

職工按照規定享受產假或者計畫生育手術休假期間,其生育津貼由用人單位按照職工原工資標準逐月墊付,再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撥付給用人單位。有條件的統籌地區可以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委託金融機構將生育津貼直接發放給職工。

職工已享受生育津貼的,視同用人單位已經支付相應數額的工資。生育津貼高於職工原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應當將生育津貼餘額支付給職工;生育津貼低於職工原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八條規定,女職工產假期間,停發工資,改發生育津貼,參加了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按所在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支付,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低於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由所在單位補足差額。沒有參加生育保險的,由所在單位按產假前工資支付。

擴充套件資料

生育津貼是指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對職業婦女因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給予的生活費用。有的國家又叫生育現金補助。我國生育津貼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標準分兩種情況:

1、在實行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支付標準按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期限不少於98天;

2、在沒有開展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生育津貼由本企業或單位支付,標準為女職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資和物價補貼,期限一般為98天。部分地區對晚婚、晚育的職業婦女實行適當延長生育津貼支付期限的鼓勵政策。

生育津貼計算公式:

1、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月繳費平均工資/30*產假天數。(職工繳費基數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一年月平均工資計算);

2、低於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計算;

3、高於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計算;

4、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無法確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

5樓:梅律師說法

女職工生育產假期間,工資和生育津貼,是否可以同時獲得?

6樓:周律師說

1、首先,產假期間公司發放的工資和社保局發放的生育津貼不能同時享受;

2、如果單位有交社保,產假期間企業無需向職工支付工資,而是由公司憑女職工的生育憑證,到生育保險**處為其申請生育津貼,以生育津貼作為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但是,若企業為職工繳納的生育保險費基數低於女職工上年度平均工資收入,那麼將導致女職工領取的生育津貼低於其正常出勤期間的工資,企業需要予以差額補足;

3、如果單位有沒有交社保,產假期間公司應當發放的工資。

7樓:阿欣**解答

這個應該是不對的。公司發放的工資和社保支付發放的生育津貼應該是一起發放的。這個你可以去社會保障局問一下。

8樓:昆重帥師

已經支付過工資了,沒有要求一定再給你

本來生育津貼就是產假期間的工資,既然公司已經發了工資,那麼公司就可以扣除生育津貼,但是如果生育津貼多於公司實際發的工資,那麼公司還是應該把多的部分發給員工的

9樓:逛蕩的閒人

可以同時享有.

生育津貼與工資不衝突,也不是乙個概念.

"生育津貼要做為公司發放工資的費用,不給員工,這樣對嗎?"顯然這是不對的.

產假期間生育津貼和工資可以同時享有嗎

10樓:匿名使用者

產假期間只能享受生育津貼,不能享受工資待遇。因為生育津貼就是孕婦產假期間的工資性補助。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八條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專案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11樓:花溪小妖

我國《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八條規定: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所以,在休產假期間,女職工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領取生育津貼;沒有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休產假前的工資標準領取工資。

擴充套件資料

生育津貼的申領方式:

一、大部分城市生育津貼、補貼申領由公司幫助完成

申請分娩生育津貼時需提供下列材料:

1、參保職工的社會保障卡影印件。

2、准生證、出生證和獨子證影印件。

3、生育住院發票影印件、出院小結(蓋就診醫院章)。

4、單位證明(含職工姓名、年齡、身份證號、產假起止日期)。

5、報銷資料涉及影印件的部分,需提供原件審核。

二、部分城市生育津貼、補貼申領由個人自己辦理的,需提供相關資料,在指定時間內到社保局辦理,提供資料和提交公司資料幾無差別。

三、對於少數社保**的個人或者小微企業、辦事處、分公司的,需提前報備**公司,並提交相應資料給**公司由其協同申報,對於好易保這樣的網上社保服務平台,便可網上直接上傳資料、網上申領。

12樓:愛不再迷茫

產假期間生育津貼和工資不能同時享有。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就相當於是工資,是按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由生育保險**支付的。

我國生育保險待遇主要包括兩項:

1、生育醫療費

女職工生育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藥費由生育保險**支付。超出規定的醫療業務費和藥費(含自費藥品和營養藥品的藥費)由職工個人負擔。

女職工生育出院後,因生育引起疾病的醫療費,由生育保險**支付;其它疾病的醫療費,按照醫療保險待遇的規定辦理。女職工產假期滿後,因病需要休息**的,按照有關病假待遇和醫療保險待遇規定辦理。

2、生育津貼

女職工依法享受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按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由生育保險**支付。

生育保險的宗旨在於通過向職業婦女提供生育津貼、醫療服務和產假,幫助他們恢復勞動能力,重返工作崗位。

擴充套件資料

生育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確定的,在勞動婦女因生育子女而暫時中斷勞動時,由國家和社會對生育的職工婦女給予必要的物質幫助和生活保障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

國家通過建立生育保險制度為生育婦女提供生育津貼、醫療服務和產假待遇,保障其身體健康,並為嬰兒的哺育和成長創造良好的條件。

參加生育保險累計滿一年的職工,在生育(流產)時仍在參保的,按有關規定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生育保險待遇包含生育津貼、生育醫療費用、計畫生育手術費用、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其他費用。

生育津貼為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生育津貼低於本人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企業補足。生育津貼按照女職工本人生育當月的繳費基數除以30再乘以產假天數計算。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

(1)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

(2)享受計畫生育手術休假;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天 x假期天數)

2、假期天數:

① 正常產假90天(包括產前檢查15天);

② 獨生子女假增加35天;

③ 晚育假增加15天;

④ 難產假。剖腹產、ⅲ度會陰破裂增加30天;吸引產、鉗產、臀位產增加15天;

⑤ 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乙個嬰兒增加15天;

⑥ 流產假:懷孕不滿2個月15天;懷孕不滿4個月30天;滿4個月以上(含4個月)至7個月以下42天;7個月以上遇死胎、死產和早產不成活75天;

3、營養補助

① 正常產、滿 7 個月以上流產;上年度市職工月平均工資× 25% ;

② 難產、多胞胎:上年度市職工月平均工資× 50% 。

產假期間單位給發工資還有生育津貼嗎

梅律師說法 女職工生育產假期間,工資和生育津貼,是否可以同時獲得? 不能同時享受。如你所說產假期間要照常發放工資,那麼申領下來的生育津貼要補產假期間的工資,高於部分要返還給員工。例如 一個員工產假期間工資1000,4個月產假,共4000元工資。生育津貼每月2000,4個月共8000元,8000 40...

產假期間公司發放工資,生育津貼要求扣除,請問合理嗎

這是合理的,也是合法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八條第一款明確規定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 支付 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這也就意味著,產假期間的工資和生育津貼,不能兼得。希望我的回答能...

北京產假期間工資及生育津貼,我是北京的,在產假期間有生育津貼,公司應該發給我工資嗎?

1,是對的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 98天 晚育獎勵假30天 北京市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 第二十條 共計128天 2,也是對的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八條 3,產假期間 生育津貼低於本人產假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關於調整本市職工生育保險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 第三款 4,生育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