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丶裙下丶之臣
你與公司成立事實勞動關係,雖然沒有籤勞動合同但公司仍然要給予補償。
根據勞動部頒布的《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第二條第(一)項「用人單位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即招用後故意不按規定訂立勞動合同以及勞動合同到期後故意不及時續訂勞動合同」,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賠償勞動者損失.
對於損失,應按該辦法第三條第(一)項:「造成勞動者工資收人損失的,按勞動者本人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勞動者,並加付應得工資收人百分之二十五的賠償費用」的規定,公司不僅要按照規定支付補償金,還要賠償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給你造成的損失。
2樓:匿名使用者
老闆沒有給你籤勞動合同,沒有給你交社會保險,經常加班。
你要是上班乙個月以上,你就可以追究老闆的責任。首先就是雙倍工資、經濟補償金、還有加班工資,還有補交社會保險,另外在工作期間所產生的醫療費,全部由用人單位承擔。
你要是想拿到上面的賠償,那麼就先通過勞動仲裁,不服仲裁直接去人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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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樓:韓巨集標
你完全可以要求公司給繳納社會保險,至於補償可以按照新的勞動合同法。其實公司要解聘你又沒和你在o8年之後沒簽合同,那公司這次的損失就大了。公司一般不會勞動仲裁的,所以你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要回你的所有損失,不過你要承擔你的舉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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