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要視具體情況而定,屬於較長期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等情況的,應當優先留用,屬於法律規定不得裁員的情形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以下法條供參考: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撫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但應該按工作年限支付補償金
3樓:如夢水雲間
符合法律規定裁員是可以裁的。
4樓:蓮之
可以,與合同簽訂次數無關
公司試用期辭退員工勞動合同已經簽了
行者天涯 我來回答 勞動合同和試用期沒有矛盾,試用期是約定在勞動合同中的,如果不符合公司的僱傭標準,公司可以在3日內解除勞動合同。希望可以幫到你。 簡簡單單 1 公司試用期辭退員工,勞動合同已經簽了,在試用期內,如果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合同的。2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
我需要兩次試用期嗎,勞動合同法中,兩次約定試用期是違法的嗎?
一般同乙個公司只能與勞動者約定一次試用期,並且試用期期限最長不能超過6個月。試用期的期限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中確定。法律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不滿3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個月 不滿三年的,不得超過2個月 三年以上的,不得超過6個月。雙方約定的試用期期限只需不違...
簽了勞動合同,公司要辭退我,怎麼辦
麥穗兒談教育 簽訂勞動合同,必須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公司辭退員工如果違反國家法律規定,勞動者可以去勞動監察部門反映情況,如果協商不一致去勞動仲裁委員會要求仲裁。除了以下情況外公司和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都算是違法行為,是需要賠償經濟補償金的。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