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快鳥先飛
一樓所謂的「專業仲裁員」的,我並不同意。我還是專業法官呢。勞動仲裁是去法院起訴的前置程式,不經過勞動仲裁,直接起訴法院不受理的。
勞動仲裁的時效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的《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開始,時效是1年。在2023年5月1日以前,適用《勞動法》時效只有60日。
現在仲裁委已經說你超過一年時效,如果你向法院起訴,理由是你沒有超過時效,有權主張權利,才有可能是你解決問題的唯一辦法。你向法院起訴需要準備好能夠證明你沒有超過時效的證據。
給你《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做參考: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2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仲裁委不支援,法院執行雙倍工資!
3樓:多面睇網路科技
乙個月都拿不到,超出時效。
關於勞動仲裁
4樓:困難解決局
勞動仲裁分為兩種,個人仲裁和集體仲裁。申請仲裁你要準備的資料有:身份證、勞動合同、公司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書或證明、近十二個月的工資流水、社保繳費記錄、就職公司的信用網資訊。
5樓:海警
1、你因為不願意去郊區的分廠工作而主動辭職,沒有賠償;
2、工廠需要調動你去分廠工作,需要和本人協商,是雙向選擇的,不能強制調動;
3、員工不願意去分廠工作,可以提出自己的理由。。。
6樓:琦文華
1、如果調動,員工本人可以不同意。
2、如果因為單位調動而本人主動辭職,這樣儘管有前因後果,但是因為主動辭職,基本上是不會拿到補償的。
3、正確的做法應該是:
a、 明確(書面說明)員工本人不同意這樣調動,當然也要說明一下自己的理由。
b、可以和單位談判,要求有條件調動,如加薪等。
c、如果單位強制調動,保留強制調動的證據,向當地仲裁部門提出仲裁,要求恢復原崗位工作或要求單位給與經濟補償後離職。
7樓:匿名使用者
看勞動合同的約定。
而且不要主動辭職,這樣你基本是拿不到補償。
勞動爭議仲裁,受理範圍有哪些,勞動法對勞動仲裁不予受理範圍有哪些
受理範圍主要包括 1 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2 因訂立 履行 變更 中止 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3 因開除 除名 辭退 勸退 勒令辭職 責令限期調離和辭職 離職 含自動離職 發生的爭議。4 因工作時間 休息休假 社會保險 福利 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5 因勞動報酬 工傷醫療費 經濟...
你好繆律師,如何申請勞動仲裁,我不懂勞動法
1 關於押金,用人單位是沒有條件向勞動者收取押金的,這是違法的行為。法律依據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 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勞動者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扣...
關於勞動仲裁問題 5,關於勞動仲裁的問題
解決辦法 一是主動與用人單位自行協商解決 二是不願協商或者協商未果,可依法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三是可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部門進行投訴。如果你不依法通過勞動爭議仲裁或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處理,那麼,此事就不會有結果了。就你的問題,你可以向前述相關部門主張 一 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