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需要雙方認定為工傷,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19條第2款的規定,職工或其直系親屬認為是工傷,而用人單位認為不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這裡的舉證責任是指在工傷認定中,用人單位與工傷職工或者親屬,對職工受到事故傷害是否為工傷發生爭議,用人單位對認為不是工傷的事實有提供證據加以證明的責任。如果用人單位不能出示足夠的證據證明職工受到的傷害不是工傷,那麼,用人單位的訴求就得不到法律支援。
在《工傷保險條例》中規定用人單位負有舉證責任,主要基於以下考慮:(1)負傷職工與用人單位相比處於弱勢地位,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是勞動法和社會保險法律法規的最基本的原則;(2)負傷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是在用人單位的工作區域,用人單位有條件和便利收集職工負傷證據;(3)用人單位有可能為逃避事故責任,而採取轉移現場,撕毀、銷燬相關檔案材料等手段,使證據滅失。該條規定也不排斥工傷職工或者其親屬等工傷認定申請人也有收集證據,向工傷認定機構舉證的權利。
2樓:網友
左手,拇指和食指骨折能鑑定幾級,
錯過工傷認定怎麼處理
3樓:法師兄法律諮詢
在實踐中,非職工自身原因工傷認定逾期的,應當扣除延誤期限。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七條因不屬於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原因超過工傷認定申請期限的,延誤時間不計入工傷認定鬧空申請期限。有下列情形之一延誤申請時間的,應當認定為不屬於職工或者其近親屬的原因:
一)不可抗力;(二)限制人身自由;(三)用人單位原因;(四)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登記制度不完善;(五)當事人申請仲裁是否存在勞動關係辯姿,液灶瞎提起民事訴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七條。
4樓:帳號已登出
工傷傷殘鑑定的時間限定。
工傷一般是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後,由縣以上勞動鑑定委員會對其進行的評定傷殘等級。
因工傷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的穗卜握,應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或者其委託的**律師按下列規定的期限向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
一)醫療終結前已經作出工傷認定的,應當在醫療終結後三十日內提出申請。
二)醫療終結後作出工傷認定的,應當在作出工傷認定後三十日內提出申請。
三)申請舊傷**鑑定的,應當在病情發生後**終結前提出。
申請因病致殘或非因工緻殘的等級評定和其他弊巨集鑑定的,按照相關規定的時限提出申請。自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作出之日起一年後,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猜慶,可以向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勞動能力複查鑑定。
被鑑定人或其近親屬提出申請的,被鑑定人應已滿最短工傷醫療期且病情相對穩定。
用人單位單獨申請的,被鑑定人應已滿最長工傷醫療期且病情相對穩定。
錯過工傷認定可否申請賠償?
5樓:胡文學
錯過工傷認定可以主張人身損害賠償。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申請工傷認定;用人單位未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申請。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手虛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液缺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畢埋燃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錯過認定工傷的時間怎麼辦
6樓:汪世龍
首先,非勞動者的原因導致超過工傷認定時效的,仍可以申請工傷認定。超過該期限的,勞動保障部門不再受理,如果因有合理事由而超過工傷認定申請期限的,被耽誤的時間不計算在1年期限內。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7條。
由含數拆於不屬於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自身原因超過工傷認定申請期限的,被耽誤的時間不計算在工傷認定申請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誤申請時間的,應當認定為不屬於職工或者其談棗近親屬自身原因:
一)不可抗力;
二)人身自由受到限制;
三)屬於用人單位原因;
四)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登記制度不完善;
五)當事人對是否存在勞動關係申請仲裁、提起民事訴訟。」因此,如果工傷職工在工傷畢敬事故發生之日起1年內未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又不存在上述合理事由,那麼勞動保障部門就無能為力了。
錯過了工傷認定時間怎麼處理
7樓:洋仔牡染
首先,非勞動者的原因導致超過 工傷認定 時效的,仍可以申請工傷認定。 根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17條的規定, 工傷 職工本人申報工傷認定的,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 職業病 之日起1年內提出,即工傷職工申請工傷認定的時效期間為1年。 超過該期限的,勞動保障部門不再受理。
當然,如果因有合理事由而超過工傷認定申請期限的,被耽誤的時間不計算在1年期限內。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 工傷保險 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7條:由於不屬於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自身原因超過工傷認定申請期限的,被耽誤的時間不計算在工傷認定申請期限內。
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誤申請時間的,應當認定為不屬於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自身原因: (一)不可抗力; (二)人身自由受到限制; (三)屬於用人單位原因; (四) 社會保險 行政部門登記制度不完善; (五)當事人對是否存在 勞動關係 申請仲裁、提起民事 訴訟 。 因此,如果工傷職工在 工傷事故 發生之日起1年內未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又不存在上述合理事由,那麼勞動保障部門就無能為力了。
錯過工傷認定時間怎麼辦
8樓:知道律臨
【法律分析】如果超過工傷認定期限,就閉碧不能申請認定,即使提出了認定申請的,也是不會被受理的。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虧敏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銷態枝、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錯過工傷認定時間怎麼辦
9樓:王煥坤
錯過工傷認定時間的是無法獲得工傷認定的,仍可以以普通民事案件向用人單位提出賠償請求,工傷認定的時間應當在事故發生之日起最長一年內提出,如果在此一年內沒有提出,勞動部門是不受理的。
一、單位受傷沒做工傷鑑定怎麼辦。
勞動者發生工傷時,在搏跡受傷之後並沒有去做工傷鑑定,勞動者可以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需要在事故發生的乙個月內申報,如果公司不申請,則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在一年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需提交以下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等。
如果經過**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一般設立在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另外,關於工傷賠償,各省的賠償標準是不一樣的。根據不同的傷殘等級,獲得的補償是不一樣的。主要的補償有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等。
如果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以及其他證明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無法申請工傷認定,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確認你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經過勞動仲裁確認存在勞動關係後,再申請工傷認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二、工傷事故報案要在多長時孝謹間內。
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的,所在巧銀基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申請工傷認定。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請工傷認定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可以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一年內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事故發生之日起24小時內不需要申報工傷。
超過一年最長工傷申請時效的,勞動部門不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傷者不能通過工傷獲得賠償。
申請工傷認定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有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
錯過工傷認定可以主張人身賠償
10樓:毛潤澤
法律分析:錯過工傷認定可以主張人身損害賠償。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申請工傷認定;用人單位未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申請。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告清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襪頃前,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乎冊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錯過工傷認定時間該怎麼辦
11樓:王婧
錯過工傷認定時間的是無法獲得工傷認定的,仍可以以普通民事案件向用人單位提出賠償請求,工傷認定的時間應當在事故發生之日起碧友臘最長一年內提出,如果在此一年內沒有提出,勞動部門是不受理的。法律法規:《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告亂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悔滑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單位對工傷應承擔哪些責任,工傷,公司要承擔哪些責任
如果單位交納的社保的話,那麼工傷保險負責賠付醫療費用及傷殘等級補助,單位負責職工的工資,交通費用,護理費等社保不支付的費用,如果單位沒有交納社保 那麼這些都要單位支付 工傷,公司要承擔哪些責任 韓飛律師 根據不同的傷殘等級,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補償是不一樣的。主要的補償是 醫療費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工傷認定的程式怎樣,工傷死亡認定程式是怎樣的
職工死亡的 火車事故傷害的,向統籌地區人社局提出工傷認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填寫 工傷認定申請表 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 本人身份證或者社保卡影印件,需要把原件呈送人社局審驗。二 受理申請 人社局收到工傷認定申請後 1,提交醫療機構的搶救證明 見義勇為或者其他相關部門的證明 6,提交 革命傷殘軍人證 ...
工傷死亡公司承擔什麼責任,單位對工傷死亡的職工承擔賠償責任嗎
工傷死亡公司應承擔的責任如下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 領取喪葬補助金 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 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 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 無勞動能力的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