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辭職的勞動仲裁,我可以要回我的押金嗎

時間 2025-02-28 18:40:12

1樓:網友

關於勞動仲裁,過程比較麻煩,但是你現在這種情況,可以要求公司先退還你的押金,畢竟你已經交了報告兩個月了,勞動法明確規定員工只要提前乙個月通知用人單位,即可以離職,但是你要儲存你的證據:比如,合同,工資條,發工資的銀行卡,有你簽名並帶公司章的檔案等。

假如公司不退還你的押金,你可以直接到勞動部門進行投訴,實在不行的話,就申請勞動仲裁吧,時間上要長一些,你還可以要求補償,總之你要做好心理準備!祝你好運!

2樓:金追溯

招工招聘《勞動法》明確規定不能收取押金。只要你單位還存在,你可通過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可以要回押金。

3樓:網友

要你交押金你還去???lz你真的好厲害。

一般規定都是提前乙個月通知公司,就可以辦理離職手續了,你這種情況最好有相關憑證,沒有勞動合同,你得有個證明你在這家公司工作的證明,例如工資條,考勤記錄等相關憑證,如果這樣 你可以向公司所在地的勞動監察大隊投訴,並把你的意願告訴他們,他們會約定你的公司人事部門跟你來協商賠償及辭職相關手續的。

老闆收押金不退可以找勞動仲裁嘛

4樓:冉長瀟

勞動仲裁後老闆沒錢的,另一方第三人可在仲裁裁決生效後依法去申請強制執行;如果發現對方確實沒錢的,可中止執行;在發現對方有錢之後再去申請恢復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簡老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顫悄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茄咐渣訴訟。

老闆收押金不退可以找勞動仲裁嘛

5樓:小lin懂法

1、 可以去當地勞動局求助,收取押金是違規行為,可以申請勞動仲碧塵裁,必要時可以法院起訴解決。

2、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九條,明確定性向員工收取押金或要求提供擔保是違法的並且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四條,勞動局有權予以處罰。

3、並不是所有的押金擔保都可以通過勞動局(比如監察大隊),最典型的例子悔凳禪就是你們雙方簽署了書面的協議,例如本人自願繳納學費、本人第乙個月工資在幹不滿一年前提下不要,這種情況,因粗緩為雙方是有協議的,雖然協議條款明顯違法、無效,但是根據《勞動法》第十八條:「勞動合同的無效,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所以這種情況只能通過仲裁或法院由他們確認押金條款無效才能解決問題。

在職期間發生事故,產生費用,現在辭職用人單位要在押金裡面扣,能申請勞動仲裁嗎?

6樓:

在職期間發生事故,產生費用,現在辭職用人單位要在押金裡面扣,能申請勞動仲裁嗎?

你好,我來你的問題。當然是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了。因為你是在職期間發生運培的食物那麼這種情況就要按照相關的勞動關係來處理,也就是說各項費用當然是皮慧處於在勞動關係下而產生的。

而員工是指只要按照規定,一般情況下提前30天進行辭職報告,這種情況下是不允許扣你的工資的。希望我的給你帶來幫助,旁握唯祝你一切順利。

勞動仲裁退還押金流程怎麼走

7樓:寧寧說法

申請勞動仲裁的程式:

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需提交的材料:仲裁申請書2份、局豎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1份巖臘鎮;相關證據影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部分地區還需要提供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

2、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勞動仲裁委不收費。然後給雙方舉證期;之後**審理,並且對你們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我們可以起訴到法院;

3、可粗粗以不請當地律師**,自己親自處理,我可以為你提供遠端指導(相關法律文書我寫好發給你後,你列印即可),一樣能勝訴。

離職後押金不退在勞動局怎麼處理

8樓:大王普法

辭職不退押金的勞動者可以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收取勞動者押金本身就是違法的,單位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如果勞動者離職後不退還押金的更是違法的。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九條,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公司離職2個月再找勞動局要回押金可以嗎?

9樓:網友

按法律規定,試用期提前三天,合同期提前三十天通知單位辭職就可以,單位六個月後才允許辭職做法違法。

另外單位收取押金也違法。

可以去勞動監察部門舉報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合同法》

第九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員工辭職.押金要不回來怎麼辦?

10樓:家蕭從懷蓮

老闆收保證金本身就是違法的。你可以向當地勞動局申訴,要求老闆退還保證金,勞動局有責任為你主持公道,幫你追討回保證金。同時,老闆這樣與你解除事實勞動關係,不予經濟補償,也是違法的。

你在他的金店裡做了近一年,按照勞動法的規定,他應該發給你乙個月的經濟補償金。至於收押金不滿一年不能退,更是違法,他叫你寫什麼保證書,也不能成為你提出辭職的憑據和理由,而是他找藉口辭退你,同時,他也想規避法律,不想支付應該支付給你的經濟補償金。

同時,你要注意,你向勞動局提出勞動爭議仲裁的時間,只有60天,是從老闆要你離開金店的時候開始計算的。請你不要錯過了提出申訴的時限,不然,事情就很難辦了。

關於勞動法的問題,我能否要回我的押金

11樓:

你繳納了押金沒有押金條,這是很被動的。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你雙倍工資,補交社保,解除勞動關係用人單位還應支付經濟補償(法律規定詳見《勞動合同法》第條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條)。關鍵一點就是證據,需要你和用人單位有勞動關係的證據。至於工作了多少時間,可以用「舉證責任倒置」的原則,在仲裁或訴訟時由用人單位出具,因為每個人到乙個地方工作都應該填寫入職表。

這樣也就證明了你的工作時間,發工資你也要簽字,工資發放表也應由用人單位出具,這就證明了你每月的收入狀況。

舉證責任倒置」在勞動法領域廣泛存在。《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13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6條,《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第2條均有這方面的規定。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考勤記錄等均可要求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如果你想全面維護你的合法權益,建議你看一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你才能知道用人單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權益,會使你一生受益。

關於勞動仲裁問題 5,關於勞動仲裁的問題

解決辦法 一是主動與用人單位自行協商解決 二是不願協商或者協商未果,可依法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三是可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部門進行投訴。如果你不依法通過勞動爭議仲裁或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處理,那麼,此事就不會有結果了。就你的問題,你可以向前述相關部門主張 一 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

關於勞動仲裁的相關事宜求助,關於勞動仲裁相關事宜?

企業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你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部門去投訴。你提請勞動仲裁,需要有勞動合同或者證明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建議你先去投訴一下,一般你直接提請仲裁,很難給你立案的。後面有新的情況可以再解決。先去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上班期間的工資等。1 勞動仲裁申請書 證據...

辭職不批又沒簽合同我準備勞動仲裁

勞動仲裁解決此事!完全可以勝訴。隨時可以申請的 1 單位嚴重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勞動關係乙個月內應該簽訂勞動合同 2 因為單位的違法行為,你可以隨時辭職,並要求單位支付你經濟補償金 雙倍工資 最多11個月 等,支付加班工資 3 屬於勞動糾紛,應該盡快去提出勞動仲裁,你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可以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