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讓員工加班,員工有拒絕的權利嗎

時間 2022-01-13 22:05:07

1樓:妙星星

如果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外的週末加班,你得看是經常性的還是偶然性,如果經常性的,並且加班不發加班費給員工,那從法律的角度來說,公司是違法的。員工加了班,可以向老闆申**班費。如果公司沒有支付加班費,那麼就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進行舉報,獲取自己的權益。

如果是偶然性的,也可以要求加班費或進行調休處理。如果暫時還想在這個公司工作,那最好先接受!並不是每個公司都會用加班費來補償員工的多餘付出,也可能通過加薪,晉公升,年終獎來體現。

千萬別以為一本勞動法打天下,真實的職場很複雜,如果你的工作不是一些常規性的流水線工作,最好不要和公司動不動提加班費。而應該用你的工作業績和價值來向公司要求更高的待遇福利,或者更高的職位。讓職場的中高階職位以及技術職位,很難用加班去衡量它的價值。

如果公司安排加班,並且老闆還不發加班費,員工是有權利拒絕無償勞動,拒絕加班的。但如果拒絕的話,估計公司老闆會以不服從工作安排,違反公司制度,造成重大不良影響為由,對你進行解雇處理了。至少你在這家公司是呆下去了。

那麼作為員工,需要主動出擊,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即需要把公司違法的證據儲存下來,主動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並獲得相應賠償後,並解除勞動合同。如果你拒絕加班,你就要想清楚所帶來的後果,同時你也要為工廠著想,訂單催得很緊,完不成交期,沒有產出利潤,哪來的錢給你發工資?再乙個是很現實的問題,你就是出來打工掙錢的,沒了這份工作收入,你哪來的詞和遠方,所以說,進了工廠,很多方面你必須放下自我。

否則,你將無法使企業正常的運轉。

2樓:法律快車

正常情況下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首先必須是由於生產經營需要,其次要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用人單位不得強迫勞動者加班,也就是說勞動者若不同意加班有權拒絕。除此之外,延長工作時間的長度也不是隨意的,一般每日不超過1小時。

3樓:職場專家曾

回答一般情況下,公司要求員工加班,應當具備兩個條件:首先是因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其次公司應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才可以延長工作時間。公司要求員工加班,員工是有權利拒絕的。

但是,並非所有情況下員工都能拒絕公司的加班要求。用人單位延長工作時間是由於下列情況,勞動者不得拒絕:

一是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或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是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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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樓:史蒂芬斯

可以拒絕的,因為我們有權利在自己合理的時間安排工作,沒有加班費的加班都是自願的,所以我們是可以拒絕的。

5樓:自己滴定

員工肯定是有權利拒絕的,因為員工也沒有義務去加班兒,除非是給加班費,員工可能才會想要去加班。

6樓:王祿

有的,如果是一些不太合理的加班,員工完全是可以拒絕的,但是緊急情況下是不可以拒絕的。

7樓:阿樂秋季雨

當然有權利了,因為這些加班都是沒有任何的工資,而且公司這樣的行為也是違法的。

8樓:愛上我企鵝9啊

員工有拒絕的權利,如果員工自己把今天的工作任務完成的話,可以拒絕加班。

單位要求加班,員工是否有權拒絕?單位能否以不服從管理開除?

9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拒絕,但是有些情況下是不能拒絕。用人單位安排員工加班,應符合三個條件:

(1)生產經營需要;

(2)在程式上必須在加班加點前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一是用人單位與工會的協商;二是與安排加班的員工協商。如果企業未經協商,強迫員工加班加點,員工則有權對此加以拒絕;

(3)加班加點的時間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加班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特殊情況下可以延長,但最多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員工拒絕加班,公司有權辭退嗎?用人單位如果有加班需求要同時滿足上述三種條件,如不符合三種條件,員工有權拒絕加班,如果公司以此為藉口辭退員工,那麼勞動者就可以尋求法律援助,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10樓:來自橫店影視城情致兩饒的北極熊

一般情況下,公司要求員工加班,應當具備兩個條件:首先是因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其次公司應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才可以延長工作時間。公司要求員工加班,員工是有權利拒絕的。

但是,並非所有情況下員工都能拒絕公司的加班要求。用人單位延長工作時間是由於下列情況,勞動者不得拒絕:

一是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或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是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另外,懷孕7個月以上和在哺乳未滿1周歲的嬰兒期間的女職工任何情況下都可以拒絕加班。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四十一條,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11樓:匿名使用者

一、加班的前提:員工同意

《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從法律規定可以看出,公司安排加班是需要與員工協商的,因為加班需占用員工的休息時間,只有在員工自願的情況下才可以安排加班。如果員工不同意,公司無權強行要求員工加班。休息權是法定的權利,任何人非依法定程式不可剝奪。

勞動部關於印發《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通知第71條規定,協商是企業決定延長工作時間的程式(勞動法第四十二條和《勞動部貫徹〈***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的實施辦法》第七條規定除外),企業確因生產經營需要,必須延長工作時間時,應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協商後,企業可以在勞動法限定的延長工作時數內決定延長工作時間,對企業違反法律、法規強迫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勞動者有權拒絕。若由此發生勞動爭議,可以提請勞動爭議處理機構予以處理。

12樓:卷枋茵

不可以!

根據《勞動法》第四十一條和第四十二條規定,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除外,用人單位因為生產經營工作需要,安排勞動者加班,應當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

徵得勞動者和工會同意,且每天不超過3小時,每月不超過36小時,並應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勞動者有權拒絕加班,知會主管或者安排加班的管理人員即可。

勞動者不加班是依法行使自己的權利,用人單位因此給予處罰都是違法的,何況解除勞動關係。

勞動法》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限制: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13樓:江淮一楠

不可以。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一條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如果用人單位以職工拒絕加班為由辭退職工的話,可以提起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恢復勞動關係或是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

14樓:法律快車

正常情況下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首先必須是由於生產經營需要,其次要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用人單位不得強迫勞動者加班,也就是說勞動者若不同意加班有權拒絕。除此之外,延長工作時間的長度也不是隨意的,一般每日不超過1小時。

15樓:匿名使用者

員工有權拒絕,這是勞動者享有的權利,在特定的工作時間內完成任務叫做工作,超出工作時間員工可以拒絕,顯然,單位以不服從加班為由也是不對的,你可以到當地勞動部門諮詢。

16樓:匿名使用者

在公司需要的時候你偶爾有其他原因,不加班可以。但是如果經常不加班的話,肯定我會被公司一不服從管理麵開。

17樓:知竹常樂

單位要求加班,員工有權拒絕單位能不能以不服從管理開除員工,這要求在簽訂合同的時候是如何規定的?如果有對加班的要求,那麼單位可以開除員工,員工也無權拒絕。

18樓:精靈幻術師

你說這個有什麼意義呢?單位要求加班員工當然是有權利拒絕的,但是單位也可以不服從管理,開除這都是有可能的。最重要的是你這個是什麼單位,如果是私企的話,人家老闆就是乙個人說了算。

說辭退你就辭退了,這還有什麼可說的?只有一些國企或者事業單位,你說不服從管理,開除的話是不合理的,你可以拒絕加班兒之類的。

19樓:老梁聊生活

單位要求加班員工有權利拒絕。單位不可以不服從管理開除員工的。如果發生這種事情。可以向勞動監管部門投訴舉報。

20樓:匿名使用者

用人單位不可以強制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因為員工拒絕加班而開除員工,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要求單位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也就是繼續回單位上班。

勞動者也可以要求單位支付雙倍的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21樓:韋永祥

如果單位和員工在簽訂合同時,沒有說到加班這個內容,那麼單位要求加班員工是有權拒絕的,單位不能夠以服從管理開除員工,只能夠通過和員工協商解決

22樓:曹仙

從法律規定可以看出,公司安排加班是需要與員工協商的,因為加班需占用員工的休息時間,只有在員工自願的情況下才可以安排加班。如果員工不同意,公司無權強行要求員工加班。休息權是法定的權利,任何人非依法定程式不可剝奪。

23樓:老天爺會飛

如果單位要求員工加班員工是有權拒絕加班的,因為每個員工都有自己的權利,是否加班或者是不加班,這是員工的權利,如果員工同意的情況下是可以加班的,如果員工不同意的情況下是不可以被開除的,這樣是違背勞動法的。

24樓:老王老師**

我也要求加班員工的確是有權利拒絕的,但同時也要考慮到自己的工作任務問題,你必須按要求完成自己的工作,如果給公司帶來損失,那麼你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25樓:東方尚

你好朋友,這次要多方面去考慮的,如果在招聘的時候和你說明了有加班多的情況下,那肯定是有權利開除,如果在沒有說明的情況下員工是可以拒絕的,只要不是長期加班,如果餓了的公司的需要也是應該加班的,這都是要看情況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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