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高輝律師
員工與公司簽合同一年,未到期員工辭職不會扣工資。辭職是員工的權利,只要符合規定就可以了,試用期員工要提前3天申請離職,試用期後員工,提前30天申請離職就不會扣工資。
法律分析勞動者按規定辭職是合法的,並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時間一到可以離職。不過勞動者要留存好按規定辭職的證據。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勞動者辭職,是需要提前乙個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的,辭職到期以後,用人單位應當結清勞動者工資以及為其辦理離職手續。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違反相關法律規定的情況的,員工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2、依據規定,員工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3、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違反相關法律的情況,員工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員工違法了,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員工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員工承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樓:書生之見是我
不會的,員工辭職只要提前乙個月告訴單位,然後繼續工作三十天就可以結清工資離開,這是勞動法規定的,如果你隨便離開,單位可以作為曠工處理扣除你的全部或者部分工資。
3樓:翡翠麒麟
員工在勞動合同期內主動辭職,要提前乙個月通知用人單位,如果未對公司造成損失,公司是不會扣員工工資的。
4樓:娛樂雞公尺花
員工與公司簽合同一年,未到期就辭職,不會扣工資,工資應該發放到他正式辦理辭職之日止。
5樓:星星之狐
公司與員工簽訂固定期限為1年的勞動合同,那麼沒有到期情況下辭職,而且沒有簽訂競業協議或者沒有參加公司組織的專項培訓,那麼提前辭職,不需要支付違約金。
其他情況下,公司仍然要求員工支付違約金的,可以反映到就業局解決。
6樓:坐在山頂觀風景
主動辭職不但不會扣工資,如果是被辭退,公司還要補償員工乙個月的工資!
7樓:張氏追宗
根據勞法合同約定,違反合同一方要支付違約金,合同期未滿辭職的,工資會正常發放,但違約金一樣要扣除的。
8樓:陳苓
員工與公司簽合同,未到期員工辭職不會扣工資的,只要正常遞交辭工單,提出合理的辭工理由,我想公司會同意的。
9樓:網友
雖然勞動合同未到期,員工辭職是經用人單位同意的。這從勞動合同法上講,工資是不能扣的,會不會扣工資當然是是用人單位的事,如果用人單位選擇扣工資,那就是選擇違法,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投訴維權,也可提起勞動仲裁維權。
10樓:巨才捷
合同期一年,只要按照正規程式提前乙個月遞交辭職書面申請,是不會扣工資的。
11樓:易興賢
一般的公司都是會扣工資的,有的公司會讓員工提前乙個月打離職報告,這樣的話就不會扣工資了。
12樓:王小魚有點皮
不會,辭職是員工的權利,只要符合規定就可以了,試用期員工提前3天申請離職,試用期後員工,提前30天申請離職。
13樓:112333束脩
不會。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即可。
已經完成的勞動成果,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勞動報酬。
14樓:積極向上一起來
需要員工提前乙個月提出辭職申請,時間到了可以離職,單位不扣工資。
15樓:靈動若冰
幹多少日子活兒,結多少日子錢,一分不能少,跟合同到沒到期沒關係。
16樓:頹廢信念
什麼意思,你自己辭職是你的事,工資就會按照你的勞務計算的。
17樓:深圳張勇律師
在試用期內,你提前3天書面形式提出離職就可以,若過了過用期,你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就行了,你可以提出離職,要求結清全部工資,扣錢是不合法的。
18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期間提出辭職,要提前乙個月提出辭職的書面申請書,到期後無論是否批准可以離職,用人單位如果扣工資的行為違法,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維權。
19樓:匿名使用者
員工無論是否已結束試用期都可以自己提出辭職。按照勞動法,試用期內辭職,只需提前3天通知用人單位。但是轉正後需提前30天通知才能解除勞動合同,否則用人單位有可能可以算曠工,扣工資。
如果公司員工和公司簽訂了合同,但是未到期,員工辭職了,對員工有什麼後果嗎? 30
20樓:匿名使用者
沒影響!如果你擔心會構成法律問題的話,就寫乙個書面的辭職信,交給hr簽收。試用期內提前三天辭職走人就行了。
另外:勞動法都是對勞動者的保護,你直接拿工資走掉公司也不回去起訴你,本人是做hr的,沒那精力和時間,不過作為人道,你還是提前三天,把工作交接好了再走,於人於己方便哈。
21樓:匿名使用者
試用期內只需提前三天給公司交辭職報告,所以你在待兩個月差三四天時交辭職報告就可以了。然後也不要簽訂合同,公司也不應該扣你任何工資。試用期本來就是讓勞資雙方自然選擇的期限。
公司跟員工籤協議,如果未滿期限辭職會扣錢,合法嗎
22樓:匿名使用者
不合法,所簽協議並沒有法律效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一條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所以,你要離職只需要提前30日通知公司,並且公司無權剋扣你的工資。
如果公司強行剋扣工資,你可以跟公司協商,協商不成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申請法律援助。
擴充套件資料:
根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二十三條 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第二十四條 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七條 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裁減人員。
第三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23樓:匿名使用者
除非有培訓費用,或者其他可以量化到員工個人的專門的費用,否則不能賠款,你可以到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去投訴處理。
2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公司確實安排你進行了培訓和花費了費用,又和你約定了服務期,你沒有服務滿約定期限,公司有權按你們之間的約定扣費。
25樓:武漢向律師
公司與勞動者約定如果按正常程式解除勞動合同要扣600元,即使勞動者同意,也是違反了勞動法的強行性規定的,不被法律保護,而且這個所謂的正常程式的約定也違反了法律規定,勞動法規定勞動者辭職只要提前乙個月告知用人單位即可。發生這種情況,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退還600元,對仲裁結果不滿,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勞動仲裁和起訴是不收費的。
26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單位對你進行了專業技能培訓,而且你也簽訂了這份協議,則協議有效,你需要賠償單位600元。
如果單位未進行專業技能培訓而只是入場安全教育什麼的,也沒有籤協議,你可以不賠償,單位要你賠償,你可以向勞動主管部門仲裁。
27樓:深圳律師曹杰
不能扣你錢的。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吧。
28樓:網友
1.根據勞動合同法,員工提前乙個月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辭職申請,期滿後即可合法解除勞動合同,這個跟合同期限關係不大。
2.公司剋扣工資的情況有二種:一是你跟公司簽了培訓協議,公司出資派你到有資質的第三方培訓機構培訓,且約定了服務期限的;二是你跟公司簽了競業限制協議的;除此二種情況之外,公司無權剋扣你的工資,勞動合同法對此有明確的規定。
29樓:匿名使用者
1.協議無效,不合法。
勞動者只需要做到提前30天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申請即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
公司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除法律規定的符合條款外,一律按勞動者工齡計算補償金;如屬於法律規定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須要雙倍承擔賠償金。
2.去當地 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 投訴,然後向該局的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提交仲裁申請(免費的)
3.按第2項做了,90%以上你勝訴;如遇到地方保護主義,你的申請被駁回,在收到仲裁裁決書15日內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100%勝訴。
如果企業想拖你時間,你就請個律師,律師費、差旅費等相關費用納入訴訟請求,要求該企業承擔。搞死他~!
我以前在法院工作5年以上,按我說的做沒錯,去維護你的權益。
我和公司簽了一年的勞動合同,沒到期辭職會賠償公司嗎?急急急謝謝
30樓:過客
如果你沒有和公司在勞動合同中約定服務期或者其他特殊條款,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你只需要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即可離職,不用承擔責任。
但如果你能夠預判出公司會有不配合的可能,那麼你在辭職時要注意蒐集相關證件,如你需證明你提交過辭職報告,並且達到了提前三十天的要求。
做到這點,且無我開始說的那些限制你可以離職。不過還是先和公司領導溝通好比較好,這樣對你對公司都好。
希望可以幫助到你!
31樓:山野柴胡
【女職工 三期 特殊保護】《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勞部發(1995)223號第三條規定:本辦法第二條(侵害女職工合法權益)規定的賠償,按下列規定執行: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賠償勞動者損失:
(一)造成勞動者工資收入損失的,按勞動者本人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勞動者,並加付應得工資收入25%的賠償費用;
(四)造成女職工身體健康損害的,除按國家規定提供**期間的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相當於其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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