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辭退,可以要求開離職證明嗎

時間 2021-08-11 16:41:57

1樓:平安喜樂

可以要求公司開具離職證明,同時單位需要儲存解除勞動關係時出具的終止關係的證明。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法》第九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對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該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這也引發了勞動者再次就業應持有離職證明書、原用人單位應為勞動者出具離職證明書的社會議論和呼聲。

借鑑國際經驗,為維護勞動力市場秩序和勞動者的權益,本法明確了用人單位應當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的法定義務。

2樓:法律快車

被公司辭退,應當辦理工作交接、結算工資和經濟補償,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等離職手續。

《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辭退職工條件

企業對有下列行為之一,經過教育或行政處分仍然無效的職工,可以辭退:

1、嚴重違犯勞動紀律,影響生產、工作秩序的。

2、違反操作規程,損壞裝置、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3、服務態度很差,經常與顧客吵架或損害消費者利益的。

4、不服從正常調動的。

5、**、盜竊、賭博、營私舞弊,不夠刑事處分的。

6、無理取鬧,打架鬥毆,嚴重影響社會秩序的。

7、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

符合除名、開除條件的職工,按照規定執行。

新公司要之前公司開離職證明和薪資證明

要離職證明和薪資證明的肯定是正規單位,看來你選擇的新公司真不錯.離職證明是為了給交社保用,薪資證明是在核實你的工資 有沒有謊報 所以你現在的辦法就是去原單位,搞定那裡人事部的人 手上有公章的人 讓他開給你這2份證明,要蓋公章的.送點禮也值得的. 正規的離職證明一式4聯,有一聯是可以直接拿走的,沒簽訂...

調檔函需要原公司開離職證明嗎,調檔案必須原單位開具離職證明嗎?直接拿新單位開具的調檔函可以調出檔案嗎?

當然需要了,如果不離職,憑什麼辦理調檔函 征戰東南西北 一般是需要,但是也不是全部要,要麼你不要檔案,要麼你有熟人在單位,否則是需要開離職證明。 彌朝續綠夏 就是要找前一家單位,只要離職手續辦妥了,就可以要求開離職證明,和調不調檔沒有關係。調檔案必須原單位開具離職證明嗎?直接拿新單位開具的調檔函可以...

勞動局說公司有權不給開離職證明,因為我是自動離職,這個說法對不對

看娛樂的小哥們 這個說法是不對的。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