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沒有與業主簽訂服務合同,業主是否可以拒交物業費

時間 2021-09-05 14:19:07

1樓:昌溪潭

合同法第60條規定:「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因為收取物業費的依據應是以小區成立物業管理委員會,並委託該物業公司在小區進行管理為前提,在沒有成立之前,因為物業公司與你簽訂了五年的物業服務合同,你也履行了,但到期後因為沒有合同的約束,根據《消費者權益保**》第九條「 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

」你可以不履行和交納物業費。《消費者權益保**》第十條「 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

」因為原簽訂服務合同到期,物業公司沒有續簽服務合同,雖然履行物業管理,但因為公司服務的主體是物業管理委員會的委託,不是具體的業主。物業公司向法院提起合同官司,你應按主體不合法,合同到期提出你的意見和申明。但考慮到對方在些服務及管理的現狀,可以在你認為或是服務**合理的範圍內接受適當的補交。

2樓:廖律師普法

物業費是否可以不用交,什麼情況下,業主可以拒交物業費?

3樓:

物業公司與業委會簽訂服務合同就可以了,不用和業主簽訂服務合同,假如和業委會簽訂合同的話那業主必須要繳納物業費,假如物業公司沒有和業委會簽訂合同的話,那業主是可以拒交物業費

4樓:

一般情況下,物業公司應該與業主委員會簽訂合同,一般情況下,不會同每乙個業主具體去籤,所以業主,應該按照業主委員會簽訂的合同去做

5樓:高昂雄雞

要看整個小區或整幢樓實際履行的情況,如果超過50%的人數或所佔面積都實際履行了,那麼物管公司就可以要求你履行。你要不想這家物管公司服務,就號召大家召開業主大會把物管公司趕出去,只要一半以上的面積或人數同意,就可以趕出去,另外請物業公司。

6樓:巨熱熱

未簽合同,是否可以拒交物業費

前期物業合同已經到期,業主又沒有與物業公司簽署新的合同,物業費能否拒交?

7樓:匿名使用者

我個人意見是不能交物業費 ,理由:例如我去餐廳吃飯 , 點了飯菜吃飽了,也結算清了我的餐費,但我沒有馬上離開座位也就是在座位上多座了一會,餐廳老闆見我沒有走,在我沒有繼續點餐也不問我的情況下 就讓廚房做了菜給我送上來,強行給我,後續的菜我是否該買單呢?

8樓:秋海棠中國

說句不好聽的話,現在的物業真是強盜+***!

搞得小區業主不像業主,反倒是管理處是業主一樣!

事實上,你這種情況,你們是無法拒交物業費的。即使法律上你們贏了,但是人家一樣通過黑道搞你的小動作。甚至明目張膽掐你電和水。

你能怎麼辦???報警?報一次人家給你解決一次,但總不能天天如此吧

9樓:

當然可以了 沒合同 權利義務不明確

物業公司服務不好怎麼辦 業主如何維權

個人行家 那得看是什麼問題,不是所有問題物業公司都能解決的。比如戶口問題,物業就解決不了 業主可以到管轄區房管局物業管理處投訴。物業公司應當按照其與業主委員會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完整全面地履行義務。根據國家建設部第33號令第6條 住宅小區應當成立住宅小區管理委員會 以下簡稱 管委會 管委會是在房地產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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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房屋的保修期至少五年以上,姑且不論設計合理否,開發商都必須負責.2.業主與開發商是房屋契約買賣關係,業主應當找開發商.3.物業是受小區業主聘僱,管理小區大大小小的事物.物業費就是用在這上面.4.物業既然是服務業主的,理當幫業主聯絡操辦,居然一副事不關己,顯然很不盡職,拒繳物業費來抵制,也是可...

更換物業公司後,前物業公司籤的合同還生效麼?有相關法律麼

城市老瓜農 從法理說,民事合同要遵循當事人主義,即合同只約束當事人。如果換了物業公司,而新公司與舊公司之間無其它相關約定,則新公司不受前物業公司所籤合同的約束。 合同還有效,但時效時截止至更換新物業的時間。 瀋陽三爺 則新公司不受前物業公司所籤合同的約束。 看業主與物業公司所籤合同,以及新舊物業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