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40年產權的商住房,四十年後可以續費。
1、根據我國2023年出臺的《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經批准准予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2、根據相關規定,商用房產權年限為40年,低於普通住宅的70年產權。我國2023年出臺的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並無自動續期的規定。
3、根據現有法律來看,很可能會由業主繳納土地使用金;也不排除以後也像住宅一樣自動續期,而且有可能不用繳費。
2樓:天貓售後那些事兒
房子40年產權 40年之後到期自動續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規定如下:
第一百四十九條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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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年限是根據不同的土地性質來決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行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一)居住用地70年;
(二)工業用地50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
(四)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3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1、房屋產權40年,說明該房屋的建設用地使用權只有40年。該土地使用權期間屆滿,自動續期。
2、我國《物權法》第149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房屋產權是房屋所有者對該房屋財產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一般分私有、公有、經濟適用和集體所有四種。
也可分為公民私人所有住宅、勞動群體集體所有住宅、國家所有住宅和其他經濟組織所有住宅四種。房屋產權由房屋所有權與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所有權為永久,使用權為40、50或70年。
私有房是私人所有的房產,公有住房為國有住宅,指國家或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投資興建、銷售的住宅。經濟適用房是國家解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修建的普通住房,是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商品住房。集體所有房是城市集體所有制單位的所有的房產。
《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4樓:過去一樣的風
40年主要是指土地的使用年限,40年後土地到期了,向國家支付一點費用續期就是了。如果國家不續期,需要拆遷,還是得走評估,來評估你這房子的價值,賠錢給你的,或者還房
5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問題暫時還沒有確切的答案,你可以在等等其他人回答,或者自己去網上搜搜,貼吧論壇之類的地方看看,也許有人知道。
6樓:匿名使用者
那是40年後的事了,現在的房子都是這樣。
7樓:煙景如夢
依據我國物權法相關條款規定如下:
第一百四十八條 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該土地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對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給予補償,並退還相應的出讓金。
第一百四十九條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第一百五十條 建設用地使用權消滅的,出讓人應當及時辦理登出登記。登記機構應當收回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書。
8樓:
跟政策走,好多人呢。
商品房40年產權到期後怎麼辦?
9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40年產權的商住房,四十年後可以續費。
1、根據我國2023年出臺的《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經批准准予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2、根據相關規定,商用房產權年限為40年,低於普通住宅的70年產權。我國2023年出臺的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並無自動續期的規定。
3、根據現有法律來看,很可能會由業主繳納土地使用金;也不排除以後也像住宅一樣自動續期,而且有可能不用繳費。一般來說,房屋產權由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的,但是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永久,而土地使用權根據有關法規為4年50年或70年不等,房屋到期後可通過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獲得土地使用權。《物權法》規定: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
10樓:大鬍子說房
40年產權的房子到期的是土地使用權,房子一直都是戶主的。到期後房主不想使用或者繼承,國家收回。房主想繼續使用需申請延長土地使用期並補繳出讓金。
如房主想繼續使用但國家不批准,那麼國家**土地並作出相應的補償。
11樓:布樂正
1、40年產權房子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門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應當予以批准。獲得批准續期的,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這樣,40年產權房子所有權便得以延續。
當然,變成危房強制拆除的除外。
2、40年產權房子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的,土地使用權和地上房產由國家無償收回。40年產權房子房屋所有權也就自然消失。土地使用者提出續期申請,根據法律規定沒有批准續期的(即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40年產權房子土地使用權國家無償收回,但對於地上房產,根據收回時的殘餘價值給予相應補償。
1、土地使用權是國家向組織、機構及個人出讓的土地使用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土地的所有權歸國家和集體所有。土地使用權在出讓時根據開發型別分為不同的使用年限,民用住宅用地權屬年限最高為70年,工業用建築用地和綜合類用地最高為50年,商用建築用地最高為40年。
2、房屋所有權屬於個人產權,是私有財產權的一種,是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保護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四條,私人對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產工具、原材料等不動產和動產享有所有權。其年限是永久的。
3、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區別在於:房屋所有權(即房產權)是永久的,沒有期限限制,只要房產沒有完全毀損滅失就能一直享有,“房產證裡是沒有期限登記欄的”;
土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國家通過土地有期出讓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權。也就是說,房子的所有權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塌,這房子就一直是產權人的。
但我們是社會主義國家,土地是國家的。根據專案的立項不同,租用國家土地的週期也不同,住宅70年,工業/科教文衛體/綜合類50年,商業/旅遊/娛樂40年。
12樓:阿豆的生活
終於知道房子產權到期以後怎麼辦了
13樓:針田元爾煙
你好,房屋沒有時間限制,有時間限制的是土地使用權。現在的法律規定,土地使用權到期後,自動續期,但是續期是否需要繳納使用費,目前沒有規定。
14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國家現行的相關規定,土地到期後按照當時的樓面毛地指導**,依一定比例繳費
15樓:逍遙嘆世間
40年產權的多為商業用地,產權到期後,再補交土地出讓金,交完稅接著住,如果國家對那塊地有規劃會酌情收回,給一定的補償。
房屋產權70年或40年到期後怎麼辦?
16樓:華律網
房屋產權是指房屋建築產權的歸屬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築、商用建築、工業用建築。一般民用住宅建築權屬年限為70年;科技、文化、體育用地50年;工業用地、綜合或其他用地50年;商業、旅遊、娛樂設施用地年限40年。
我們一般說的商品房,指的就是產權為70年年限的房子。70年產權到期後有兩種解決方法:一、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當土地使用權屆滿後,小區的業主可以聯名向當地的國土資源局提出申請,申請自動續期,並按要求補交延期後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一般來說,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會按當時的1%-10%來徵收。二、若是老舊房有類似拆遷的補償如果房子過於老舊或者變成了危房,且國家也要求收回土地或者地上的建築物時,那麼國家一般都會按相關的房屋徵收法律法規,對業主進行相應的經濟補償。也就是說,會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
綜上所述,如果房屋產權到期了,交錢就可以續用。如果國家不讓繼續使用,房主們同樣可以獲得拆遷補償。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一) 居住用地七十年;(二) 工業用地五十年;(三) 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四) 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五) 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四十一條土地使用權期滿,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請續期。
需要續期的,應當依照本條例第二章的規定重新簽訂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辦理登記。
17樓:匿名使用者
1、房屋產權70年、40年、50年土地使用期滿後,土地收歸國有,但是房屋仍屬業主所有。
2、房屋產權到期後,房屋業主可向房屋所在地的土地管理部門提出續期申請,申請獲得批准之後,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並根據當時的籤合同時的地價水平,補繳土地出讓金,從而重新獲得土地使用權。
3、具體產權的**應該有很多因素決定,不能簡單的依據時間來換算,建議你參考當地同類房價。
18樓:超哥情感諮詢室
房屋產權有70年的也有40年的,到期後房子歸誰呢?
70年產權到期後房子的產權不變,誰的房子仍然是誰的。只要住房取得了房產證,房子的所有權就永久的。
a住房70年產權,指的並不是房子而言,而指的是住房所佔用的土地使用權年限。商品房土地使用權是70年,商住兩用房土地使用權是50年,商業房土地使用權是40年。根據《物權法》規定,任何人都沒有權利變更、剝奪產權房的所有權,誰的房子誰說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
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地,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70年產權到期後,根據國家物權法,可以重新提出申請,繼續使用土地,直至房子自己滅失為止。同時還要繳納一定數額的土地使用出讓金。土地使用出讓金的計算方法是。
房屋的建築面積*當年成本***1%。
b屋產權由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永久,而土地使用權期限根據2023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定,分為40年、50年或70年不等。
c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最高年限是70年,到期後可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獲得土地繼續使用權。
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區別在於:房屋所有權(即房產權)是永久的,沒有期限限制,只要房產沒有完全毀損滅失就能一直享有,“房產證裡是沒有期限登記欄的”;土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國家通過土地有期出讓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權。
40年產權到期怎麼辦,產權40年到期怎麼辦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一 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區別。土地使用權是國家向組織 機構及個人出讓的土地使用權利,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土地的所有權有權歸國家和集體所有。土地使用權在出讓時根據開發型別分為不同的使用年限,包括 民用住宅建築用地,商用建築用地,工業用建築用地。按建築用型別有所不同,一般...
40年產權的房子都是什麼,40年產權的房子有什麼弊端?
40年產權的房子都是商業 旅遊 娛樂設施用地。目前國家對土地使用年限的劃分一般分為 居住用地最高70年 工業用地50年 教育 科技 文化 體育用地50年 商業 旅遊 娛樂設施用地40年 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如果不是用作辦公而是自住,那麼水費 電費都是按照商業來計算,比普通公寓的水電費支出會高很多...
40年產權的房子能落戶嗎,產權40年的公寓式房子不能落戶怎麼辦
眉間雪 40年產權的不可以落戶。只有購買70年產權的住宅和居住用地的酒店式公寓才符合落戶的標準,其他型別或者產權年限不達標的房屋不能實現落戶 上學 劃分學區的目的。40年產權屬於商業地產,不屬於住宅,因此不能落戶。土地的所有權歸國家和集體所有,土地使用權在出讓時根據開發型別分為不同的使用年限,民用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