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合同前甲方沒有把真實情況告知乙方,合同有效嗎?甲方是否有義

時間 2022-02-24 06:25:16

1樓:匿名使用者

《合同法》第六條 當事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

第七條 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第四十二條 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一)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

(二)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

(三)有其他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

根據法律規定,當事人有如實告知的義務。是否有效要具體判斷。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2樓:童陳律師

是否有效要具體判斷。根據法律規定,甲方有如實告知的義務。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當事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法律分析甲方一般是指提出目標的一方,在合同擬訂過程中主要是提出要實現什麼目標,乙方一般是指完成目標,在合同中主要是提出如何保證實現,並根據完成情況獲取收益的一方。在合同過程中,甲方主要是監督乙方是否完全按照要求提供自身需求的滿足。在合同執行結束後,甲方一般需要付出資金或者其他,以獲得自身需求所需要的東西。

甲方乙方只是名稱上的不同,代表合同訂立的雙方,在法律上地位是平等的。相關法律對此有明確的規定,合同即是在平等的條件下訂立的才視為合法,如果訂立的雙方有明顯的不對等地位,或者有明顯不利於其中一方的條款,則該方可申請該合同無效。自然人只要具有民事行為能力,雙方之間簽訂的合同,一般是有效的。

自然人之間、自然人與單位之間、單位與單位之間,都可以簽訂合同,合同一般都是有效的。若簽訂的合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社會公共利益則是無效的。無效合同是已經成立的合同,是欠缺生效要件的合同是不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合同不受國家法律保護。

若訂立合同主體不合格,表現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合同且法定**人不予追認的,該合同無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條 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對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一)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二)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三)有其他違背誠信原則的行為。

3樓:徐沐

您好!甲方有義務把具體情況告訴乙方,這是法律明確規定的。若是甲方故意隱瞞、欺騙乙方,乙方可以終止合同。

若是協商不通,可以找仲裁部門協調,若是仲裁部門協商不通,就可以依照勞動法上訴甲方單位。

但願我的意見對您有幫助。

4樓:匿名使用者

這代表你對合同不了解,合同裡說了什麼?

這與你所說的真實情況應該沒有關係!你簽約的內容·是·什麼?

你沒有看到現況就敢簽約,代表你自己對這工程有把握!就不存在什麼「甲方沒有把真實情況告知乙方」。

你只能不履行合同,或是辦理追加事項了。

5樓:小蜜蜂返利網

凡是隱瞞的都屬於欺騙,欺騙的情況下,法律按對你有利的條件保護你,

甲乙雙方簽合同後,沒有給合同乙方,這個合同有法律效果嗎?

6樓:我愛學習

擴充套件資料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等證件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處罰。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7樓:王拔沃爾雲

具有法律效力,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8樓:法師的法

回答您好,生效。根據《民法典》的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其中,合同的成立,是指雙方當事人依照有關法律對合同的內容和條款進行協商並達成一致。

合同成立的判斷依據是承諾是否生效。而合同生效,是指合同產生法律上的效力,具有法律上的約束力。通常合同依法成立之際,就是合同生效之時。

兩者在時間上是同步的。但是,《民法典》還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合同經批准、登記後即生效。

9樓:塗思山

如果甲方合同商一方的簽字,不是甲方在威,逼,利,誘,的情況下簽上去的,也是乙方真實意思的表達,合同時有效的。但你的情況可能是單位為了應付勞動等職能部門的檢查,就讓你在合同上籤了字,甲方又沒履行其中的義務,你可以和有同樣情況的工友或同志,找乙方解決,不起作用再找管轄的勞動仲裁部門解決。

甲乙雙方簽合同,甲方不給合同乙方有效嗎? 40

10樓:匿名使用者

甲乙雙方簽合同,甲方不給合同,但合同已經履行乙方沒有異議的,該合同是有效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准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准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11樓:正氣長春

合同,需要雙方協商擬定內容,然後書寫或者列印一式兩份,雙方閱讀無疑後共同簽字按印確認,各儲存乙份。

如果甲方不給乙方合同,是侵犯乙方權利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給一分,否則,有權要求撤銷合同。

1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雙方均清楚合同的內容,確定對合同內容沒有分歧。履行過程中沒有異議。合同就有效。

如果雙方不承認該合同的,或對其中條款有異議,對方又沒有的合同文字的。合同文字就不能約束對方。視為雙方未簽訂書面合同。

13樓:匿名使用者

合同的本身就是一式兩份的,如果有見證人就必須一式三份

如果甲乙雙方簽訂的合同中,只有乙方對甲方的要求,並沒有註明甲方應盡義務與責任。請問合同是否有效。謝

14樓:匿名使用者

有效,此合同已經甲方簽字認可,可以視為甲方對乙方的意思表示有承諾事項發生。

1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雙方均已簽署,就是有效的,法院會認定為乙方認可雙方協議

16樓:新大道至簡

這要看甲乙雙方簽訂的是什麼合同:1:如果是雙務合同,則合同不成立(理由是:

乙方對甲方的要求,即是甲方的義務,而合同中並沒有註明甲方的義務,那麼乙方的權利是無法實現的,也表明甲乙雙方沒有協商一致,當然合同是沒有成立的);退一步講:既使合同成立,乙方也可以以顯失公平為由,要求撤銷或變更該合同;2:如果是單務合同,一方享有權利,而不用承擔義務,另一方只承擔義務,不享有權利,那麼這種合同是有效的;可是在你們的合同中,「只有乙方對甲方的要求,並沒有註明甲方應盡義務與責任」,很顯然不是屬於單務合同。

雙方都在合同上簽字蓋章後但甲方未送達給乙方,該合同有效嗎?理由是? 10

17樓:板弟弟

該合同有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三十二條 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第三十三條 當事人採用信件、資料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簽訂確認書。簽訂確認書時合同成立。

18樓:百姓的法律顧問

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三十二條 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第三十三條 當事人採用信件、資料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簽訂確認書。簽訂確認書時合同成立。

19樓:趙輝煌律師

合同是有效的,乙方可以找甲方要。 當然,合同不能違背法律的規定,還有必須是乙方的真實簽字和蓋章。

20樓:匿名使用者

雙方簽字後,合同就生效了,即使沒有送達乙方,不影響合同的效力,但如果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可以要求甲方賠償。

21樓:賈俊峰律師

雙方簽字後,合同就生效了,即使沒有送達乙方, 但如果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可以要求甲方賠償。 根據法律規定這個原則上是有效的,這是對一般的情況而言的。對於附條件的合同、附期限的合同已經需要審批的合同只有在條件成就時,也就條件滿足時才能生效,簽字只是成立而已。

不過送不送都不影響其生效或成立。

法律分析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奏效。但合同成立並非等於合同奏效,因為只有依法成立的合同才能奏效。合同無加蓋單位的公章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簽名,該合同有效。

1、簽字與蓋章需要一項,合同成立。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當事人採用信件、資料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簽訂確認書。

簽訂確認書時合同成立。 委託書中有乙方簽名蓋章,委託成立,合同有效。如無乙方簽名蓋章,合同效力待定,乙方追認,合同有效,乙方不予追認,合同無效。

除另行約定生效條件外,合同一般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若存在欺詐、脅迫、損害第三人或公共利益等情況,可以主張合同無效;如存在重大誤解、顯失公平等情況,可要求撤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第四百九十一條 當事人採用信件、資料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要求簽訂確認書的,簽訂確認書時合同成立。當事人一方通過網際網路等資訊網路發布的商品或者服務資訊符合要約條件的,對方選擇該商品或者服務並提交訂單成功時合同成立,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22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法律規定這個原則上是有效的,這是對一般的情況而言的。

對於附條件的合同、附期限的合同已經需要審批的合同只有在條件成就時,也就條件滿足時才能生效,簽字只是成立而已。不過送不送都不影響其生效或成立!

2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乙方簽字就有效,送達是又一回事,因為乙方簽字的時候你就已經看過內容了。

24樓:解立遠

既然甲方沒送達乙方,那乙方無憑無據,對於乙方來說有效無效又能怎麼樣啊?

25樓:蠟筆小新

有效,因為上面有乙方的簽字,應該當面簽字一式兩份

如果甲乙雙方簽定合同,合同在甲方手裡,現在甲方不願把合同交給乙方,這算不算違約?乙方有沒有義務承擔

26樓:匿名使用者

還是要乙份吧,不然甲方可以隨意改合同內容

27樓:眭蕩

你們簽合同的時候,不是一式兩份嗎?

甲乙雙方簽合同,甲方不給合同乙方有效嗎

甲乙雙方簽合同,甲方不給合同,但合同已經履行乙方沒有異議的,該合同是有效的。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 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准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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