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來自昭化寺武藝高強的矢車菊
lz.你好,下面的回答比較長,都是手打,不是複製貼上的,建議詳細看看。
首先你要明白乙個事情,目前這套房子還不屬於你們夫妻雙方的財產,還沒過戶之前,這個房子都是屬於你的親戚。其次,你們和你的親戚有沒有簽合同(這個很重要),如果有簽合同那就比較麻煩了,如果沒有,那就好辦。
那麼首先,如果期間離婚,不會涉及到房子,至於那些夫妻共同支出的財產,就需要你們雙方共同協商:房子是否繼續交易,如果交易,你們雙方誰要這個房子,如果雙方都不要這套房子,而你們也已經和你親戚簽了合同,那麼就需要你們雙方共同承擔違約責任,至於你親戚追不追究你們的責任,這個就另說了。
如果雙方都想要這個房子,而且你們也已經和親戚簽了合同,就需要你們雙方協商對方的賠償問題(賠償首付對方支出的那部分,而且還有乙個就是,這份合同,雙方都有一定的權利和義務,乙個人想要這套房子,你們夫妻雙方之間的另外乙個人也可以要,所以才說比較麻煩),這樣的話,就需要走法律程式或者你們自行協商好對方的賠償問題,看怎麼分配。
其次,如果你們夫妻雙方沒有和親戚簽合同,這樣就簡單了,你們自行協商即可。在沒簽合同的前提下,之前支出的那些首付,就需要你親戚退還這筆錢給你們,因為你們沒簽合同,這筆「首付」就相當於你們以某一種方式(可以是借的,這個你們自己想)給你的親戚用著,現在你們要把這筆錢拿回來而已,你們沒有合同,也沒有「首付」這麼一說,也就說明了,不涉及到房子。
當然啦,如果你們想要這套房子,卻又沒有簽合同,而親戚又不願意把錢退給你們,那麼你們就以我上面說的,雙方都想要房子的流程去操作。
如果你們都不,看清楚,是不想要這套房子,又沒有簽合同,親戚又不願意把錢退給你們,那麼你們夫妻雙方只能走法律程式了。
ps:呀!!!我打到現在才看到,你的問題上面已經說明了沒有簽合同或者購房協議,尷尬…可是我又乙個字乙個字扣出來了,又不想刪,反正你就看吧,也沒啥影響。啊,對了,對了,望採納哈
2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必須是夫妻共同財產。先由夫妻雙方協商。有兩種處理方法:一是按市場價**後夫妻二人平分。二是按市場價由夫妻一方買下,再給付另一方**的一半即可。
夫妻雙方如協商不成,只有通過訴訟解決。
3樓:豐台站改
這個應該不算你們的財產,看是你親戚還是你愛人的親戚了,要是人家親戚,肯定不幫你。
4樓:匿名使用者
協商處理。男方最好大度一點,畢竟夫妻一場
沒有拿到房產證,離婚怎麼辦理更名過戶
5樓:衝浪**優化
通常沒有房產證,房屋無法進行過戶的,因此不能過戶。
房產證過戶辦理流程:
一、到「登記資訊、驗證協議」視窗辦理資訊登記上網和協議驗證手續;
二、到「房地產估價」視窗辦理評估手續;
三、到「公證」視窗辦理公證手續;
1.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及其影印件;
2.**人代為申請的,委託**人需提交授權委託書和身份證及其影印件;其他**人需提交有**權資格的證明;
3.被繼承房產的產權證明;
4.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
5.法定繼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證明及親屬關係證明;
6.被繼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況證明及有關親屬關係證明;
7.公證人員認為應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四、到「私房交易」視窗辦理交易手續;
五、到「契稅、印花稅」視窗繳納印花稅;
六、到「產權登記發證」視窗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更名手續。
房產證過戶辦理所需材料:
(1)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4)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併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6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的,屆時憑結婚證、離婚證到房管部門辦理離婚析產。
7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先辦理離婚手續,憑離婚協議書可以辦理變更登記(房屋更名),協議書需經民政局蓋章確認。屆時需要拿著房產證、離婚證、離婚協議書、你的身份證等證件,去當地房管部門產權登記科辦理。(只需男方乙個人去辦理即可)
╮(╯▽╰)╭真不願意聽到離婚這兩個字,但是知道lz肯定有苦衷,哎,非要走這一步麼?
8樓:匿名使用者
要到當地房管所去開證明!
9樓:何時明月老師
1、怎樣變更房屋所有權的名字?:夫妻兩人已經協商好房子歸哪一方?在拿到離婚證之前變更名字也沒用,只有一人名字也是夫妻共同財產,要變最好等拿到離婚證或離婚判決後再變。
2、離婚時確定房子歸誰,就變更為誰的名字,變更名字有兩種辦法:(1)在房產證下來之前,找開地商協商將購房合同上的名字變更為一人,但有按揭的房子在還完貸款之前變更為一人很難,因為還涉及銀行。 (2)等房產證到手時,到房管局辦理變更房產證:
帶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或法院的離婚判決)、兩人的身份證去辦理。
離婚時 沒有辦理下來房產證的房產該怎麼辦?
10樓:匿名使用者
打管司吧。
要麼讓男方把錢給你。
或者把房子賣掉,按所得分
因為房產證只寫著男方名字,比較麻煩。如果你們一開始沒有書面的東西,說明雙方都有付錢。
那感覺是被騙了。。。
11樓:問法網姜律師
可以起訴,要求折價補償。
沒有房產證的房子,離婚時法院會處理嗎
12樓:奇農嘉嘉普
沒有房產證的房子,離婚時法院不會處理。
會要求你們取得住房全部產權之後,再協議分割,達不成分割協議,那個時候在起訴。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
第二十一條 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當事人就前款規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後,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3樓:甄舒呼
回答實踐中,看雙方是否能協商處理,如果協商不了,法院一般在離婚案中不處理,待產權證下來後再另行起訴。
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的所有權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待取得房屋產權證後,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訴。
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關解釋明確,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歸屬的範圍包括:(1)購買福利性政策房屋;(2)購買商品房;(3)購買經濟適用房。購買以上三種房屋,在離婚時,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法院不宜就該房所有權直接判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沒有房產證的情況下夫妻雙方離婚,就房產分配的問題可以雙方好好溝通下進行處理,無法溝通就按照法律要求來處理。
沒有房產證如離婚到底法院會怎麼樣處理有哪些處理的要求等,可以找華律網律師來了解下自己該怎麼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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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證沒有辦下來,要離婚的情況下怎麼辦
14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房產證沒有辦下來,並不影響離婚的財產分割,關於房產分割有以下兩種情況:
1、一方婚前買房,婚後共同還貸,或者婚後共同買房的情況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有平等的處理權;
2、一方婚前全款買房,或者一方父母買房贈與夫妻子女,屬於個人財產,一方所有。
1、《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2、《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15樓:一起守侯
對於夫妻因離婚辦理房屋產權過戶,屬於房產共有權的變動,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離婚析產是免交易稅費的。辦理離婚產權過戶的手續為:
1、到公證處辦理析產公證(費用約500-800元)(注:如有離婚判決書的話可免該步驟,即無需辦理公證);
2、到交易中心辦理轉繪(一般即日可出);
3、 到房管局辦理免徵契稅申請(約10個工作日);
4、辦理析產登記手續(約7個工作日)並繳交50元登記費;
5、取證(交證照印花稅5元);
6、通過離婚析產的方式分割房屋產權是夫妻雙方對共同共有財產的處置,個人因離婚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協議離婚房產過戶要交多少稅
1、關於營業稅問題,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金融商品買賣等營業稅若干免稅政策的通知》(財稅第二條規定: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土地使用權,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暫免徵收營業稅。
2、關於契稅問題,在離婚分割房產辦理產權時可按《國家稅務局關於離婚後房屋權屬變化是否徵收契稅的批覆》規定判定,即:「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夫妻共有房屋屬共同共有財產。因夫妻財產分割而將原共有房屋產權歸屬一方,是房產共有權的變動而不是現行契稅政策規定徵稅的房屋產權轉移行為。
3、關於個人所得稅問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無償受贈房屋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規定:以下情形的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當事雙方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對離婚房產分割,如果一方放棄歸另一方所有,則屬於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配偶不徵個人所得稅。
注意:如果離婚前這個房屋的產權所有人是男方,離婚後男方擁有,女方得到補償,則不需要更名。也就不涉及個人所得稅。
相反如果離婚前這個房屋的產權所有人是男方,離婚後歸女方擁有,男方得到補償時則需要更名。
16樓:匿名使用者
那一般不要緊的。當時肯定有其他合同手續吧。那也是證據。
17樓:亥採楓
坼遷房下來離婚,房產證有我名字嗎
房子沒有房產證離婚後怎麼辦
18樓:華律網
離婚案件中,一方當事人無法得到房產的所有權或是承租權,應怎樣解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二十七條規定:婚姻法第四十二條所稱「一方生活困難」,是指依靠個人財產和離婚時分得的財產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
一方離婚後沒有住處的,屬於生活困難。離婚時,一方以個人財產中的住房對生活困難者進行幫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權或者房屋的所有權。另據婚姻法第四十二條規定「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
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可見,離婚時,一方當事人無法得到房產的所有權或是承租權,法院有權從另一方的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當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二條?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
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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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讓不讓改了 沒過戶,法律上講還是原房東的。過戶就是房屋的所有權發生轉移,可現在沒轉移呢,就還是原房東的房。這個東西是不講人情的。你想要回房子就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才行。 房產登記薄上登記的是誰的名就是誰的房子 協議屬於債權 房屋屬於物權 物權大於債權 你可以起訴 要求繼續履行合同 楊澤律師 沒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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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辦理過戶手續,在房管局的系統上來講,房子還是原房東的。私下簽訂的協議還是有用處的,用處就是在賣方不配合買方辦理過戶手續的時候,買方可以起訴賣方收到保護,但是這麼做也會有風險,比如賣方把房子賣給別人,這時候在起訴的話只能讓賣方賠償。 都 是自己人你也讓一點了,就好了,就她委託給你就可以隨時過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