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買商品房合同上都沒有使用年限是國家規定的嗎

時間 2022-03-20 18:30:14

1樓:愛喝粥

一般來說,購房者都知道商品房使用年限的年限是70年,但是很多人都擔心那豈不是一直也沒有一套完全屬於自己的住房,即使買房了還不是等於找了個長期的租房,只不過時間長一點而已。其實所謂的商品房使用年限70年並不是房屋所有權年限,而是房屋所在國有土地的使用年限。

1房產證上會註明年限的(包括最後土地使用年限)

2到期了如果房子還在.只用補交地稅就可以了。因為土地年限到了。但房子還是屬於你的。

3如果房子要拆了。**會重新給你重新分配。使用年限也是重新計算的

70年指的是該地塊的國有土地的使用年限,並不是房屋所有權的年限。

國家規定,城鎮建設用地土地實行國有,個人和企業可以有償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權。

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從該地塊取得之日起算。而所購買的房產只要擁有合法的產權證,就是個人的私有產,只要房產還存在,個人就擁有該房產的所有權。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續期的,應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這一條規定說明,土地使用年限屆滿時,使用者要繼續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請繼續使用。

2樓:懸圃若木

是國家規定,房產使用年限除特殊情況外,一律為70年。

購房合同規定年限與房屋使用年限有關嗎?

3樓:可愛的康康哥

購房合同規定的年限就是房屋的使用年限,也即房屋開發用地的使用年限。

目前關於住宅開發用地年限到期之後的法律規定,最近的是2023年出台的物權法。物權法規定,住宅用地使用年限到期後,自動續期。至於如何自動續期?

是否應該繳納一定費用?繳納多少費用?目前尚無細則出台。

根據《物權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第三十九條 土地使用權因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屆滿、提前收回及土地滅失等原因而終止。

第四十條 土地使用權期滿,土地使用權及其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由國家無償取得。土地使用者應當交還土地使用證,並依照規定辦理登出登記。

第四十一條 土地使用權期滿,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請續期。需要續期的,應當依照本條例第二章的規定重新簽訂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辦理登記。

第四十二條 國家對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不提前收回。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國家可以依照法律程式提前收回,並根據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開發、利用土地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4樓:人在江湖

目前對於房產證上的年限問題主要是因為土地年限問題,因為一般居住用地年限最高為70年,商業用地為40年,以上土地年限為開發商買地開始。

國家的相關法律規定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四十條 土地使用權期滿,土地使用權及其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由國家無償取得。土地使用者應當交還土地使用證,並依照規定辦理登出登記。

同時根據《物權法》居住用地期滿後「自動延續」(記住沒有說免費),所以到期後要補繳土地出讓金,就是再跟國家買使用權。

目前對於這一系列問題,基本都還沒收費,但是以後估計是要實施的,傳聞主要是收費延續。

5樓:匿名使用者

普通住宅的使用年限是70年,商業性質的是50年,酒店之類的是40年。計算時間是從國家把土地下放給開發商那一天開始計算,並不是從你買回去之後開始計算。一般房子都是住不到70年的,不用考慮70年或者50年之後,這個房子到底屬於誰。

商品房買賣中最重要的是兩張證,土地證和房產證。房屋建築產權的歸屬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築,商用建築,工業用建築。

按建築用型別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築權屬年限為70年,商用房屋建築權屬年限為40年。

《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許可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

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6樓:在睡覺咯

今後會不會在2023年房子就不屬於她了,商品房就是這樣的。在規定年限內使用許可權,如果到時候**需要收回再利用,則可以**,不**的就繼續居住使用。

7樓:匿名使用者

使用年限只有30年,國家規定商品房的使用期限為70年。因此可以確定你姐買的房子不是商品房,究竟是什麼房子,她有多少權利,取決於她的購房合同。

我買了一套房但籤的購房合同上沒有寫明產權期限,是否合法。

8樓:小小小魚生活

通常是合法的,雙方在平等、自願的情況下簽訂的購房合同是合法的,有法律效力的,通常房產證上有房屋產權期限,就是土地證使用期限,房產產權是沒有期限的,房屋產權是永久的。

指房屋建築產權的歸屬年限,按建築用型別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築權屬年限為70年,商用房屋建築權屬年限為40年。

我國《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許可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

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擴充套件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一條 為了維護國家基本經濟制度,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明確物的歸屬,發揮物的效用,保護權利人的物權,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因物的歸屬和利用而產生的民事關係,適用本法。

本法所稱物,包括不動產和動產。法律規定權利作為物權客體的,依照其規定。

本法所稱物權,是指權利人依法對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權利,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

第三條 國家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堅持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

國家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鼓勵、支援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

國家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保障一切市場主體的平等法律地位和發展權利。

第五條 物權的種類和內容,由法律規定。

第六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登記。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應當依照法律規定交付。

9樓:匿名使用者

那有可能是你所買的這套房子的性質是劃撥地,沒有年限。

10樓:匿名使用者

相關的合同購買權和支配權合同中是否寫明?你的上家是中介還是開發商或者是乙個人房主?不同的情況有不同的處理辦法。

中介需要相關程式必須有的,產權許可權必須明了,讓你的許可權明確化開發商產權表明你有一切支配權應該沒什麼問題二手房購買必須明確相關事項,防止上當受騙。

11樓:匿名使用者

合法。並非是一定要註明產權期限的。有的地方不用註明,有的地方一定要註明。。。

當然,建議去你當地房產局諮詢一下,因為各地處理方法不一樣。

國家規定商品房使用年限是多少年?

12樓:匿名使用者

國有產權為70年;地產和商業用地為40年。

13樓:搜狐焦點

摘要:

其實所謂的商品房產權年限70年並不是房屋所有權年限,而是你房屋所在國有土地的使用年限。70年指的是該地塊的國有土地的使用年限,並不是房屋所有權的年限。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從該地塊取得之日起算。

如果70年的年限到期了,該怎麼辦?《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

續期的,應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這一條規定說明,土地使用年限屆滿時,使用者要繼續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請繼續使用。

注:而所購買的房產只要擁有合法的產權證,就是個人的私有產,只要房產還存在,個人就擁有該房產的所有權。

因此商品住宅土地使用年限期滿之後續期的問題不用擔心,但是,目前尚無關於續期的細則,是免費續期還是收費續期,收費標準是什麼,都沒有定論。而商業用地屆滿之後的續期,則無明確的規定。

中國是個社會主義國家,土地的性質只有國家所有和集體所有兩種形式,土地沒有私有制。單位或者公民個人對土地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商品房也是一樣的,物權法說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並且說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後可以自然順延,但是上海市最近就說了,到期限後要無償收回。

到底是自然順延還是無償收回,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眾說紛云不一而足。

小結:

商品房的使用年限問題您無需擔心,政治改革和經濟改革還要進行下去,只有不斷的改革才能進步。七十年也好五十年也好,到時候也許會有新的明確規定出台,以保障大家的合法權益。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4-07-18,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準)

為什麼國家要規定房屋產權為70年,為什麼不能為永久?有啥深刻原因?

14樓:匿名使用者

隨便聊聊吧,國際上通行的做法是:承認土地為私人所有,永久或是非常長時間地擁有(比如美國是永久擁有,英國是999年).但是,房產擁有人也就是業主每年要給**交納大概是房產價值1%到2%的土地契稅.

如果算下來,70年也差不多就是相當於再買套房了.

中國要實行《物權法》,其中明文規定:70年到期自動續期.至於怎麼個自動續法,我估計有兩個辦法:

一是讓房產所有人再掏錢買70年的使用權,但這個70年土地使用費必定是象徵性的,其費用與那時的房價相比必定是遠遠小於;

二是改為國際通行做法,承認土地私有或是永久擁有使用權.然後向現在的國外那樣,業主每年向國家交納契稅.

無論是第一種還是第二種,交納的費用必定是象徵性的. 原因是一定要考慮當時的業主的經濟承受能力.

因為,任何乙個腦子正常的**(何況**裡面大部分人都是既得利益者),都不可能也沒有能力在沒有絲毫賠償的情況下趕走那個城市已經定居買房的居民,即使那些居民的房產過了所謂的70年.為什麼?因為乙個城市裡,本地人基本都是有房的,有房的也是那個城市的主體和基石,誰能動得了?

所謂沒房的,大部分都是離開了原居住地和戶籍,才成為所謂的"沒房人"的,**會為了這些人的利益去撼動早已定居城市的人居民的基本的居住權?

想想看嘛,2060或是2023年前後,那時的**會宣布:所有幾十年前在本地買房的人注意了,你們的房子,現在要收回,你們要重新買,**沒有一點賠償.

你說這可能嗎?

當然,現在的房子可能要住不了70年.不過放心了,時間到了,會拆遷重建的,重建的房子不可能沒有原業主的份或是沒有相應的賠償.這點,從2023年2023年重慶\深圳的所謂"釘子戶"就看出來了.

私有財產現在得到越來越明顯的尊重和承認.沒有理由認為2023年或是2023年的中國,對私有產權的保護和尊重還不如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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