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00858你
做著不喜歡的工作 過著不想過的生活
2樓:匿名使用者
人好終究不能給你想要的生活
剛到一個公司一個月,還在試用期,想離職了,不好意思和部門主管說,怎麼辦?
3樓:中顧法律網權威
您提前3日辭職即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4樓:匿名使用者
三方協議簽了麼?沒簽的話跟你的主管寫下辭呈結算了實習期薪資後就可以離職了。
5樓:樸夢容
試用期離職可以直接提出,理由藉口自己隨便找個就是了,比如覺得自己不太適合這個崗位啊,或者不習慣啊等等。
6樓:匿名使用者
和主管坦誠談下,最多把制卡工本費給公司,順利告辭。
7樓:
試用期是一個雙方(求職者與公司)互選的過程,在這過程中,任何一方覺得不合適,均可以向對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
從部門主管的角度來說,人員流動是一個很平常的事情。你不必覺得不好意思。
從你自己的角度來說,既然決定要辭職回老家發展,那辭職這個事情遲早是要讓公司知道的,遲早是要辦離職手續的。
長痛不如短痛,既然遲早公司要知道,那還不如干脆一點,儘早和公司說。
我想辭職但是不好意思說,因為老闆和同事都對我挺好的,但我又真的不想在這裡幹了。 60
8樓:匿名使用者
朋友你好,
你想辭職不好意思說,
因為老闆和同事都非常好,說明你的為人做事很到位,他們都很喜歡你,可是有某種原因,不想在那裡幹了,
可以和老闆勾通一下,爭取讓他同意你的請求,把自己的心裡想法說明白,看看老闆說什麼,因為你確實有困難,我想老闆會理解的,你的目的會達到,只不過他們會失去一個好員工,感到遺憾而已,他們也會永遠記住你的名聲,姐妹們會祝服你一切順利。
9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真的不想幹
那就準備撤啊
這有什麼不好意思的
找個好點的藉口就行
既不傷人面子
還給自己留個餘地
善意的謊言嘛
所以,說話辦事要就講方法的
10樓:變色龍
如果你能騁上更好的工作,既然不想在這裡幹,想辭職沒有什麼不好意思說,必竟自己的發展前途是最重要的。
11樓:匿名使用者
那你可就大錯特錯了,員工和老闆之間永遠是僱傭和被僱傭之間的關係,也是剝削和被剝削的關係,相處再好,也是這種關係是鐵的事實,想走,立刻,不要墨跡!
12樓:匿名使用者
不想幹就不幹
要果斷一點
13樓:甄愛自己
一個月工資肯定得要回來的呀,按正常手續辭職,一般單位花一個月時間找人來和你交接,一個月內找不到人也得讓你走。
找好下家,態度堅定,不要猶豫。
一看你就是個從小不擅長拒絕別人的軟柿子!拒絕這東西,開一次口,後面就順利了。
我在公司幹了6個月現在覺得沒啥前景,想辭職,但和同事關係都挺好的,不好意思問他們辭職要做些什麼準備
14樓:廣東鑫湧律所
很簡單,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你自己和你們的主管私下談談)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寫個辭職報告,交給主管,給他短個信說保密下,等30天走人。)
想辭職可是和老闆開不了口,我想辭職,跟老闆開不了口 10
來自大聖寺塔聰明伶俐的喜鵲 我就覺得你是一個好心腸的女孩,特別的善良,但是 馬善被人騎,人善被人欺 你知道吧,善良也要看什麼場合對誰,所以你沒有必要覺得現在辭職對不起誰,沒有這回事的,大大方方的去找老闆,告訴他你不幹了,就可以了.現在這種社會,就業是雙向選擇,而且就業機會還那麼多,何必委屈自己在這樣...
剛到新公司,討厭這裡的一切又不想辭職重新找工作,怎麼辦
其實,每一份工作都有超出工作本身能鍛鍊到你的地方,你要善於發現,多去想想自己除了文員本身的工作外,還能想到什麼?比如,你是文員,能接觸到單位的檔案吧?那你會紅標頭檔案的寫作嗎?你瞭解檔案保管的制度 借閱制度 保密制度嗎?慢慢試著和同事聊天啊,他們的話題以後你到了那個年紀也會遇到的啦 感覺你對這份工作...
我的直接領導剛辭職,星期後我也想辭職,這樣好不好
金金紅魚 首先考慮你的經濟問題 再者考慮你的工作趣向 現在不是考慮你對不對得起公司的問題 這直接影響到你的精神狀態 乙個人的狀態不對了還能怎麼活?找工作不容易 我找了快倆月 都沒合適的。關鍵在於你自己是什麼情況 能克服還是不能 還是不值得去克服現在這樣的乙個情況 你的目標是什麼?公司有值得你付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