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該問題要分開來算
看一般的
1.用人單位在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休息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可以給勞動者安排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如果不給補休,應當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2.計算加班工資的基數不一定是勞動者的全部工資。在確定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時,勞動合同中對工資有約定的,按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
勞動合同中沒有約定的,可由用人單位與員工代表通過集體協商,在集體合同中明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正常出勤月工資的70%確定。要注意的是,如果上述辦法確定的加班工資計算基數低於最低工資的,則要按最低工資計算。
3.計算加班工資時,日工資按平均每月工作時間20.92天折算,小時工資則在日工資的基礎上再除以8小時。即五一長假期間每日的加班工資計算方法為:
節假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0.92×300%
休息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0.92×200%
這個我沒法幫你算,這需要看你休息日和節假日實際加班的情況
(二)根據勞動法第三十
六、四十
一、四十四條規定:勞動者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得超過四十四小時;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的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別情況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自身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a、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
b、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
c、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三)目前,國家規定的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數和工作時間分別為20.92天和167.4小時,職工的日工資和小時工資應按此進行折算。
以你月崗位應得的工資1700元計算,日工資標準約為81.26元,小時工資約為10.16元。
過節加班一天(8小時),加班費計算公式為:10.16元×300%×8小時=243.
79元;週末加班1天(每天加班8小時),加班費計算公式為:10.16×200%×8小時=162.
56元。平時每天加班每小時工資10.16×150%×1小時=15.24元
2樓:匿名使用者
每天8小時,每週40個小時為標準工時,算算這個月份的工作日乘以8,多的全是加班——要付1.5倍工資。另外,週末按2倍,國慶節假日加班3倍工資。
3樓:中國勞動網
月工資除21.75是日加班工資基數除8是小時加班基數。剩下的你就可以自己算了。
工廠裡12小時工作制合法嗎,工廠每天工作12小時違法嗎
不合法。你可以向當地勞動部門反映這個情況 付費內容限時免費檢視 回答您好 不合法。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 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
一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8小時。有沒有違反什麼法律
勞動法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 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第三十七條 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第三十九條 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
一天工作超過四小時就不是小時工了嗎
對的,不是小時工。接勞動合同法第68條規定 小時工是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4小時,每週不超過24小時的用工形式。 思夢恨天 小時工的話感覺很不固定呢,就是隨到隨做,就好像一些街上那些賣衣服的都是上半天班,我覺得這個不算是小時工吧,看你固不固定。 丑靈寒 那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