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華律網
工傷後續**費由誰承擔?職工在勞動關係存續期間發生工傷,**中止後仍需繼續**,勞動關係終止後此項費用由誰承擔呢?在職期間,職工因工傷或者工傷**發生的醫療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斷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支付,如果單位未為職工辦理工傷保險,因其過錯給職工造成了經濟損失,全部**費用依法由用人單位承擔。
關於職工離職後的工傷後續**費用問題。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
四、第三十五條的規定,職工發生工傷傷殘等級在五至十級的,在勞動合同期滿前職工可以提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或者勞動合同屆滿時終止勞動關係。勞動關係終止後,用人單位就沒有為職工繼續繳納社會保險的義務,職工也不再享有工傷保險待遇了。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四條 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2樓:匿名使用者
舊傷**,享受工傷醫療和停工留薪期待遇。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八條、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勞社部函〔2004〕256號)第七條規定,工傷職工舊傷**,經**工傷協議醫療機構書面建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享受工傷醫療和停工留薪期待遇。即**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以及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安裝使用輔助器械的費用,從工傷保險**支付;停止工作**休養期間,由用人單位按停工**前正常上班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按月發給。
但工傷職工與遭受事故傷害所在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領取了一次性 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就業補助金的,工傷保險關係已經終止,舊傷**不再享有工傷保險待遇,原則上由工傷職工自理。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八條 工傷職工工傷**,確認需要**的,享受本條例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和第三十三條規定的工傷待遇。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
《關於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
勞社部函〔2004〕256號
七、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傷職工舊傷**,是否需要**應由**工傷職工的協議醫療機構提出意見,有爭議的由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
湖北省人民**
《湖北省工傷保險實施辦法》
第三十七條工傷職工領取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後,不再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五級至十級工傷職工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期間多次發生工傷,按照其在同一用人單位發生工傷的最高傷殘級別計發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並分別計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我工傷四年了,現在合同到期,單位解除合同,請教後期**費用怎麼辦,後期務工費怎麼辦?謝謝!急急!
3樓:匿名使用者
1.工傷的賠償標準是依據《工傷保險條例》以及各地市出台貫徹實施《工傷保險條例》實施辦法的相關規定確定的。
2.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如受傷被認定為工傷,可享受如下工傷待遇:
(1)醫藥費由用人單位全額墊付;
(2)停工留薪期內(工傷**、**期間)工資按原待遇發放;
(3)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單位負責;
(4)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按由工傷職工所在地標準發放;
(5)如經勞動能力鑑定為1-10級傷殘的,還可以享受傷殘津貼(1-6級傷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5-10級傷殘解除合同後領取)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5-10級傷殘解除合同後領取)等待遇。
3.如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還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之規定,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解除合同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工傷後期**費怎麼辦
4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在職期間,職工因工傷或者工傷**發生的醫療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斷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支付,如果單位未為職工辦理工傷保險,因其過錯給職工造成了經濟損失,全部**費用依法由用人單位承擔。
關於職工離職後的工傷後續**費用問題。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
四、第三十五條的規定,職工發生工傷傷殘等級在五至十級的,在勞動合同期滿前職工可以提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或者勞動合同屆滿時終止勞動關係。勞動關係終止後,用人單位就沒有為職工繼續繳納社會保險的義務,職工也不再享有工傷保險待遇了。
工傷後出院,後期的**費用可不可以報銷
5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報銷。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支付。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職工**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支付。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住院**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支付,**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規定。
工傷職工**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支付。
6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的,只要工傷醫療期沒有結束的話,是可以一起報銷的
工傷後續**費由誰承擔?
7樓:匿名使用者
主要有在職和離職兩種不同情況。
【在職期間】
職工因工傷或者工傷**發生的醫療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支付,如果單位未為職工辦理工傷保險,因其過錯給職工造成了經濟損失,全部**費用依法由用人單位承擔。
【離職期間】
離職後的工傷後續**費用問題。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
四、第三十五條的規定,職工發生工傷傷殘等級在五至十級的,在勞動合同期滿前職工可以提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或者勞動合同屆滿時終止勞動關係。
勞動關係終止後,用人單位就沒有為職工繼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義務,職工也不再享有工傷保險待遇了。此時用人單位需要按照統計部門最近一次公布的當地人口平均預期壽命與解除、終止勞動關係時的年齡之差計算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1.職工**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2.**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支付。
3.工傷職工**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4.職工住院**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支付,**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規定。
工傷後期複查費用由誰負責?
8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參加了工傷保險,並經過工傷認定的,費用當然由社保機構支付了;如果單位沒有參保,那麼由單位進行支付.參加工傷的**費,先由勞動者或者單位墊付,屆時由單位向社保機構提出報銷事宜.
9樓:山野柴胡
企業繳納工傷保險的由社保機構支付,企業未繳納工傷保險的由企業支付。
10樓:拱一璇猶堯
你這個複查費用應該屬於工傷的後續**費用:兩種情況
一,沒用和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二。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並領取一次性醫療補助費之後,工傷保險關係即終結。後續**的費用一般以實際發生作為結算的依據,如果有醫療機構的證明或司法鑑定結論能確定後續**費用,可以在發生前要求一次性支付仍然可以享受工傷待遇,包括工傷**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後續**的費用從工傷保險**支付,如果沒有投保,則由單位承擔。
如果你需要後期**的話,從長期來看,較好的操作方法是不要解除勞動合同。
11樓:張海漸入佳境
當然應該由單位承擔了。
12樓:愛問就有
當然應該由企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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