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之本職上班12小時後還要安排加班開會好幾個小時侵敢嗎?

時間 2025-02-14 11:05:24

1樓:網友

勞動法》本職上班12小時後,還要安排加班開會好幾個小時,侵權,是違反勞動法的!

2樓:孓帆

中國的勞動法規定,員工每天的上班時間是八小時,超過八小時就應該算加班,這當然是從法律層面來說,周圍企業。單位領導對於正常的。短時間的加班有權進行安排,這要根據原單位的實際情況而定。

當然,從法律意義上來說。加班就應該給加班工資。但是在實際操作中,這種。

衡量是非常困難的,特別是在國有企業。黃子正張藝興。辦公室不部門。

因為員工。是處於弱勢。如果說40行企業或者單位進行斤斤計較的話。

大齡。在以後的工作中很難。很難呆的下去。

所以說。對於少量的。短時間內加班。

就只好放只好放棄。如果說長期加班,這樣這就需要向領導進行反映了。當然,你的注意方式方法。

因為工作對我們來說是非常非常重要的。不要因為。幾幾塊錢的加班工資週六工作這就不划算了。

祝你好運。

3樓:網友

我規定這些都屬於加班的犯錯,需要給予安排加班補貼或者調休。如果有糾紛可以保留證據,要求支付加班費,否則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勞動法規定每天上班幾個小時,每天加班不能超過幾個小時?

4樓:信必鑫服務平臺

第三十六條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勞動法關於工作時間的規定。

第四十一條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數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四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限制: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條用人單位不得違讓雀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勞動法規定每天加班不超過幾個小時

5樓:周國平

法律分析: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虛啟三十六小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啟物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悄譽液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勞動法規定每天上班幾個小時,每天加班不能超過幾個小時?

6樓:xu盼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勞動法關於工作時間的規定。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7樓:提莫喜歡誰

《勞動法》規定copy

每天只能加班1個小時,有特bai殊情況每天du加班時間不得超過3個小zhi時每天,乙個月不能dao超過36小時小時,用人單位必須保障勞動者的休息權,身心健康。指勞動者每天工作的時間超過8個小時以外的時間。而且必須支付勞動者倍的加班工資。

勞動法》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法定假日11天,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加班,要求支付勞動者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

節假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 ;

加班: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加班工資計算方法: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150%

8樓:匿名使用者

這要看你單位是實行何種工時工作制,若是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那麼,勞動者每天工作8小時版、每週工作不超過權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當然,午餐時間應剔除);若是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不定時工作制,則沒有實際上的時間約定,單位實行這兩種工時制,是需要經過勞動行政部門的批准才可以實行,否則即是違法。

9樓:匿名使用者

每天上班8小時, 每週的工作日不得超過44小時~ 每週最多工作6天~

10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勞動。

法來》第三。

源十六條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bai工作時間不超過du八小時、平均zhi每週工作時間dao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條規定,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如果用人單位違反上述規定可以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處理。

11樓:猴子會賣萌

如果是屬於標bai準工作時制的話du,法律規定勞zhi動者工作時間,每天不得超。

dao過八小時。

回,每週不得超過四十小時答。

每日加班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的,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總的加班時間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法律依據:《勞動法》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

第三條 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

在公司上班每天工作十二小時,天天上班,按勞動法規定算違法超時加班嗎?

12樓:網友

算違法。

按《勞動法》規定,每天工作8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每週工作時間不能超過44小時。超過部分即為加班。

加班應與勞動者協商同意,並且支付加班費用:平時加班支付150%工資,休息日加班應支付200%工資,法定節假日加班應支付300%工資。

對於公司違法加班的情況,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也可以提起勞動仲裁。

13樓:

算到是算,到時候能怎樣呢?我在建設單位工作,省內還好,乙個月可以調休四天。但是裡省外越遠,越難調休。

正常情況三個月才能調休一次。到新疆和國外的話,基本半年才能調休一次。加班是常有的事,根本不會徵求我們的意見,加班費我是從來沒有見過的。

儘管這樣又能有什麼辦法呢?難道還能把單位告上法庭?先不說贏不贏的了,打官司的錢和找律師的錢對於乙個打工的來說,不是小數目啊。

14樓:及浩波

每天除去正常8小時都算加班!必須給加班費的!

上兩天休息一天12小時工作制有沒有違反勞動法?

15樓:花降如雪秋風錘

一天12小時工作制違反了勞動法,勞動法規定每日加班不得超過3個小時,正常工作時間是8個小時,因此一天12小時工作制違法了勞動法。

但是請注意,一天指的是凌晨0點到本日的24點。如果工作時間跨過了凌晨24點,則跨過部分算第二天的工作時長,只要本日的0點到24點的工作時長沒有超過12個小時,就沒有違反勞動法。企業的12小時工作制,一般都會有跨過零點部分,以此保證每日工作時長不超過12小時(上兩天休一天或者一天12小時第二天8小時),避免違反勞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一條: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16樓:簡簡單單

1、上兩天休息一天12小時工作制是違法勞動法的,工作時間超過勞動法規定的標準,應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17樓:匿名使用者

1、你所在的地方採取的什麼工時,標準工時、綜合工時還是不定時?

2、標準工時一般為每月工時不超過40小時,綜合工時一般以月、季度為為單位,平均下來與標準工時相同的工作制,不定時也就是彈性工作制,一般服務業、快遞業等一線崗位或高管較多,需要去勞動局備案申請。

3、你說的這種情況有沒有違法要看整體來看,先要了解工時才好判斷。

18樓:網友

沒有違反。按勞動法兩天應該工作16小時。另參照有關特殊工種的法律法規。

19樓:勞動保障小霸王

工時要看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

每天工作時間超過12小時且不算加班,這是違法的嗎?

20樓:網友

我們廠裡12小時算乙個工作日,合理嗎?

勞動法一天8小時,小時多少錢,勞動法一天8小時,一個小時多少錢

這個勞動法是沒有具體規定薪資的,只要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就不違反勞動法規定。 勞動法是不可能給你規定一小時多少錢的,勞動法作為一項約束企業合理合規用人,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法律只可能規定 底線 即越過底線就是違法,如各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每週的最高工作時間 一般為48小時,特殊崗位工種人員除外 等等...

勞動法在上班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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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週上班六天,每天半小時,這符合勞動法嗎

吳忠運 現在用人單位都會規避這些問題,比方說一天工作8小時,給你100元,那要工作9.5小時,8小時給你80 在講,有啥法呀,不合適咱就不做就是了。 按現在的說法是不符合勞動法規定,勞動法規定是每週五天工作日,每天工作日每天工作日八小時,如果你超出的時間,他按勞動法規定給你雙倍的工資才是符合勞動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