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
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
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
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
工資的經濟補償;
根據《新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地區上年
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
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
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
過十二年.
2樓:深圳張勇律師
員工離開公司的原因不同,依照法律規定,補償或賠償是不一樣的,具體您可以參考下面觀點:
若公司無合法理由辭退你,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工資作為賠償金。以你離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工資標準。
若公司有拖欠工資或剋扣工資等違法原因,您可以以此被迫提出離職或確實是生產經營困難等原因解除,是有補償的,每工作一年補償乙個月工資。
若公司與你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應支付每工作一年乙個月工資作為補償金。
若你主動提出離職,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
3樓:匿名使用者
補8年的,好像沒有什麼滿5年補兩個月的說法。
那就是8個月工資加乙個月補償,加乙個月代通知金(如果沒有提前乙個月通知你的話)。加班工資也計算在內的,取平均值。
4樓:
廣東胡律師:
1、你做滿8年過幾天,按8個半個月工資來補償;
2、相關法律並沒有你所說的「好像說超過5年就要按每一年補兩個月的工資」這個規定,不知道你是從哪兒道聽途說來的;
3、經濟補償的標準按你離職前1年的平均實得工資來算,這個工資包括你的底薪加班費及獎金。
5樓:
1、根據勞動合同法,一年補乙個月,不足半年的補半個月.你可以拿到8個半月的經濟補償.如果你工資超過社平工資的三倍,就按社平工資三倍為基數補償。
2、事先沒有通知的,以你乙個月工資作為通知金。
2、「超過5年就要按每一年補兩個月的工資」沒有此條例。
3、按你離職前十二個月的工資為基數,包括福利、獎金、崗們提成,但不包括加班費。
6樓:
要看什麼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的,如果根據勞動合同法的就根據 第九十七條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訂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續的勞動合同,繼續履行;本法第十四條第二款第三項規定連續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次數,自本法施行後續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時開始計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勞動關係,尚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續的勞動合同在本法施行後解除或者終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經濟補償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計算;本法施行前按照當時有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按照當時有關規定執行。即乙個半月,如果公司違法解除根據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8.
5x2=17個月的工資。勞動法中補償工資是根據《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1995]309號)第五十三條規定,勞動法中的「工資」是指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一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
工作8年以上勞動法被公司辭退如何賠償
7樓:豫眼屏媒
以解除合同前12個月平均工資乘以實際工作年限。不滿半年的,支付半個月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8樓:韓飛律師
分以下三種情況:
1、經用人單位提出,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需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所服務的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經濟補償金要按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應得工資計算。
2、用人單位依勞動合同法第41條規定的條件和程式裁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3、如果不符合第41條,單位也不跟勞動者協商,單方面強制解除勞動關係,是違法解除,勞動者可以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一條【經濟性裁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9樓:朱博律師
用人單位應該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而沒有支付給你的,可以在1年內申請免費的勞動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至於是否應該補償或賠償,以及金額要根據具體情況:
1、用人單位與你解除勞動關係,沒有任何理由,也沒有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的,你沒有過錯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規定的情形,可以認定該用人單位行為屬於《勞動合同法》87條規定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應該支付你賠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個月的本人工資,2n;
2、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9條規定情形與你解除勞動關係的,其中符合《勞動合同法》46條規定的,應該支付你經濟補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乙個月本人工資,n;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0條,並沒有提前1個月通知你的還可以要求代通知金,n+1;
3、你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的規定的情況,用人單位與你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
注:工作時間不足6個月,按6個月計算,超過6個月不滿1年,按1年計算。
10樓:藍天白雲
朋友你好!
在企業工作8年以後,被公司辭退的按照勞動法,企業需要對員工支付8個月的本人工資!這個工資的標準,是該員工在企業工作最後12個月的平均工資!
11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法對企業辭退職工,有具體規定,其中:每工作滿一年,補償乙個月的平均工資...這條適合你的情況,8年應得8個月的工資補償。
12樓:
如果你沒有任何過錯,僅僅是因為單位的原因,單方面被單位辭退的話,依據我國的勞動法,你可以拿到賠償。
由於你在單位已經工作八年,具體你可以拿到8個月工資的賠償。工資按照一年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
13樓:天下功夫出少林
如果是違法解除或勞動合同的話,公司至少應該付你2×8=16個月工資.
否則一般都是8+1=9個月工資(你沒犯罪或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話).
詳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第八十七條。
14樓:匿名使用者
用人單位解除與你的勞動關係(或者說辭退你)分以下三種情況,你自己對照下屬於哪種情況,應該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賠償而沒有支付給你的,可以在1年內申請免費的勞動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用人單位與你解除勞動關係,沒有任何理由,也沒有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的,你沒有過錯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規定的情形,可以認定該用人單位行為屬於《勞動合同法》87條規定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應該支付你賠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個月的本人工資,2n;
2、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9條規定情形與你解除勞動關係的,其中符合《勞動合同法》46條規定的,應該支付你經濟補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乙個月本人工資,n;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0條,並沒有提前1個月通知你的還可以要求代通知金,n+1;
3、你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的規定的情況,用人單位與你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
15樓:小鬼
是違反公司規章制度麼?還是裁員?
勞動法規定連續工作8年以上,有什麼規定
16樓:七台河李陽平
計算工齡(包括特殊工種工齡)和交費年限(參保人員)。如果被單位辭退或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的,符合法定補償條件的由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同時,再工作七年達到法定退休年限的可以享受退休的養老保險待遇。
17樓:高輝律師
連續工作八年沒有什麼規定,根據相關法律,連續工作十年可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法律分析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這裡所說的無確定終止時間,是指勞動合同沒有乙個確切的終止時間,勞動合同的期限長短不能確定,但並不是沒有終止時間。只要沒有出現法律規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雙方當事人就要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一旦出現了法律規定的情形,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也同樣能夠解除。由於缺乏對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制度的正確認識,不少人認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經簽訂就不能解除。因此,很多勞動者把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視為護身符,千方百計要與用人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另一方面,用人單位則將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看成了終身包袱,想方設法逃避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法律義務。除非存在法定或約定合同解除的情形,否則該合同直至勞動者退休才終止.因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具有很強的穩定性。該勞動合同可以在勞動者的法定勞動年齡範圍內和企業的存在期限內存在,只有符合法律、法規所規定的特殊情況,勞動合同才解除。
需要提及的是,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出現約定解除的情況時.用人單位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金,所以在訂立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不得將法定的解除條件作為約定的解除事由在勞動合同中加以約定。這類勞動合同主要適用於專業性或者技術性較強的職務、工種.或者工齡達到一定年限的勞動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二十條 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以上,當事人雙方同意續延勞動合同的,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勞動法工人幹滿幾天就有工資 勞動法幾天有工資
勞動者從入職第一天起就有工資,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只要勞動者依法付出勞動了,用人單位就應當支付。工資是指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單位依據法律規定 或行業規定 或根據與員工之間的約定,以貨幣形式對員工的勞動所支付的報酬。勞動者只要上班用人單位就要按上班時間發放工資。法律分析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
你好請問按勞動法規定工作滿4年可以有幾天年假謝謝
除法定假期外,年假一類的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自行協商的,勞動法中並沒有強制規定。 七台河李陽平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第三條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 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第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
請問在酒店工作滿一年,按照勞動法年假應為幾天
知道 勞動法年假規定幾天? 勞動者依法享有休假的權利,與是否工作滿一年無關,一般過年放假7天,但嚴格說來年假應為3天,另外4天是調休的。 第三條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 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