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甬江觀點
這個入戶陽臺究竟產權是誰的?如果是業主的,那物業是無權的,如果是公共區域,那物業是有權的。
望,謝謝。
2樓:網友
物業公司有權拿走業主放在入戶陽臺的上的物品。因為物業法規定,不能在自己房屋以外的地方亂堆物品,否則拿走也不負責任。
3樓:網友
當然沒有了,業主的東西所有權只能歸業主,不要在陽臺上放東西,這是物業的管理規定,但不能擅自把陽臺上的東西由物業公司拿走,這是違法的。
4樓:雨過空氣好
物業公司沒有權利拿走業主放在入戶陽臺上的物品,業主的物品,物業公司沒有權利私自拿走,建議可以投訴該物業公司。
5樓:沙子璇
沒有這個權利的業主放在自己的陽臺上的東西,那是他的私人物品,物業公司是無權拿走的,如果認為這樣東西不適合放在這裡,應該通知業主把它收起來,但是無權把它拿走,它並不是執法單位。
6樓:網友
物業公司有權拿走業主放在入戶陽臺上無人認領的物品!因為這地方是不允許放東西的!再說無人認領就需要清理!
7樓:網友
如果業主存在陽臺上亂擺亂放情況,物業公司可以委託公安或者城管部門責令業主整改,物業公司沒有執法權去拿業主的東西。
8樓:網友
貴公司有全拿走物物質放在陽臺上的物品,那不能。你是物業公司的,你怎麼可能拿人家入戶陽臺的物品的,又不是你的。
9樓:網友
物業公司有權清理佔用公共區域的私人物品,用不著較真,做錯了就認錯,領回放室內吧。
10樓:網友
入戶陽臺是公共場地,要保持暢通,不可以隨便堆物,物業盡到管理責任,可以清理公共場地的無主物品。
物業沒經過業主同意把業主放在自家門口的私人物品拿走?
11樓:
摘要。物業沒經過業主同意拿走的話,需要妥善保管並歸還的。
您好,我們是律臨的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
物業沒經過業主同意拿走的話,需要妥善保管並歸還的。
我家放在樓道一些物品,昨天沒在家,今天回來突然發枝罩現被物顫顫業挪到了我家門口,之前沒有任何猛洞鬧通知,主要還丟失了東西。
丟失了東西可以向物業索賠的。
有相關法律條例沒,我怕明天去找物業不會說,又不知道法律相關規定。
這個是很多法律條紋綜合判斷的。
和您說了您還是不會說。
您就說,物業有管理義務,私自移動我的物品並丟失你們需要承擔責任的就可以了。
那我這麼問吧,你是律師對麼?我因該怎麼和物業說索賠問題。
按丟失物品價值索賠就可以了。
物業是有管理我放在樓道的物品的義務麼?我不清楚所以問你,是不是物業私自挪動就已經是不如歷對的了,我是放的地方不對此凱是公共區域,森橡喚但是物業挪之前我有知情權對不,是不是得先通知我。
這個不需要事先通知的,他們有公共區域維護的義務和權力。
您如果放在那裡的話有可能妨礙其他人或者不符合消防規定,物業有權利拿走的。
那這麼說來我找物業就沒理由咋,但是您開始又說可以讓物業賠償。
丟失的物品是可以賠償的。
您沒仔細看我說的。
截選了一下您想看到的藍
就是說物業又權利拿走,但是她們同樣也有管理義務,她們挪動後給我造成的丟失,我是可以申請賠償對了麼。對的。
物業沒經過業主同意把業主放在自家門口的私人物品拿走?
12樓:
摘要。進戶門以內是業主的,進戶門以外是屬於整幢小區的公共部位。你放東西在公共部位有人去物業投訴,物業當然要來管了。
進戶門以內是業主的,進戶門以外是屬於整幢小區的公共部位。你放東西在公共部位有人去雀乎舉物業頃碧投訴,物業當頃悄然要來管了。
物業說是公共區域不能放東西。
但是拉走前應該有告知的義務吧?
我是商鋪。物業在沒有通知業主的情況下,是沒有權利擅自把業主的私人物品扔掉的。你可以去跟他協商賠償問題。
確實有的。物業是沒有這個權利的 一般情況下都會提前通知住房人困碼 幾時謹歲清理門口物件 如果超過時間還沒有清理乾淨 那就有權利祥尺睜清理。
你可以和物業協商。
他們有跟我說過的不能放,但是拉走之前沒有告知我。
已經跟他打了一架,現在等處理結果。
等警察來處理。
物業是沒有這個權利的。
人被我打了,現在在協商處理,氣人的是別人家門口可以放,我的不能放。
報警了嗎。打人就不對了。
需要跟他協商處理的。
13樓:
摘要。現根據你提供的資訊作如下回復:在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和臨時管理規約,不危及建築物安全,不損害其他業主合法權益的前提下,業主有權對其專有部分進行裝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七十一條:「業主對其建築物專有部分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業主行使權利不得危及建築物的安全,不得損害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
之規定,並結合你介紹的情況來看,在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和臨時管理規約,不危及建築物安全,不損害其他業主合法權益的前提下,你有權對你購買的專有部分進行裝修。
您好,平臺合作律師為您服務!已收到您的問題,請稍等!
現根據你悶猜歷提供的資訊作如下回復:在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和臨時管理規約,不危及建築物安全,不損害其他業主合法權益的前提下,業主有螞搜權對其專有部分進行裝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七十一條:
業主對其建築物專有部分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業主行使權利不得危及建築物的安全,不得損害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之規定,並結合你介紹的情況來看,在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和臨時管理規約,不危及建築物安全,不損害其他業主合法權益的前提下,你有權對你購買的兆稿專有部分進行裝修。
如果不違反法律告者法規,臨時管理規約,不危及建築物安全,不損鬥友培害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物業公司沒有空唯權利拿走業主放在入戶陽臺上的物品。
我想問物管把我存放在自己入戶陽臺上的物品強行拿走合法嗎?
不合法哦。好的,謝謝!
如果豎穗我的讓派纖隱您覺得滿意的話,可以後贊,或是點開我的頭像關注我,以便後續有問塵廳題可以隨時對我傳送諮詢哦。感謝您的諮詢,祝您生活愉快!
臨時管理規約主要是指什麼呢?
臨時管理規約是由開發商在銷售物業前依據有關法律、法規,以及根據建設部的《臨時管理規約》(示範文字),結合開渣慶發專案實際擬定的。業主臨時管理規約主要內容是對有關物業尺梁叢的使用、維護、管理,業主的共同利益,業主應當履行的義務,違反管理規約應當承擔的責任等事項依法作出約陵櫻定。
如果豎穗我的讓派纖隱您覺得滿意的話,可以後贊,或是點開我的頭像關注我,以便後續有問塵廳題可以隨時對我傳送諮詢哦。感謝您的諮詢,祝您生活愉快!
物業有權拿走業主放家門口的東西
14樓:
物業管理條例》 第十七條 管理規約應當對有關物業的使用、維護、管理,業主的共同利益,業主應當履行的義務,違反管理規約應當承擔的責任等事項依法作出約定。 管理規約應當尊重社會公德,不得違反法律、法規或者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管理規約對全體業主具有約束力。
你好,鬥春緩很高興為你解答,物業沒有這個權利,物業應與商戶協商不要在門口亂放東西。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 第十七條 管理規約應當對有關物業的使用、維護、管理,業主的共同利益,業主應當履行的義務,違反管理規約應當承擔的責任等事項依法作出約定。
管理規約應當尊重社會公德,不得違反法律、法規或者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管理規約對全森遊體業主具有空模約束力。
物業管理,是指業主通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裝置和蠢猜相關場地進行維修虧團、養護、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的活動。物權法規定,業主可以自行管理物業,也可以委託物業服務企業或帶空型者其它管理者進行管理。
家門口放東西物業有權利管嗎?
15樓:華慧中
法律分析:物業在沒有通知業主的情況下,是沒有權利擅自把業主的私人物品扔掉的。你可以去跟他協商賠償問題,但不應該不去交物業費。
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 第六條 房屋的所有權人為業主。
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享有下列權利:
一)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接受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的服務;
二)提議召開業主大會會議,並就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提出建議;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建議;
四)參加業主大會會議,行使投票權;
五)選舉業主委員會成員,並享有被選舉權;
六)監督業主委員會的工作;
七)監督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八)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和相關場地使用情況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九)監督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專項維修資金(以下簡稱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物業公司是否有權利索要業主的身份證影印件
請大家務必注意,物業無權要求業主提供身份證影印件,除非業主自願!經過調查了解,目前收取業主身份證影印件是辦理房產證之用,屬於合理事項。請還沒收房的業主,在身份證影印件上註明僅供辦理xx弄xx號房屋產權證之用,以保護自身利益。除此之外,今後物業在提供相關服務時,不得強行要求業主提供身份影印件。居民身份...
物業公司未按業主規定的人數安排人員上崗工作是否違規?
如果物業公司未按業主規定的人數,安排人員上崗工作,這種行為是違規的,你作為小區業主,可以去住建局的物業科投訴。投訴物業最有效辦法是什麼?最有效的方式應該為住建局物業科投訴,如果物業公司沒有按照物業服務合同提供服務可以依法起訴。接訴禮貌是做好投訴處理工作的基礎,良好的態度 和藹的笑容能將業主的怨氣化解...
物業公司不處理業主的問題業主怎麼辦
精彩百曉生 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據業主的委託管理建築區劃內的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並接受業主的監督。建設單位依法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以及業主委員會與業主大會依法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對業主具有約束力。業主不得以其並非合同當事人為由進行抗辯。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