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不能。一般新公司要求你出具該證明是要規避其可能承擔的風險,因為勞動合同法規定,如果公司錄用了與其他公司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人,給原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新用人單位有賠償的責任。因此,如果不發生上述情況是沒有問題的。
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九十一條用人單位招用與其他用人單位訂立的勞動合同尚未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者,給其他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2樓:華律網
能。離職證明主要的目的是為了證明與其他單位不存在勞動關係,避免招用與其他單位的員工,造成糾紛。因此並不是必需的材料,勞動者可以和單位協商簽署一個承諾書,承諾與其他單位不存在或者已經解除了勞動關係。
3樓:春樹說法
我沒有離職證明能找新的工作嗎?
4樓:智立人力資源管理
要看公司的規定。一般公司沒有離職證明,可以寫個人宣告也是可以的。可以和hrt溝通
5樓:匿名使用者
寬限一個月,拿不出離職證明,不能給出合理解釋,終止勞動關係。
6樓:生活斷點
如果他可以提供上家單位的勞動合同解除通知書,離職證明要不要其實也就無所謂;
我認為有東西證明勞動者和上家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是有必要的;
這個證明可以避免勞動者重複簽訂勞動合同,避免“重婚”,產生不必要的糾紛;
如果勞動者有嚴重的品行或其他問題,離職證明上也有可能註明。
所以我覺得離職證明或者說勞動合同解除通知書還是有必要檢視的。
請教hr們,應聘下一個崗位,離職證明是必須的
7樓:匿名使用者
單位為避免用工出現與原用人單位的法律風險,應規定新員工(應屆生除外)必須持有原單位的離職證明或退工單。
8樓:
具體問題具體對待:1、看員工職級,主管級以上的,不給離職證明,個人建議還是要求要盡力配合提供,基層管理者乃至中高層管理者,對個人道德品質要求佔比高,“兵熊熊一個,將熊熊一窩”,提供不了離職證明,慎重考慮還是不要錄用為好;2、若是職員級的,看崗位。(1)普通操作工種,流動性強,需求量大,也實在不宜強求離職證明,有上崗證或健康證明即可;(2)特殊技術工種、銷售、市場人員,流動性強,個人附加值比較高,離職時未必原單位願意放人,此類人員更注重能力和資源,對於離職證明也不必強求;普通職能類人員,績效考評時主要評估表現,定性指標比較多,因此無法提供離職證明的,也需要致電原單位進行**調查為好,確認此人在原單位的表現和離職原因為好。
關於新入職的員工,不到月離職需要做滿月嗎
佼含秀 我在國企入職兩個月,離職申請要幹乙個月,合同寫的三個月試用期,提前三天,領導說不幹滿乙個月,對以後信譽有影響 不需要,想走的話立馬就可以走。試用期裡面可以隨時走人,不用書面的辭職信,跟自己領導口頭說下就行了。不說也可以。但要注意,最好是在工資拿好後立馬走人。 有點天真有點帥 根據 勞動法 第...
新員工入職培訓內容,新員工入職培訓的內容包括哪些方面?
文庫精選 內容來自使用者 蔣先芳 一 到職前培訓 部門經理負責 1 致新員工歡迎信。2 讓本部門其他員工知道新員工的到來 每天早會時 3 準備好新員工辦公場所 辦公用品。4 準備好給新員工培訓的部門內訓資料。5 為新員工指定一位資深員工作為新員工的導師。6 準備好佈置給新員工的第一項工作任務。二 部...
員工入職不到月也沒簽勞動合同沒辦離職手續就走了,工資怎麼發
餘士恩終辰 擅自離職,解除勞動合同當日是工資結算日,單位拖欠工資的,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期限發放工資,逾期不支付的,還要加付賠償金 協調不成當事人再申請勞動仲裁。擅自離職給用人單位造成實際損失的,單位也可以依法要求勞動者賠償。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規定 勞...